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盟会
中国同盟会(简称同盟会),亦称为中国革命同盟会,是中国清朝末年由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多个团体集合而成的革命组织,1905年成立于日本东京。其组织网络遍布中国与世界各地的华人社区。其发动多次推翻清朝的起义活动,包括成功推翻清朝建立共和政体的辛亥革命。
同盟会主要由孙中山、宋教仁、黄兴、章太炎等人领导,由于其成员其包罗之众,自1906年以后就不断发生内争,包括个人的冲突、理论的不同与革命方略的歧见,特别是由于一连串武装起义的失败,更增加了内争的激烈性。辛亥革命后,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成为之后中华革命党与中国国民党之前身。[1]
历史
成立
1905年7月,在黑龙会领袖内田良平的牵线下,孙中山返回日本东京。孙中山在东京倡导筹备成立中国同盟会。
1905年8月20日,在东京市赤坂区头山满提供的民宅二楼榻榻米房,中国革命同盟会成立(后为避免日本政府反对,改名为中国同盟会),孙中山被推举为总理,黄兴等任庶务;除制定了《军政府宣言》、《中国同盟会总章》和《革命方略》等文件,并决定在国内外建立支部和分会,联络华侨、会党和新军,成为全国性的革命组织。
方针政策
同盟会的前身是湖南华兴会(黄兴、宋教仁、陈天华等)和广东兴中会(孙中山、胡汉民、汪精卫等),除此之外还有江浙光复会(章太炎、陶成章、蔡元培、秋瑾等)、科学补习所、青帮、洪门等多个组织参与加入。
同盟会确认其政纲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发行《民报》作为机关刊物(原名《二十世纪之支那》,为华兴会机关刊物,同盟会成立后在1905年易名《民报》)。
中国同盟会与孙中山设想的一个中华民国的政府组织一致:在总理下设行政部、立法部和司法部,这实际上是三权分立的原则。《民报》在章炳麟、陶成章等主编下,由胡汉民、汪精卫等执笔,与主张保皇、由康有为、梁启超执笔的《新民丛报》展开激烈论战,成为革命思想的重要阵地。
组织起义
中国同盟会曾在中国多处组织起义,试图推翻清政府。自1906年起,同盟会联合地方会党,先后发动了如下多次起义:
革命经过
次数 | 时间 | 革命经过 |
---|---|---|
第一次广州起义 | 1895年 | 孙中山率领郑士良、陆皓东等人,准备袭取广州。但是事机泄漏,清政府展开搜捕,陆皓东被捕牺牲(同盟会前身兴中会发动)。 |
惠州起义 | 1900年 | 10月8日,孙中山命郑士良等人于惠州三洲田(今深圳市盐田区三洲田村一带)发动起义(同盟会前身兴中会发动)。 |
潮州黄冈起义 | 1907年 | 5月命余丑起义于潮州黄冈,历六日而败,又称“丁未黄冈之役”。 |
七女湖起义 | 1907年 | 6月,又称“丁未惠州七女湖之役”,命邓子瑜起义于惠州七湖。 |
钦廉防城起义 | 1907年 | 9月命王和顺起义于钦州王光山,又称“丁未防城之役”。 |
镇南关起义 | 1907年 | 12月命黄明堂起义镇南关,并亲临指挥,又称“丁未镇南关之役”。 |
钦州、廉州起义 | 1908年 | 3月27日黄兴由安南率革命军进攻钦州,又称“戊申马笃山之役”。 |
河口起义 | 1908年 | 4月黄明堂起义于云南河口,又称“戊申河口之役”。 |
广州新军起义 | 1910年 | 2月倪映典发动新军起义于广州,又称“庚戌广州新军之役”,失败后部分避居香港之成员组成了支那暗杀团。 |
黄花岗起义 | 1911年 | 4月27日赵声、黄兴等人在广州领导起义,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又称“辛亥广州起义”、“辛亥广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初期收殓到72具烈士遗骸,合葬于黄花岗。 |
武昌起义 | 1911年 | 10月10日由同盟会外围组织共进会与湖北新军革命团体文学社共同策划,引发了各省响应宣布独立,导致清帝退位,又名辛亥双十革命。 |
此外,1906年12月的萍浏醴起义是同盟会正式成立后发动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是太平天国以后中国南方爆发的一次范围最大的反清革命,牺牲义军将士及其亲属逾万人。
分裂
同盟会在成立后不到二年即分裂,1906年,日本政府决定取谛中国留学生参加的同盟会,遂引起同盟会的留学生归国或继续在日本发展的争论,双方激辩不已,其中一名成员陈天华甚至以自杀明志,最后许多成员回到中国,但有的成员则选择继续留在日本,造成了第一次的分裂。
