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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申請解除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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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在下方舉報,由其他用戶討論是否除權。舉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否則大家難以處理舉報者的申請。

當管理員封禁任何一位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請同時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為之除權。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暫時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即在此處報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決定投訴成立與否請考慮以下原則:

  1.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
  2. 草率行事:如果用戶粗心大意多次誤用或亂用權限,或別人要求他迴避(因涉利益衝突)時他還執意行事,雖然他未必是惡意,但可能證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運用手上的工具,也應該除權。
  3. 執於己見:因為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
  4. 沒有悔意:每個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戶的態度,是否真心改過,會否謹言慎行,會否重犯等也是考慮除權的因素。

對於先前已生效的除權有異議的用戶也可以到下方要求進行覆審。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下方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又如果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既得權限,也請於下面提出申請。

任何用戶都可自由地於下列申請中發表意見,管理員當應盡量考慮各用戶的意見。

管理員可就事情輕重作以下處理︰

  • 駁回: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 提醒︰用權欠妥,易惹爭議,未違方針,則僅需提醒;
  • 警告︰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
  • 停權︰暫且除權;應按輕重訂下期限,期限一至,則恢復其權;
  • 撤權︰撤銷權限,但可再申請;
  • 禁止申請︰禁止申請權限,不過務須訂下期限。

提報時請複製下框內容並按需求填寫,置於相應提請部分最下方:

*{{User|提報的用戶名}}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
*:理由:
*:~~~~

提示:全域IP封禁例外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禁,因此獲全域IP封禁例外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全域回退員持權比本地回退權更多,但無abusefilter-log-private權限,不應除權;全域管理員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濫用權限

  • SiuMai討論 | 貢獻
    狀態:   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權
    理由:破壞明德學院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條目,大幅修改條目序言。其中,SiuMai討論 | 貢獻)將序言中本人撰寫的「明德學院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核准」,改為「明德學院是附屬於香港大學」。請注意,參考文獻1「校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摘要」只能證明「明德學院係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核准」,與「明德學院是附屬於香港大學」完全無關。

因此,本人要求回退條目至34882738版本。

  • 222.167.166.233留言2015年3月27日 (五) 12:30 (UTC)[回覆]
  • JuneAugust討論 | 貢獻
    狀態: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豁免權
    理由:該用戶不能承擔巡查員之責,反覆亂掛「侵權模板」[1],警告後[2]仍然繼續[3],且擅自胡亂移動條目[4]。該用戶還在請求保護頁面胡亂制定規則,試圖將其錯誤亂掛模板的行為合法化,還聲稱「在侵權待驗證頁面直接編輯依然會被視作不恰當編輯行為」(實際上是該用戶錯誤亂掛侵權模板),阻止他人優化擴充條目[5]。不僅如此,該用戶還存在胡亂提報關注度的行為[6]。該用戶其他隨意巡查就呼呼啦啦隨便掛個不知所云的模板的例子以前還有很多,如WG所指出的這些[7]。真心非常奇怪此用戶居然保有巡查權。。。--中華愛國陣線留言2014年6月20日 (五) 06:08 (UTC)[回覆]
呵呵,背後捅刀,頗有文革遺風。--JuneAugustRe: 2014年8月17日 (日) 10:24 (UTC)[回覆]
擦!在下公開申請解除閣下不當使用的權限,閣下會收到提及通知,閣下在這裡偷偷摸摸對在下人身攻擊,才是真正的背後捅刀的文革作風吧?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8:18 (UTC)[回覆]
提及只有開了才會起作用的……--廣雅 范 2014年8月18日 (一) 08:22 (UTC)[回覆]
JuneAugust是老用戶了,開不開提及是其個人自由。在下公開申請解除其濫用的權限,他就對在下進行人身攻擊,公開申請解除權限、提報VIP等等,什麼時候成了「背後捅刀子」和「文革作風」了?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8:41 (UTC)[回覆]
  • @Aoke1989再次申訴,依據投訴理據的第三條:「執於己見:因為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該用戶屢屢亂掛侵權模板,不僅拒不認錯,還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錯誤的判斷,硬是要他人保留其亂掛錯掛的侵權模板7天,不允許其他用戶進行「回退其錯掛模板」的建設性編輯,符合解除權限的條件。相關證據見此:[8]。另外,從當前討論看,該用戶還因為在下正常的申訴除權對在下進行毫無根據的人身攻擊。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8:36 (UTC)[回覆]
JuneAugust已辭去巡查員權限,請求理由消失。--Aoke1989留言2014年8月18日 (一) 08:58 (UTC)[回覆]
@Aoke1989請閣下注意,這個性質不一樣,該用戶濫用權限,應當除權而非辭職,辭職的理由也不對,什麼叫「懶得和鬼糾纏」?如果一個濫用權限的用戶就這麼辭職,日後是否輕易就能再次獲得巡查資格? 上海復活  傳奇再現  2014年8月18日 (一) 09:05 (UTC)[回覆]

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

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

  • Hwangjinghai討論 | 貢獻
    狀態: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巡查員、回退員
    理由:依照方針,「任何用戶均可以在下方舉報,由其他用戶討論是否除權。舉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暫時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即在此處報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當初我是以「濫用傀儡並以其他傀儡帳戶取得權限」被褫奪權限,這樣的指控是子虛烏有。我當時忙於現實生活,沒有及時申辯。關於我的封禁也未得到認真討論,我在心理上受到很大打擊。當初提報除權是GZWDer,但並沒有其他用戶討論是否除權,也沒人附上任何證據,也沒有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這樣的除權即使在程序上也是違規的。我不服。
    --症候群與一萬年留言2014年7月14日 (一) 12:21 (UTC)[回覆]
  • 此處不設上訴。請君重新申請權限。--J.Wong 2014年9月22日 (一) 17:31 (UTC)[回覆]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