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防腐败局
外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
主要领导 | |
局长 | 黄树贤(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 |
副局长 | 屈万祥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直属机构 |
行政级别 | 副部级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 |
對外官網 | www.nbcp.gov.cn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2007年9月 |
国家预防腐败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级预防腐败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全国防腐败工作的协调与策划,制定反腐政策,检查与指导社会企业、单位、团体的反腐工作同时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防腐局在2007年9月6日宣布成立,于13日正式揭牌,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与中纪委国际合作局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1]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马馼兼任首任局长,中共中央纪委常委屈万祥兼任副局长。
职责
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职能有:
- 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 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
- 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历史
-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 2007年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了审批,但具体挂牌和运作时间尚未确定。
- 2007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
- 2007年9月6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马馼被任命为局长。
- 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式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