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越南配偶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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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管理員詳察,本條目被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影武者反覆刪文,曾被管理員半保護。但管理員不知為何又按照影武者的意見,將其移動至越南配偶 (臺灣)。但一個荒謬的問題來了,影武者還另創了一個越南配偶的消歧義頁,但如影武者自己所說,世界各地都可能有越南籍配偶,所以這個消歧義本身根本沒有意義!
而「越南新娘」的詞源可引至郵購新娘,這是台灣至今仍存在的婚姻仲介形式,同類的概念還有照片新娘(Picture bride),20世紀在美國曾存在。但越南配偶則不一定是以此形式結婚,所以影武者的意見其實是故意忽略歷史,出自於他個人偏好的原創研究。所以,請管理員將越南配偶 (臺灣)移動回本條目,謝謝!--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2日 (四) 21:05 (UTC)
- 越南配偶就是越南配偶!不分女男!難道貴方還要創建越南新郎嗎?並且陳氏凰鳳(陳凰鳳)也不喜歡越南新娘這個帶有貶抑的稱呼!去Google吧!
- 越是故鄉味--(6-3)學媽媽的話 越南老師的餐桌風景 | 明周娛樂/時尚
- --220.129.233.191(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2:23 (UTC)
- (!)意見:請管理員注意,樓上即破壞狂影武者,他故意一直換IP怕被封,其他部分我不再贅述。--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8:14 (UTC)
- 本人的IP是浮動型,PC開機當然會換,如果貴方有本事,就創建印度尼西亞配偶 (臺灣)、菲律賓配偶 (臺灣)等等,只不過印度尼西亞配偶大部份是客家人、菲律賓配偶大部份是閩南人,至於越南配偶 (臺灣),卻大多數是京族,因為林媽利的基因研究,證實佔臺灣人口百分之七十左右的閩南人跟京族的血統非常接近,都是百越後裔。--220.129.233.191(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9:08 (UTC)
- 你仍然沒有回答問題。樓上扯那些還是在自打臉。請問就只有台灣有菲律賓配偶、印尼配偶、越南配偶嗎?越南新娘條目的定義不是我獨創的,是內政部,其統計範圍是侷限在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原越南籍人士,並非我的創見;而你扯什麼種族血統的,跟條目內容的國籍別是兩回事。--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10:42 (UTC)
- 本人的IP是浮動型,PC開機當然會換,如果貴方有本事,就創建印度尼西亞配偶 (臺灣)、菲律賓配偶 (臺灣)等等,只不過印度尼西亞配偶大部份是客家人、菲律賓配偶大部份是閩南人,至於越南配偶 (臺灣),卻大多數是京族,因為林媽利的基因研究,證實佔臺灣人口百分之七十左右的閩南人跟京族的血統非常接近,都是百越後裔。--220.129.233.191(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09:08 (UTC)
沒關係!本人可以聯絡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與南洋台灣姊妹會等在臺越南人的NGO團體,看看越南配偶 (臺灣)條目正確還是越南新娘條目正確,等著被那群人圍剿吧!--220.129.233.191(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14:19 (UTC)
本人已經在Facebook上發佈《中文維基百科》的〈越南新娘〉這種羞辱越南女性之不適切條目,真是丟進台灣人的臉啦!--220.129.233.191(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14:40 (UTC)
