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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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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護理人員

護理人員[1]是指經過護理培訓機構的訓練,通過考試[2],並且領有執照的人士。在醫療院所執行照護的工作人員,他們並不侷限於醫院工作,其工作範圍很大包括診所、衛生所、學校工廠、甚至居家、社區等等。不論女性或是男性皆可擔任護理人員工作,不過以女性居多。他們負責照顧生病、受傷的病人的安全與復康、及衛生教育的工作。歷史上最有名的護理人員,包括南丁格尔

教育培訓

護理人員的教育與培訓,在不同的國家地區有所不同,由於護理人員是健康照護業的從業要角,工作內容事涉受照顧者的權益,所以都會有相關法規。在台灣,依照《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從事護理執業的人員須每6年完成指定範疇之繼續教育課程且課程積分須達到150點以上。

台灣

想投身護理工作,必須完成基礎護理理論實習課程,並取得畢業證書,提供課程的機構有:

課程種類包括有:

  • 護理科系
  • 助產科系
  • 護理助產科系

還有部份大學設有護理研究所,提供碩士班或博士班,碩士班常見的分組有:

  • 成人衛生護理組
  • 婦產護理組
  • 兒童護理組
  • 精神及心理衛生組
  • 社區衛生組
  • 健康管理組
  • 長期照護組

香港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公開大學東華學院等高等院校均有提供護理學學士課程。另外,部份香港醫院香港政府部門,如仁安醫院養和醫院香港浸信會醫院醫院管理局社會福利署等亦有提供護士訓練課程。2012年,臨時香港護理專科學院創立。

執業考核

中国大陆

考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为: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台灣

資格檢定

護理人員(根據《護理人員法》第二條之定義)是由考試院考選部負責資格檢定;應試資格則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規則》及相關考試法規所規範。

根據《護理人員法》第二條之定義:「護理人員」是指護理師及護士。成為護理人員須經護理專門學校訓練取得符合考試資格規定的學歷,且經考選部所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醫事人員考試》及格者,得請領護理人員證書。護理人員執照考分為護理師與護士兩種考試;具有大學護理學系、科技大學與技術學院之護理系或五年制專科護理科以上學歷畢業且實習成績合格者,方可報考護理師執照。臺灣在2000年以前,高級職業學校也可設置護理科;但2000年推動護理教育改革之後,將護理教育由高職上推至專科,全臺所有高職護理科須停止招生,或配合政策改制為專科學校。在還有高職護理科的年代,其畢業生僅可報考護士執照,而隨著護理教育之改革,現執業護理人員有超過8成都擁有護理師執照,因此護士執照考試已在民國102年(公元2013年)起停辦,護士此一職稱將走入歷史,但一般民眾仍習慣將護理師稱之為護士。

執業登記

依據《護理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施行。

香港

在香港執業的護士主要分為註冊護士(Registered Nurse)及登記護士(Enrolled Nurse)兩種。至於成為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的要求,請參見香港護士管理局的網站

從業統計

台灣

年月 中華民國籍護理人員 他國籍護理人員
護理師 護士 助產師及助產士 護理師 護士 助產師及助產士
女性 男性 合計 女性 男性 合計 女性 男性 合計 女性 男性 合計 女性 男性 合計 女性 男性 合計
2012年7月[3] 112,133 1520 113,653 23,406 194 23,600 131 0 131 63 2 65 15 0 15 0 0 0
2010年12月[4] 107,189 1244 108,433 24,466 183 24,649 218 0 218 59 1 60 16 0 16 0 0 0
2008年6月[5] 92,731 803 93,534 25,733 165 25,898 304 1 305 15 1 16 4 0 4 0 0 0

香港

根據香港護士管理局的統計,截至2010年10月,香港的註冊護士人數為30,266人,登記護士人數為9,244人,共39,510人[6]

職業節日

1955年 Toronto Western Hospital 一名護理人員
  • 國際護士節(在臺灣則稱為「國際護師節」),每年的5月12日。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1. ^ 護理人員的意義和稱呼,在不同地方可能會有所差別,不能一概而論。在台灣,根據《護理人員法》第二條之定義,「護理人員」是指「護理師」及「護士」。在香港,女性護理人員又俗稱為「姑娘」。
  2. ^ 台灣日本中國大陸採用的是統一考試;在香港,除了對外地受訓的合資格護士採取統一考試的方式外,在香港主要是由指定培訓機構評核受訓人士的水平。
  3. ^ 台閩地區護理人員統計表.101年7月.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2012-07 [2012-08-21]. 
  4. ^ 台閩地區護理人員統計表.99年12月.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2010-12 [2011-01-14]. 
  5. ^ 台閩地區護理人員統計表.97年6月.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2008-07-01 [2011-01-14]. 
  6. ^ Statistics and Lists of Nurses. The Nursing Council of Hong Kong. [2011-01-14]. (英文)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120311.shtml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