新民主主義
新民主主義,是中國共產黨主席毛澤東提出的關於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的無產階級領導民主革命的理論,曾經是毛澤東思想的核心內容。毛澤東當時認為在實行共產主義之前,必須先經過新民主主義這一過渡性的階段,這一理論在毛澤東的《新民主主義論》(1940年1月9日陝甘寧邊區)一文中有充分論述。《新民主主義論》的發表,不僅標誌着毛澤東創立了完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而且創立了全新的新民主主義社會理論。2月20日毛澤東在延安各界憲政促進會成立大會上《新民主主義的憲政》中否定「由一黨一派一階級來專政」。[1]以後,他在《論聯合政府》、《論人民民主專政》等著作中又作了進一步的闡述和發揮使其更加系統和完整。然而1953年毛澤東批判劉少奇提出「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的資本主義傾向觀點。[2][3][4]
新民主主義革命
新民主主義革命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人民大眾的、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的革命。它的目標是無產階級(通過中國共產黨)牢牢掌握革命領導權,徹底完成革命的任務,並及時實現由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的過渡。
按照這種理論,五四運動是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始,之前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為中國的舊民主主義革命。1949年中共取得政權前的這一段時期都被稱為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期間經歷了北伐戰爭(1924-1927年)、土地革命戰爭(1927-1937年)、抗日戰爭(1937-1945年)和解放戰爭(1945-1949年)四個歷史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標誌着「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
革命總路線
1948年4月,毛澤東《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中,完整地提出了中國共產黨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總路線。這就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人民大眾的,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革命。這條總路線正確地解決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對象、動力、領導力量、性質與前途等一系列基本問題,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民主革命的學說。
1、提出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總路線:「無產階級領導的,人民大眾的,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革命」
2、第一次把官僚資本主義列為中國革命的對象、中國革命的敵人。
3、提出土改的總路線:依靠貧僱農,團結中農,有步驟、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
新民主主義社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進入新民主主義社會,社會主義革命開始。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中國進入社會主義時期。
中國共青團在1949年4月,在北平召開了第一次全國代表會,改名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並通過《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團章》。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新民主主義青年團於1957年5月改名為共產主義青年團。
新民主主義的政治特點
推翻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壓迫,建立無產階級領導的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的民主共和國,特點有:
- 新民主主義的國體是無產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包括小資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和其他反帝反封建人們在內的幾個革命階級的聯合專政。
- 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是採取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
- 新民主主義政治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革命過程中,一定時期採取的一種過渡性質的國家形式,既有社會主義因素也有非社會主義因素,其目標是社會主義。
新民主主義的經濟
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新民主主義共和國的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的性質,是整個國民經濟的領導力量,但這個共和國並不沒收其他資本主義的私有財產,並不禁止「不能操縱國民生計」的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這是因為中國經濟還十分落後的緣故。
新民主主義的國家
-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1956)
- 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