- 非常好!影武者你可以問問這些嫁到台灣的越南女性,本條目文中內容有無羞辱她們?你所謂的種族和血統論才是歧視,到現在還不明白?你先前惡搞與破壞的內容才是羞辱!--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20:09 (UTC)
- 搞種族歧視的是貴方吧!有大陸配偶(中國配偶)的正確名稱,還胡亂創建什麼「新娘」,難道外國男性娶台灣女性而歸化台灣,還要稱作「新郎」嗎?若有本事就創建印度尼西亞配偶 (臺灣)與菲律賓配偶 (臺灣)等條目,不要針對越南配偶 (臺灣)……。--36.228.194.200(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05:28 (UTC)
- 哈,影武者你在維基百科搞破壞這麼多年了,連維基百科可以查編輯歷史都不知道嗎?條目名幾時創的?2006年!沒錯,這條目的統計數據,參考資料,內文整理都是我去查之後編入的,從新娘到配偶的典故是我寫的,如此的撰寫有沒有你影武者所謂的歧視,大家自有公評;倒是你影武者,你不停的不經討論就全文刪除與破壞幾次了?你自己講!你鍵盤按個鍵就否定了她們的存在,誰才是歧視?不要再說我扣你帽子或污衊你,我跟你講過了,在維基百科這做什麼編輯都有紀錄,一查都跑不掉。--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08:49 (UTC)
- 搞種族歧視的是貴方吧!有大陸配偶(中國配偶)的正確名稱,還胡亂創建什麼「新娘」,難道外國男性娶台灣女性而歸化台灣,還要稱作「新郎」嗎?若有本事就創建印度尼西亞配偶 (臺灣)與菲律賓配偶 (臺灣)等條目,不要針對越南配偶 (臺灣)……。--36.228.194.200(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05:28 (UTC)
支持將條目名稱由「越南新娘」改為越南配偶 (臺灣)
1. 此處毋須以人廢言,我基本認同影武者的更名訴求,也認為管理員Lanwi1此次之判斷與操作合情合理,完全稱不上什麼「錯誤」。
2. 即使大多數越南在臺配偶是女性,不等於來自越南的男性配偶不存在。同樣的,在臺越南人不會只稱為「在臺越南女性」。涵意較廣之詞彙較具彈性而較佳。
3. 有些越南配偶來臺已約30年、有些越南配偶是在越南時與在越南之大批臺商結婚而後才移民來臺灣,從而取得臺灣之居留權或國籍,這些情況都包括在文中的統計數字,顯示以「越南新娘」當條目名稱不妥。在條目中提及即可。
4. 從人權的角度稱呼臺灣新住民與數十萬臺灣新生代的父母是應該的,這是對人、對女性、與對國民/住民的基本尊重,尤其這些人比另一批外來者好多了!更何況政府用字已明確,而條目內容之民間權威來源也認為應使用「越南配偶」。
5. 其他來自菲律賓、中國、印尼等外籍配偶之現有或未來條目均應依「配偶」一詞。
6. 郵購新娘等詞彙主要是談事、談現象,自當依原文。本條目是談人、談現象,應使用「配偶」一詞。
7. 200個國家 x 200個國家 可有四萬個同類條目,消歧義頁面待確有兩個已上相似條目存在後再考慮,目前尚無建立之必要。
8. 臺灣與越南有著共同利益。涉及臺灣與東南亞鄰邦關係的條目或內容,我大多編過,應該很適合在此表示意見。
9. 我明確(+)支持條目名稱定為越南配偶 (臺灣)。
-- WildCursive(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16:32 (UTC)
- (+)支持:「越南配偶」的涵義較廣,不僅限於「新娘」的特定身分。難道不論與臺灣人結婚多久都還要被稱為「新娘」?--Iokseng(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16:59 (UTC)
- (:)回應:我是本條目與大陸配偶的主要編輯者,換個角度想,若沒有影武者先前的惡搞與破壞,這個條目兩個多月來也沒多少人關注。至於是否要按照影武者的意見移動條目,我個人當然是(-)反对,但套用管理員說的,以社群共識為主,其他的我已在樓上提過,就不贅言。--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20:28 (UTC)
