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外观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的常任成員,五個创始成员国是二战期间同盟国中的五大国。
常任理事國成員
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对非程序性决议案的否决权。
国家 | 成员资格 | 现任常驻联合国代表 |
---|---|---|
中国 | 中華民國:1946年至197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1971年至今 |
刘结一[1] |
法國 |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年至1958年;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年至今 |
弗朗索瓦·德拉特(Gérard Araud)[1] |
俄羅斯 | 苏联:1946年至1991年; 俄羅斯:1992年至今 |
维塔利·丘尔金(Чуркин, Виталий Иванович)[1] |
英国 |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1946年至今 | 格兰特(Mark Lyall Grant)[1] |
美国 | 美国:1946年至今 | 萨曼莎·鲍尔(Samantha Power)[1] |
改革中的聯合國
2004年,日本、德國、印度及巴西組成「四國聯盟」,藉由安理會改造的機會積極爭取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四國聯盟遭遇到不小的阻力,例如中國、韩国、朝鲜反對日本,英國、美國、意大利反對德國,巴基斯坦反對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反對巴西。
美國雖然支持日本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反對日本、德國、印度及巴西擁有否決權。德日印巴四國讓步,提出爭取六個無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議席,四個歸屬德日印巴,其餘兩個給與兩個非洲國家。由於非洲國家一直爭取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故難以獲非洲國家支持。新增常任理事國方案最終不獲通過。
2007年2月,日本再次計劃與印度、巴西和德國一起組成「四國聯盟」,繼續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而意大利等國發起的「咖啡俱樂部」一直反對擴充常任理事國的名額。
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
《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明确规定“否决权”,但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即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通常被称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1946年2月16日,苏联在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反对票。
冷战期间,美国和苏联为了各自的战略利益,频繁使用否决权否决对方集团提出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