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帽子
绿帽子是描述一个男性的妻子和别的男性发生性关系,又称为戴绿帽、绿头巾,是一种带有侮辱性的称谓。
词源
据明朝郎瑛所撰的笔记《七修类稿》载,相传于春秋时期,依靠妻女卖淫收入为生的男子以绿头巾裹头作为识别[1]。绿色在中国古代被视为低贱者的用色,《汉书.东方朔传》提到馆陶公主刘嫖的情夫董偃头戴绿帻,颜师古的注是:“绿帻,贱人之服也。”唐朝诗人李白在诗《古风》中也有“绿帻谁家子,卖珠轻薄儿”之句,可见当时绿色为低贱者所用的颜色。
至于把绿色视为低贱者用色的原因,有一种说法是与龟有关。绿色为龟之颜色,而古人误以为雌龟要与蛇交配才可以繁殖,甚至以为龟没有雄性;如明朝谢肇淛所著的笔记《五杂俎》就提到,龟不能交配,所以纵容雌龟与蛇交配来繁殖后代[2]。不少古书如《列子》[3]、《说文解字》[4]、《博物志》[5]等均有类似说法。因此把妻子与他人通奸的男子称为“龟”,今日闽南人仍有此习,闽南语鄙称妻红杏出墙者为“乌龟”[6]。《七修类稿》与唐朝封演所撰的笔记《封氏见闻录》均有提到,唐朝李封为延陵令时,手下犯罪,他就要他们戴绿头巾作为羞辱。[1][7]。但当时仍未有把“绿头巾”定型成妻子跟别人通奸的意思,只是象征身份低贱。而郎瑛则于《七修类稿》中说出自己的见解,认为以绿头巾为羞辱,是因为绿头巾是春秋时期妓女之夫的首服[1]。
把绿头巾定义为妻子通奸应在元朝之后。据《元典章》载,当时规定娼妓家长和男性亲属要裹青头巾[8]”,而青、绿二色相近。此例一直沿用至明朝,《明史·舆服志》载,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三年下诏规定教坊乐人和伶人要戴青巾[9],而乐人、伶人之妻通常都是乐妓、女伶,虽然以卖艺为主,但有时亦会与皇室及贵族发生性关系。明刘辰所著的《国初事迹》一书也有记载当时南京娼妓家的男子指令必须“头戴绿巾”。
后来龟蛇之说、头巾之绿、娼妓之家等说法被集合、附会,绿头巾才被定型为专指妻子不贞之男子。清朝赵冀的《陔余丛考》关于“绿头巾”的介绍中,指明制乐人用碧绿巾裹头,因此吴人把妻子有淫行的男子称为绿头巾[10]。“绿帽子”一词则是清以后的用法,易实甫作《王之春赋》就有“帽儿改绿,顶子飞红”之句,描绘了当时官场的性贿赂。于是“绿头巾”或“绿帽子”就成为妻子与人通奸的男子之代称了,这种用法亦流传至今。
其他语言的类似说法
=== 英语 ===英语把妻子与人通奸的男子称为“Cuckold”,此字源于古法语对杜鹃科鸟的称呼“cocu”,约出现于1250年代,这是因为雌杜鹃下蛋在其他鸟类的巢中,那些鸟要养育不是自己的孩子。
日语
日文“浮气”(うわき uwaki)指伴侣偷情(不分性别),而“不伦”(ふりん furin)则是指已婚者的偷情行为。
另有“寝取られ”(ねとられ netorare,常缩写为“NTR”,直译为“遭人睡走”)的含义和中文的“戴绿帽”和台语的“对人走”类似。除此之外,“NTR”亦可指对戴绿帽子的嗜好。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七修类稿》:“但又思当时李封何必欲用绿巾?及见春秋时有货妻女求食者,谓之‘娼夫’,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然后知从来己远。李封亦因是以辱之。今则深于乐人耳。”
- ^ 《五杂俎》:“龟不能交,而纵其牝者与蛇交。”
- ^ 《列子》:“纯雌其名大要。”杨伯峻《列子集释》:“〔注〕大,龟鳖之类也。”
- ^ 许慎《说文解字》:“龟,旧也。外骨内肉者也。从它(蛇)。龟头与它(蛇)头同。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以它(蛇)为雄。”
- ^ 《博物志》:“龟纯雌无雄,与蛇交通而生子。”
- ^ Ben Sia,《新加坡的汉语方言》,1988
- ^ 《封氏见闻录》:“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 以日数为等级,日满乃释。吴人著此服,出人州乡,以为大耻,皆相劝励,无敢僭违。”
- ^ 《元典章》:“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
- ^ 《明史·舆服志》:“教坊习乐艺,青字顶巾,系红线褡膊。……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
- ^ 《陔余丛考》:“明制乐人例用碧绿中裹头,故吴人以妻之有淫行者。谓其大为绿头巾,事见《七修类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