- (~)補充:我想大家知道越南新娘是貶義詞,但某些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事實上在2003年以前,中華民國政府的統計公報用的就是新娘二字;而這些嫁到臺灣,歸化為中華民國籍的越南女性,她們在意的不是新娘二字,是越南二字。我舉個例。以前不是還有山胞這個詞嗎,即山地同胞的簡稱;而當時要求正名為原住民,是因為山地二字,不是同胞二字,如同稱呼中國為內地,老一輩的臺灣人會覺得反感,但現在的臺灣年輕人不一定知道其反感是因為內地是日治時期日本殖民者的自稱。簡言之,越南新娘、山地同胞等詞都是地域的歧視,新娘和同胞這種詞的本身並不帶貶義。如今稱為臺灣新住民,坦白講也不精確,不過再說就離題太遠。總之,本條目內文的統計範圍有侷限性,對象不包括在台灣生活或工作,但仍舊保有越南國籍的女性,此種人士在維基百科也有條目介紹,叫做在台外國人,內政部的統計資料稱為外僑。如果條目要改為越南配偶,那麼就必須加寫這些在臺灣居留工作,但仍舊維持原國籍的越南已婚人士,不過維基百科也有人寫了此類條目,叫做在台越南人。--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23:55 (UTC)
- 正式的國家名稱怎麼可能是貶抑詞?應該說是,可能有某些人不想讓人知道他們的出身國家,以免遭受歧視。但這與此處的名稱準確性來說,關聯應不大。-Iokseng(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00:39 (UTC)
- 我想還是同樣的邏輯。在我們看來,會認為越南或印尼或菲律賓是正式國名,不應當會成貶義;但我想臺灣人自己也要檢討對自稱來自甲國或乙國的婚姻移民有無態度上的差別。我樓上的補充是和條目名無關的,因為即使你改成「越南配偶」,它還是一個標籤,難道真的就沒有貶義了?又或者這只是我們自以為這樣就正確了,然而你我又不是當事人。好,那麼按理講,所有女性婚姻移民(我暫時也不用新娘或配偶這個詞)不應分她原國籍是哪一國,那才叫真正的一視同仁,但偏偏政府的統計數據至今為止仍這樣分,且未來也會這樣分,並且世界上很多政府做人口流動統計的還是會這樣分,那麼2003年前有關越南新娘的學術論文研究或政府文件都是歧視?我覺得這是另一個要思考的層面。不過這我的態度仍舊是反對更名,至於你說關聯性不大我尊重,因為我的補充和條目名是否更動無關。--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07:58 (UTC)
- 正式的國家名稱怎麼可能是貶抑詞?應該說是,可能有某些人不想讓人知道他們的出身國家,以免遭受歧視。但這與此處的名稱準確性來說,關聯應不大。-Iokseng(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00:39 (UTC)
- (:)回應:
- 1. 雖然我很欣賞這張「秋意甚濃」,對你也有編輯合理之印象,但除了「影武者」因素外要以「越南新娘」命名的論述不甚清楚。
- 2. 我知道確實有些臺灣人(可能受1945年後外來政權影響而稱日本為小、視東南亞為蠻夷)而覺得自己比多數東南亞國家先進(早期的南洋其實比中國先進才會吸引眾多該國人士移民,亦如柯P所說其部分文明素質較中國進步),但一則臺灣原住民族的血緣其實與菲律賓、越南、印尼較接近,二則臺灣的地緣及與東南亞各國的雙邊關係其實很密切,所謂的歧視會越來越少、也應該越來越少。
- 3. 撇開不變的國名,「配偶」一詞的包容性與平等性都較「新娘」為佳,對1/2女性人口尤然。
- 4. 「越南新娘」與越南配偶 (臺灣)都可能是越南籍、臺灣籍、雙重國籍。
- 5. 「越南新娘」可以是重定向,你可於內文引用更多來源加以完整記述,但條目名稱用越南配偶 (臺灣)應無不妥。
- 6. 還有許多臺灣相關條目待臺灣維基人共同合作、增修、維護,各位都是主力編輯,這茶壺內的爭議可儘早落幕。
- -- WildCursive(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17:08 (UTC)
- (:)回應:我想還是按照管理員所說的,依照社群共識來處理,不過我應當有表示反對更名的權利吧?話說回來,沒有影武者這樣惡搞與破壞把事情鬧大,諸君平心而論,會有多少人關注本條目?就事論事,如果要更名,改為越南配偶也不準確,因為我樓上說過了,也有在台越南人是已婚人士,是配偶,他們也可能選擇保留越南國籍在台灣生活,比如在台越南籍看護。這在官方統計資料是分開的,和在台美國人,在台日本人的道理一樣。因此,若要更名,也應改為在臺灣的越南婚姻移民之類的詞,就理論而言,越南配偶是包含於在台越南人的一部份,而藉由婚姻移民歸化為中華民國籍的越南人又是越南配偶下的一部份。大約如下:
- 在臺越南人
- 越南配偶
- 在臺越南婚姻移民。--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4日 (六) 20:34 (UTC)
- 越南配偶
