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裁判法院
外观
东区裁判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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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香港岛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法院大楼4至7楼 |
所在国 | 香港 |
设立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网址 | http://www.judiciary.gov.hk |
首席法官 | |
现任 | 不设首席法官 |
东区裁判法院(英语:Eastern Magistrates' Courts)旧称东区裁判司署(英语:Eastern Magistracy),是香港的一个裁判法院,位于香港岛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法院大楼4至7楼,为港岛区唯一一所裁判法院,也是岛上最初级的刑事法院,共设16个法庭,主要负责香港岛的案件。
东区法院大楼
东区法院大楼(英语:Eastern Law Courts Building)是一座政府联用大楼,楼高14层,除东区裁判法院、死因裁判法庭及淫亵物品审裁处此三项司法机构设施外,另有多个政府部门之办事处设于其中,是全港唯一一座兼设其他政府设施的裁判法院大楼。
设施
东区裁判法院设于大楼4至7楼,当中会计部(缴交罚款处)、东区感化事务处当值室及当值律师服务办事处设于7楼。淫亵物品审裁处及死因裁判法庭分别设于大楼9楼及10楼。劳资审裁处于2000年初曾于大楼9楼设立两个法庭及一个附属登记处,但因案件数量减少而于2005年7月9日起停用。
占用大楼各楼层的部门包括东区民政事务处(11楼)、消防处消防安全总区楼宇改善课1(11楼,已迁)、劳工处劳工视察科香港东特别视察组(12楼)、运输署(12楼)、医疗辅助队非紧急救护车服务总部(12楼)、社会福利署东区感化办事处1(12楼)等
东区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及香港邮政东区派递局亦分别设于大楼地下及1楼。
建筑特色
法院大楼属多层实用建筑,外墙以米色为主,饰以黄色条状涂漆,前门设有一个圆拱形的遮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