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廠
東廠,其全名為東緝事廠,廠衛之一。中國明朝時期的由宦官執掌的特權監察、情治機構。東廠對官吏、士大夫甚至於一般庶民製造了大量冤案,在當時頗受士人反感。執行公務時,與錦衣衛相同,持有「駕帖」以證明代天子行事,並且由刑科給事中的「僉簽」。東廠設有自己的牢房與鎮撫司[來源請求],廠衛的主要偵查以反叛亂、捉拿異議分子為主,與其他兩廠(西廠、內行廠)一衛(錦衣衛)合稱「廠衛」,是明朝「特務治國」的象徵。清代「以軍法從事」常態化遂罷。
起源
原為藩王的明成祖,以靖難起事篡奪了建文帝的金陵政權,異議分子紛起。永樂十八年(1420年),成祖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決定設立一個稱為「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的新衙門,地點位於燕京(今北京)東安門之北,一說東華門旁。(今北京東城區東廠胡同,據說系原東廠所在地。)[1]
職掌
明成祖創立東廠,是特務與秘密警察機關,由大內宦官擔任行政長官「總督東廠」。東廠的主要職責是監視政府、軍隊、官員、士人、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匯報,整肅異議份子、政治犯或者其他罪犯。依據偵查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甚或刑求;而對於名人、門閥、高官、政要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高地位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或朝廷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刑訊。
編制
東廠的行政長官為欽差掌印太監,全稱職銜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總督東廠、提督東廠,宦官與錦衣衛尊稱其為督主,士大夫稱其為廠督、廠璫,尊稱為廠公。初設時由司禮監掌印太監(俗稱宗主)兼任,後因掌印太監事務繁雜,改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
東廠的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錦衣衛百戶」來擔任,稱「貼刑官」[2][3]。
隸役(稱掌班、領班、司房,共四十餘人)、「緝事」(稱「役長」和「番役」)等軍官由錦衣衛撥給。
東廠入內即擺設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人員辦案毋枉毋縱。
制式武器
評價
東廠和錦衣衛雖然皆是中國明朝皇家的特權監察機關,但是東廠地位相對較高,和專為獨裁統治者一人服務的各形態秘警機構一樣。由於東廠鎮壓言論自由的手段極其殘酷,且有因向獨裁者邀功或謀自身的不法私利而為之,所以容易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以致於東廠在明代社會上的口碑極差。
文化
有東廠角色出現的電影
參見
紀檢會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七》
- ^ 《明史刑法志》提到東廠的制度,「凡中官掌司禮監印者,其屬稱之曰宗主,而督東廠者曰督主。東廠之屬無專官,掌刑千戶一,理刑百戶一,亦謂之貼刑,皆衛官。」
- ^ 《玉光劍氣集》:「東廠始於永樂十八年,設有掌貼刑千、百戶二員,掌班司房四十餘名,十二伙當頭辦事百餘名,番役可千名。凡中府等處會審大獄,北鎮撫司拷訊重犯,本廳皆有人聽記,具口詞一本,於本日晚或次日奏進。每日兵部訪看,有無進部,有無塘報。京城各門,皇城各門,關防出入,俱有事件,或地方失火,或雷擊何物,亦奏聞。每月晦日,奏報在京雜糧米豆油面之價。凡禁地人命,亦皆有事件。」
- ^ 收藏家/王度,"錦衣衛制式兵器:雙刀",YouTube上的明朝宮廷鬥爭(4/6):明成祖兇殘 "砲烙"宮女至死(fi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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