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外观
有用户建議将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移動至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2014年12月29日) 此移動可能有爭議或者需要管理員協助。提請移動者请在討論頁说明理由以便其它编辑者参与討論。請求若無討論可能不受理。(進行移动) |
主要领导 | |
---|---|
局长 | 赵兴武 |
副局长 | 崔利锋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机构类型 | 农业部内设职能局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
邮政编码 | 100125 |
對外官網 | [http://www.moa.gov.cn/sjzz/yyj/ www.moa.gov.cn/sjzz/yyj |
机构沿革 | |
?-2008 | 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
2008-2014 | 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 |
2014- |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 |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对国外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英語: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Bureau),简称中国渔政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的内设机构(而非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当今国务院渔政主管部门,局机关设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
中国渔政包括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的内容,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渔政渔港和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权。2000年5月17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渔政指挥中心正式成立,农业部渔政局局长兼任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主任以顺应新国际海洋管理制度建立和国内渔业统一执法工作需要,是专门设立的国家级渔业执法指挥协调机构。中国渔政指挥中心统一指导与协调中国三个海区渔政局和三个流域委员会的渔政事务,县级以上地方渔政管理机构实施具体的渔政执法体系。
沿革
2008年10月2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
- 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
- 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渤海区渔政局);
- 农业部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区渔政局);
- 农业部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海区渔政局)。
2014年01月20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我部渔业局更名及启用新印章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农业部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2号)和《农业部关于机关有关司局加挂牌子及更名的通知》(农人发〔2013〕9号)要求,农业部渔业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更名为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自2014年01月20日起,正式启用“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名称和印章,原“农业部渔业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名称和印章不再使用[2]。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 综合处
- 政策法规处
- 计划财务处
- 科技处
- 渔船渔港处
- 资源环保处
- 养殖处
- 市场与加工处
- 远洋渔业处(捕捞处)
- 国际合作处
参考文献
- ^ "首页." 中国渔政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我部渔业局更名及启用新印章的通知》(农人发〔201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0日.
外部链接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