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伐利亞州徽
外觀
巴伐利亞州徽(德語:Bayerisches Staatswappen)分為大、小兩種紋章,它是在1950年6月5日根據《巴伐利亞自由州紋章法》所設立:
第一條 (2) 聯邦州的顏色為白色及藍色。
紋章含義
當代使用的州徽是由平面設計師愛德華多·伊格根據紋章的傳統在1946年設計。
- 第一部分(金獅):位於右上部,黑底,躍立的獅子為金色,爪子及舌頭為紅色。這代表的是上普法爾茨行政區。它與普法爾茨紋章完全一致。
- 第二部分(弗蘭肯之耙):位於左上部,中線為紅色及銀白色的鋸齒形。這代表了上、中、下弗蘭肯行政區。它也是維爾茨堡采邑主教區和弗蘭肯公國的紋章。
- 第三部分(藍豹):位於右下部,銀白底,躍立的豹子為天藍色,爪子為金色。這代表的是上、下巴伐利亞行政區。
- 第四部分(三獅):位於左下部,金底,三隻正臉側身、舉足前行的獅子為黑色,爪子為紅色。這是代表施瓦本。
- 藍白盾徽盾(中心盾):紋章盾的白色及藍色斜長菱形是源自博根伯爵的紋章,並由維特爾斯巴赫王朝在1242年採用。白色和藍色的狹長菱形是巴伐利亞無可爭議的象徵,而中心盾如今也成為了巴伐利亞作為一個整體的標誌。連同人民之冠,它也被正式用作小州徽。
- 人民之冠:帶有中央中心盾的四個盾徽區域頂部配有金邊、輔以寶石裝飾和五片葉子點綴的花冠。該花冠首次於1923年出現在紋章上,象徵着王室之冠退位後,人民的主權。
歷史
巴伐利亞曾是東法蘭克王國和神聖羅馬帝國轄下的獨立公國之一。維特爾斯巴赫家族作為巴伐利亞近800年的統治階層,自1242年便開始使用菱形格子盾徽,其後又隨着普法爾茨獅子的加入而作四等分。
巴伐利亞於1806年成為王國,並在1835年創建了新的紋章,它與如今的州徽類似,但一些地區仍使用不同的紋章表示。已知的第一款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紋章是天藍色,中線為金色的鋸齒形。當路德維希一世公爵與博根伯爵阿達貝特五世的遺孀——柳德米拉結婚後,他又接納了博根伯爵的紋章及土地。菱形格子的數量則是多變的,它在15世紀時為21格,至1806年當巴伐利亞升格為王國後又增加為42格。
Electorate of Bavaria (Elector Palatine)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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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期 | 1623–1807 | |
描述 | 用於這一時期的旗幟上[3],它由巴伐利亞公國和普法爾茨選侯國(常稱作巴伐利亞選侯國,因這一頭銜的密切聯繫)所共用,展現了巴伐利亞及其普法爾茨領地的歷史徽記。中心盾為紅色背景下的一個金色球體,代表它們在神聖羅馬帝國中的執事權地位 |
Kingdom of Bavaria (1835–1918)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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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期 | 1835–1918 | |
描述 | The first quarter is the golden lion of the Palatinate. The second field is the Franconian rake. The third field showed a red and white striped field with a gold pale, the coat of arms of the margraviate of Burgau, representing Swabia. The fourth field showed a blue lion with a golden crown on white ground (the Lion of Veldenz), representing the ruling branch of the house of Wittelsbach. Inescutcheon for Bavaria itself. |
- ^ Schmöger (translator), Marcus. Constitution of Bavaria 1946. 2001-01-28 [2007-10-12].
-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
bayern.de
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 ^ 世界旗幟網(FOTW)的Electorate of Bavaria (1688); accessed 200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