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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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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文祥
越南阮朝大臣
阮文祥
阮文祥
辅政大臣、勤政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基𢯰郡公
国家大南
时代阮朝
出生1824年
File:Early Nguyen Dynasty Flag.svg 大南广治省召峰县
逝世1886年
法属波里尼西亚大溪地岛[1]帕皮提
1883年成为辅政大臣
1885年发起勤王运动

阮文祥越南语Nguyễn Văn Tường阮文祥,1824年—1886年),越南阮朝官员,他在嗣德帝死后担任辅政大臣,在1883年至1884年期间曾先后废立了三位皇帝:育德帝协和帝建福帝[2]他也是1884年反法勤王运动的领袖之一。

阮文祥出生在越南中部的广治省召峰县的贫穷农家中。他的父亲曾参与反抗阮朝统治的起义,因此阮朝曾禁止他参加科举考试。[3]

1848年10月29日,嗣德帝继位。[4]阮朝的官方史料并没有记载阮文祥最初是如何同嗣德帝搭上关系的,但可以证明的是,阮文祥在嗣德帝的保护下成功通过了科举考试,并成为了高级官员。[3]1852年,阮文祥被任命为刑部尚书。1862年,阮文祥的父亲逝世。根据儒家传统观念,阮文祥退隐还乡,为父亲守了五年的孝,此后又官复原职。[5]

从1858年起,越南成为法国保护国。1873年,嗣德帝将与法国谈判的重任交给了阮文祥。虽然他成功同法国签订了条约,但法国人将他当作一个骗子。在同霍道生(Philastre)签订了条约和收复了被安邺大尉占领的河内之后,阮文祥被任命掌管国家的内政和外交事务。1881年,成为内阁首领。[3][6]

嗣德帝死后,遗命阮文祥、陈践诚尊室说三人共掌朝政。[3]但事实上,阮文祥和尊室说在朝中的权力远远大于陈践诚。[7]而执掌朝政的不仅包括三人,还包括了嗣德帝的母亲范氏姮(即慈裕太后)、武氏缘(即俪天英皇后)、学妃三位女性,也就是所谓的“三宫”(Tam Cung)。[7]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阮文祥同学妃发生暧昧关系。[7]

嗣德帝没有儿子,但他收养了三位侄儿为养子。嗣德帝在31岁时收养了弟弟坚太王阮福洪依的两个儿子正蒙堂(后来成为同庆帝)、养善堂(后来成为建福帝),育为己子,当时他们分别为19岁和14岁。[7]

根据越南历史学家范文山的说法,嗣德帝曾希望由养善堂继承皇位,但受到了“三宫”的压力。[7]嗣德帝曾经通过批评育德堂(嗣德最年长的养子)的道德行为证明其立养善堂为储君的正确性,但三宫最初不为育德的行为所动,直到后来决定杀死他。[7]由于阮文祥与学妃的暧昧关系,一些历史学家推测他们通过治疗谋杀了育德帝。[8]

随后阮文祥等人拥立了37岁的协和帝即位。然而新皇帝意识到他们的威胁,试图疏远他们。阮文祥等人得知后,计划废黜协和帝。协和帝通过联合法国势力的方法来对抗可怕的辅政大臣们。然而但法国人不在的时候,阮文祥等人杀死了协和帝,另立建福帝[8]

然而建福帝抓住了阮文祥与学妃通奸一事,声称将依法处置他们。在阮文祥将要被杀之前,学妃在建福帝的药里下毒,使建福帝在第二天就死去了。[9]

最终,阮文祥和尊室说拥立了咸宜帝。尊室说决定发动反对法国的勤王运动。尊室说战败,挟持咸宜帝出奔广治省,据守山区对抗法军,后兵败出奔清朝。同时法国人拥立同庆帝即位,阮文祥继续充当辅政大臣的角色。[10]

法国人给阮文祥两个月的时间,要求他将咸宜帝俘虏并带回,而当时咸宜帝仍在山区里反抗。但阮文祥没有完成法国人的任务。于是在1885年9月6日,法国的中圻钦使参哺下令罢去他辅政大臣、太傅、勤政殿大学士、吏部尚书等一切职务,废除其郡公封号,将他和尊室说的父亲尊室订(Tôn Thất Đính)一起关押在了昆山岛。阮文祥在监狱里图谋东山再起,向士绅发出檄文讨伐法国人,但被发现。法国人没收了他的财产,发现了1450万法属印度支那元[3]

1885年7月29日,法国人决定将阮文祥、范慎遹、尊室订三人流放到太平洋上的大溪地岛。11月23日,阮文祥到达该岛,并于1886年2月死在了那里。[1]同年7月,他的遗体被尊室订带回顺化安葬。[3]

脚注

  1. ^ 1.0 1.1 陈仲金的《越南史略》称阮文祥死于“太平洋海地岛”(hải-đảo Haiti ở Thái-bình-dương)。参见陈仲金《越南史略》,戴可来译(中文译名《越南通史》),商务印书馆出版,1992年12月,第410页。但事实上海地岛(Haiti)位于大西洋而不是太平洋,而且海地早在1804年就已经宣告脱离法国独立。因此可知《越南史略》为笔误,据其他文献记载,当以大溪地岛(Tahiti)为是。
  2. ^ Chapuis, pp. 15–18.
  3. ^ 3.0 3.1 3.2 3.3 3.4 3.5 Chapuis, p. 22.
  4. ^ McLeod, p. xiii.
  5. ^ Chapuis, p. 2.
  6. ^ Chapuis, pp. 17–18.
  7. ^ 7.0 7.1 7.2 7.3 7.4 7.5 Chapuis, p. 15.
  8. ^ 8.0 8.1 Chapuis, p. 16.
  9. ^ Chapuis, p. 17.
  10. ^ Chapuis, pp. 18, 22.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