- (:)回應:當然,您有完全的發言權、質疑權、反對權、提案權等,本討論可待社群有高度共識後再依決議執行,User:影武者和您雙方都毋須過度指責對方,這議題和許多維基爭議相較已屬單純。茲邀請部分或資深、或關注臺灣社會議題、或關注臺灣與東南亞關係、或對創建維護臺灣相關條目有貢獻而目前仍活躍、且各有主見之具代表性臺灣維基人(不含管理員)共同參與討論:@A900040a900040:@Alfredo ougaowen:@Bigmorr:@Fcuk1203:@Hanteng:@Howard61313:@Itw:@Kolyma:@Liaon98:@Luuva:@P1ayer:@Pbdragonwang:@Qrfqr:@ScoutT7:@Wetrace:@Winertai:@小籃子:@燈火闌珊處:@全無尊嚴先生:@和平奮鬥救地球:。--WildCursive(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01:17 (UTC)
- (:)回應:講白了,我是氣影武者這個x目,最初的條目名又不是我創的,是2006年的維基人,所以影武者他說我創這個歧視性的條目名,他是看到我坐時光機穿越了,還是他眼白過多?對我而言,越南新娘或越南配偶這兩個名詞都同樣不精確,只能說趨近。但在沒有更好的詞之前,我傾向維持現狀。以前也有本省媳婦、外省媳婦、閩南媳婦、客家媳婦這樣的詞,我們現在或者覺得這沒什麼,因為這麼多年,族群早就融合了,但這些詞是否存在?所以越南新娘這個詞或者現象它的確有,台灣人的確有看目錄清單娶越南老婆的事實,而且現在也還有,只不過現在少了。而會認為越南新娘是貶義,是因為郵購新娘是將女性商品化,所以我說了新娘這個詞不具貶義,問題是出在前面的越南或印尼或中國新娘,造成了地域歧視。如果影武者認為這個詞不妥,一是提出討論要求移動更名,一是編輯條目內文使其完善。而他一路以來就是全刪,一句理由也沒有,諸位路人可參看本條目編輯歷史查證看我有沒有冤枉他。而為何這幾天影武者會把事情鬧大,開始拉人來圍觀?說穿了,就因為當時管理員將本條目保護,禁止IP用戶編輯,所以影武者就暴走了。我的觀點是認為管理員一開始應急的處置沒有錯,只差在將越南「新娘」移動到越南「配偶」,那就是影武者想要的,我也知道新娘會有人說歧視,配偶不會,但和台灣人結婚的有九萬多人,其中男性總數多少人?答案是不到500,所以2003年以前的學術論文跟政府統計報告都稱之為越南新娘就歧視了?90000比500,所以官方和民間的研究報告都是分析女性。最後,大家可以從我跟影武者一連串的對話中發現,影武者根本沒有看條目內文,否則他不會說出這個條目是我創出來歧視人的傻話,條目2006年創,我在兩個多月前擴充內容,結果變成我歧視了?他單純就是不喜歡這個詞而已。以上報告完畢,我想我現在的回應已經比條目本文還多了吧,所以我不再針對本條目發言或編輯了,然後我要感謝影武者,如果不是他一直持續的破壞本條目與把事情鬧大,不然兩個多月來基本上就我跟他的編輯次數最多:一個刪全文一個復原。我是真的感謝他的搗亂,就說到這。--秋意假髮濃(留言) 2015年2月16日 (一) 06:34 (UTC)
- 在臺越南人
- (:)回應:我想還是按照管理員所說的,依照社群共識來處理,不過我應當有表示反對更名的權利吧?話說回來,沒有影武者這樣惡搞與破壞把事情鬧大,諸君平心而論,會有多少人關注本條目?就事論事,如果要更名,改為越南配偶也不準確,因為我樓上說過了,也有在台越南人是已婚人士,是配偶,他們也可能選擇保留越南國籍在台灣生活,比如在台越南籍看護。這在官方統計資料是分開的,和在台美國人,在台日本人的道理一樣。因此,若要更名,也應改為在臺灣的越南婚姻移民之類的詞,就理論而言,越南配偶是包含於在台越南人的一部份,而藉由婚姻移民歸化為中華民國籍的越南人又是越南配偶下的一部份。大約如下:
- (+)支持用「越南配偶」取代「越南新娘」,結婚十數年的還稱為新娘,真的有點怪--Wolfch (留言) 2015年2月13日 (五) 21:18 (UTC)
- (+)支持配偶一词更规范。--AsharaDayne(留言) 2015年2月15日 (日) 13:59 (UTC)
建議改名:“越南新娘”→“越南配偶 (臺灣)”
“越南新娘” → “越南配偶 (臺灣)”:2013年9月,內政部宣佈將過去的XX新娘,改稱為「外籍」與「大陸」配偶--李小謙(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11:17 (UTC)李小謙(留言) 2015年2月28日 (六) 11: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