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行政院 Executive Yuan(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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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File:Executive Yuan,ROC LOGO.svg | |
基本信息 | |
机关类型 | 中央一级行政机关 |
员额 | 737人 |
年度预算额 | 新台币12.12亿元(104年度) |
授权法源 | 中华民国宪法、行政院组织法 |
主要官员 | |
院长 | 毛治国 |
副院长 | 张善政 |
秘书长 | 简太郎 |
副秘书长 | 徐中雄(政务)、 |
任命者 | 总统 |
任期 | 除独立机关首长或任期制首长外,无任期保障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16处、2室、1会 |
附属机关 | 12部、6会、2总处、2署、3独立机关、5委员会、2直属机构 |
任务编组 | 2室、4中心(常设性) 8会、4小组、3会报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28年10月25日 |
联络信息 | |
行政院大厦 | |
地址 | 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一段1号 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 |
电话 | +886 2 3356-6500 |
网站 | www.ey.gov.tw |
中华民国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政府(沿革) |
政治 |
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依宪法之规定对立法院负责[1]。
一般所称的“行政院”,狭义上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为协助行政院院长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注 1],广义上则涵盖各中央行政机关(即俗称的“部会”,均由行政院管辖),端看使用的场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并非法定名称,乃为了区别行政院内部单位与各部会而使用[2]。同样非法定名称,行政院常被称为中华民国的内阁,行政院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发言人、政务委员与各部会首长则为内阁阁员[3],并定期召开行政院会议以议定国家重大政事。
沿革
此章节需要扩充。 |
根据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之,采行五院制度。中华民国宪法于民国36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依照宪法第53条规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宪法所赋予之职权。民国17年(1928年),国民政府率领国民革命军完成北伐,在名义上统一中国后,于同年10月03日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并依此法设置行政院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同年10月08日,国民政府通过任谭延闿为首任行政院院长。当时的行政院设有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等10部[4]。同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长及十部部长宣誓就职,行政院正式办公。
《中华民国宪法》于民国36年(1947年)元旦公布施行后,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5];同年03月31日,《行政院组织法》公布。1948年05月,初设15部3会1局。1949年01月07日,行政院邀集相关部会首长会商政府机关疏散事宜,决定将各机关核心移至广州,将大部分人员疏散于各地或南京以外各附属机关。[6]。02月05日,行政院在广州办公[7]。03月,整编为八部二会一处。12月09日,行政院在台北举行迁台后首次政务会议[8],正式在台北办公。[9]至2006年,行政院已扩增为8部、2会、18委员会、3署、1处、2局与2直属机构。
民国101年(2012年)起,行政院本部与所属部会机关逐步实施组织再造,院本部自民国101年01月01日起从11室、8组、2会调整为16处、2室、1会[10]。目前行政院之直辖机关[注 2]共有12部、7会、2总处、3独立机关、2署、4委员会与2直属机构,未来将逐步改组为14部、8会、3独立机关、2总处、2直属机构[11]。
组织架构
- 领导人员
- 辅助人员
- 政务顾问
- 参事
- 发言人
- 决策单位
业务单位
幕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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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编组
常设性任务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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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直辖机关
中央二级机关
中华民国中央二级行政机关[12]:
- 部
- 独立机关
- 署(名义上为行政院附属机关)
- 委员会(名义上为行政院附属机关)
- 总处(名义上为行政院附属机关)
- 其他机关
中央三级机关
- 行政院直辖的中央三级机关,不纳入内阁序列,首长亦没有参加行政院会议的义务。
- 独立机关
- 委员会
院址
- 院本部
行政院在民国十七年(1928年)成立后,设于南京市国民政府办公区(即南京总统府旧址)之内;抗战爆发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随国民政府各机关迁至重庆(后曾为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址)办公[13]。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迁至南京市中山北路61号(今中山北路254号)原原铁道部旧址办公[14]。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行政院迁台后由阎锡山召开的首次院会中,决议总统府与行政院以“介寿馆”(今总统府厅舍)为办公场所,于是确定行政院与总统府共署办公。此共署情形直至民国46年(1957年)后行政院迁出为止。
行政院目前的院址(通称行政院院区)系启用于民国46年,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与中山北路交叉口(此路口亦为台湾公路原点),与监察院隔街相望。院区原为日治时代的台北市役所(台北市政府前身)办公厅舍。
- 合署办公大楼
- 行政院中央联合办公大楼: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建有南、北两栋。有内政部、公平会、中选会、侨委会、陆委会、蒙藏会、教育部青年署、外交部领务局和人事总处进驻。
- 行政院新庄联合办公大楼:位于新北市新庄区,建有南、北两栋。有文化部、原民会、客委会、劳动部部分所属机关、国发会档案局以及财政部、内政部、法务部的相关机关进驻。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
注释
引用
- ^ 《中华民国宪法》第53条:“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增修条文第3条:“……行政院依左列规定,对立法院负责,……”
- ^ 行政院万维网 > 认识行政院 > 组织与职掌 > 行政院院本部[失效链接]
-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內閣閣員. Ey.gov.tw. [2014-08-13].
- ^ 行政院万维网 > 行政院组织法之制定及修正经过[失效链接]
- ^ 行政院万维网> 行政院之设置依据
- ^ 蒋永敬、刘维开著,《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28页。
-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30页。
-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26页。
-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39页。
- ^ 行政院万维网─行政院院本部及所属7个新部会将于101年01月01日起陆续启动[失效链接]
- ^ 曾韦祯、范正祥. 政府再造4法通過 2012實施. 自由时报. 2010-01-13 [2010-01-13].
- ^ 行政院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直轄機關. Ey.gov.tw. [2014-08-13].
- ^ 陪都遗址溯踪 - 国民政府行政院遗址,三峡博物馆,2010-1-21
- ^ 国民政府行政院1946 - 行政军政篇 - 民国南京建筑网
来源
- (繁体中文)(英文)我的E政府 中华民国政府门户网站
外部链接
- (繁体中文)(英文)行政院 官方网站
- 行政院-台湾好政点的Facebook专页
- YouTube上的行政院开麦啦频道
- YouTube上的行政院 影音快递频道
前任: 中华民国国务院 1912年-1928年 (1914年-1916年为 总统府政事堂) |
中华民国 最高行政机关 行政院 1928年至今 |
现任 |
中国大陆 最高行政机关 1928年至1949年 |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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