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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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1]是指经过护理培训机构的训练,通过考试[2],并且领有执照的人士。在医疗院所执行照护的工作人员,他们并不局限于医院工作,其工作范围很大包括诊所、卫生所、学校、工厂、甚至居家、社区等等。不论女性或是男性皆可担任护理人员工作,不过以女性居多。他们负责照顾生病、受伤的病人的安全与复康、及卫生教育的工作。历史上最有名的护理人员,包括南丁格尔。
教育培训
护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在不同的国家地区有所不同,由于护理人员是健康照护业的从业要角,工作内容事涉受照顾者的权益,所以都会有相关法规。在台湾,依照《护理人员执业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从事护理执业的人员须每6年完成指定范畴之继续教育课程且课程积分须达到150点以上。
台湾
想投身护理工作,必须完成基础护理理论与实习课程,并取得毕业证书,提供课程的机构有:
- 公立或私立专科学校(如育英医护管理专科学校)
- 公立或私立大学(如辅英科技大学护理系)
- 经教育部承认之国外专科及以上学校
课程种类包括有:
- 护理科系
- 助产科系
- 护理助产科系
还有部份大学设有护理研究所,提供硕士班或博士班,硕士班常见的分组有:
- 成人卫生护理组
- 妇产护理组
- 儿童护理组
- 精神及心理卫生组
- 社区卫生组
- 健康管理组
- 长期照护组
香港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公开大学及东华学院等高等院校均有提供护理学学士课程。另外,部份香港医院及香港政府部门,如仁安医院、养和医院、香港浸信会医院、医院管理局及社会福利署等亦有提供护士训练课程。2012年,临时香港护理专科学院创立。
执业考核
中国大陆
考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为: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台湾
资格检定
护理人员(根据《护理人员法》第二条之定义)是由考试院考选部负责资格检定;应试资格则受《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医事人员考试规则》及相关考试法规所规范。
根据《护理人员法》第二条之定义:“护理人员”是指护理师及护士。成为护理人员须经护理专门学校训练取得符合考试资格规定的学历,且经考选部所办《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暨普通考试医事人员考试》及格者,得请领护理人员证书。护理人员执照考分为护理师与护士两种考试;具有大学护理学系、科技大学与技术学院之护理系或五年制专科护理科以上学历毕业且实习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护理师执照。台湾在2000年以前,高级职业学校也可设置护理科;但2000年推动护理教育改革之后,将护理教育由高职上推至专科,全台所有高职护理科须停止招生,或配合政策改制为专科学校。在还有高职护理科的年代,其毕业生仅可报考护士执照,而随著护理教育之改革,现执业护理人员有超过8成都拥有护理师执照,因此护士执照考试已在民国102年(公元2013年)起停办,护士此一职称将走入历史,但一般民众仍习惯将护理师称之为护士。
执业登记
依据《护理人员执业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施行。
香港
在香港执业的护士主要分为注册护士(Registered Nurse)及登记护士(Enrolled Nurse)两种。至于成为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的要求,请参见香港护士管理局的网站。
从业统计
台湾
年月 | 中华民国籍护理人员 | 他国籍护理人员 | ||||||||||||||||
---|---|---|---|---|---|---|---|---|---|---|---|---|---|---|---|---|---|---|
护理师 | 护士 | 助产师及助产士 | 护理师 | 护士 | 助产师及助产士 | |||||||||||||
女性 | 男性 | 合计 | 女性 | 男性 | 合计 | 女性 | 男性 | 合计 | 女性 | 男性 | 合计 | 女性 | 男性 | 合计 | 女性 | 男性 | 合计 | |
2012年7月[3] | 112,133 | 1520 | 113,653 | 23,406 | 194 | 23,600 | 131 | 0 | 131 | 63 | 2 | 65 | 15 | 0 | 15 | 0 | 0 | 0 |
2010年12月[4] | 107,189 | 1244 | 108,433 | 24,466 | 183 | 24,649 | 218 | 0 | 218 | 59 | 1 | 60 | 16 | 0 | 16 | 0 | 0 | 0 |
2008年6月[5] | 92,731 | 803 | 93,534 | 25,733 | 165 | 25,898 | 304 | 1 | 305 | 15 | 1 | 16 | 4 | 0 | 4 | 0 | 0 | 0 |
香港
根据香港护士管理局的统计,截至2010年10月,香港的注册护士人数为30,266人,登记护士人数为9,244人,共39,510人[6]。
职业节日
- 国际护士节(在台湾则称为“国际护师节”),每年的5月12日。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 ^ 护理人员的意义和称呼,在不同地方可能会有所差别,不能一概而论。在台湾,根据《护理人员法》第二条之定义,“护理人员”是指“护理师”及“护士”。在香港,女性护理人员又俗称为“姑娘”。
- ^ 在台湾、日本和中国大陆采用的是统一考试;在香港,除了对外地受训的合资格护士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外,在香港主要是由指定培训机构评核受训人士的水平。
- ^ 台閩地區護理人員統計表.101年7月.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 2012-07 [2012-08-21].
- ^ 台閩地區護理人員統計表.99年12月.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 2010-12 [2011-01-14].
- ^ 台閩地區護理人員統計表.97年6月. 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 2008-07-01 [2011-01-14].
- ^ Statistics and Lists of Nurses. The Nursing Council of Hong Kong. [2011-01-14].(英文)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7120311.shtml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