隔年,黄兴与孙中山因为革命旗帜问题而产生纠葛。宋教仁则对同盟会中许多事感到心寒,萌生退意,向孙中山请辞庶务干事长一职。宋教仁在日记里写到他对孙中山与同盟会的不满,并且有另谋发展之心。
同盟会的第三次重大分裂[2],是因光复会的陶成章、章太炎等人指控孙中山挪用会款的贪腐事件、私下接受日本政府政治献金6,000元与日本商人铃木久五郎政治献金10,000元。孙文收款后只留2,000元作《民报》经费,陶成章怀疑孙中山暗中捣鬼,遂指称河口起义所用军费不过一千多元,孙中山将各地同志的捐款攫为己有,家中发了大财。接着,陶成章纠集五六人在新加坡《南洋总汇新报》发表《同盟会七省意见书》,即所谓的《孙文罪状》。指责孙中山“谎骗营私”,在汇丰银行有巨额存款,贪污两万革命经费,有“残贼同志”、 “蒙蔽同志”、“败坏全体名誉”等三种十二项“罪状”,提出九条善后办法,要求“开除孙文总理之名,发表罪状,遍告海内外”,但是孙中山与其支持者则坚决反对,双方僵持不下,互斗激烈,章太炎与光复会等人选择退出同盟会,孙中山与汪精卫、胡汉民等于南洋另组总部,在1907年同盟会几乎瓦解。
1907年,日本政府受清廷压力,以一万五千日元请孙中山离开日本。总和临行前日本政府和财团向他赠款2.3万日元。当时日币200元日币相当于现在一千万。[3]
相当于现今11亿5千万日币台币2两亿8千万台币。
1912年1月陈其美命令部下蒋介石对陶成章执行暗杀。蒋介石对刺杀陶成章一事欣然受命,并将刺陶之事载入自己日记。[4]
辛亥革命后
武昌起义爆发了全国规模的辛亥革命,同盟会本部由日本东京迁至上海;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再迁南京。
同盟会在武昌起义之后又出现分裂[5],有一些人并不赞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对孙提出的平均土地更有人反对。1912年8月7日,在宋教仁的组织下,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和共和实进会联合在北京成立国民党,孙中山为理事长、宋教仁为代理事长。而章炳麟等人则与黎元洪组建共和党。
组织
入会仪式
入会人手写盟书并举手宣誓:“联盟人某省某府某县人某某某,当天发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矢信矢忠,有始有卒。如或渝此,任众处罚,天运乙巳年七月某日,中国同盟会会员某某某。”之后,由孙文带入一小室,秘密传授暗号:“问何处人,答为汉人。问何物,答为中国物。问何事,答为天下事。”礼毕,孙中山祝贺道:“自今日起,君等已非清朝人矣。”
成立后
同盟会主盟人(东京)
1906年后
1906年5月6日中国同盟会订立的《中国同盟会总章》第十六条规定[6]
十六、本会支部于国内分五部,国外分四部,皆直接受本部之统辖,其区画如下
国内之部: 西部一重庆一四川、贵州、甘肃、新疆、西藏。东部一上海一江苏、浙江、安徽。中部一汉口一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南部一香港一广东、广西、福建、云南。北部一烟台一山东、山西、直隶、陕西、蒙古、东三省。
国外之部: 南洋一新加坡一英、荷属地及缅甸、安南、暹罗。欧洲一比利时京城一欧洲各国。美洲一金山大埠一南北美洲。檀岛一檀山大埠一檀香山群岛。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同盟会于中国同盟会本部之下应成立如下组织:
- 中国同盟会西部支部(设于重庆)
- 中国同盟会东部支部(设于上海)-未成立。中国同盟会上海分会于1905年在上海成立,领导人蔡元培,1906年并入江苏分会。
- 中国同盟会中部支部(设于汉口)-1906年成立。领导人胡瑛
- 中国同盟会南部支部(设于香港)领导人 陈少白
- 中国同盟会北部支部(设于烟台)领导人 蒋洗凡
- 中国同盟会南洋支部(设于新加坡)
- 中国同盟会欧洲支部(设于比利时京城)
- 中国同盟会美洲支部(设于金山大埠)
- 中国同盟会檀岛支部(设于檀山大埠)
此后中国同盟会还成立过以下较大的分支机构:
- 中国同盟会南洋总支部-1908年在新加坡成立。
- 中国同盟会中部总会-1911年在上海成立。发起人东京总部委派傅梦豪、蒋洗凡,乘船抵达上海,联络各界促成国民总会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