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十三公
樹林十三公抗日事件是曾經發生於新北市樹林區的歷史事件,屬於反抗外來統治者的英勇事件,至今在樹林區仍廣為流傳,屬最早期台灣抗日運動事件之一,為乙未戰爭的最初戰鬥。
事件經過
清光緒二十年(西元1894年),清朝與日本爆發甲午戰爭。隔年清朝戰敗,遂與日本簽訂清日《馬關條約》,決議將台灣澎湖割讓予日本,成為其殖民地,此事引發台灣民眾強烈不滿,因而造就了西元1895年農曆六月初一日民族英雄樹林十三公抗日事件的發生。「民族英雄樹林十三公抗日事件」是樹林區百年大事,時至今日,樹林區公所每年皆在農曆六月初一日舉行祭禮,以感念十三公的壯烈犧牲。
紀念碑碑文
(一)十三公墓
甲午中日之戰,清廷割台,翌年潤五月。日人既踞台北城,月之二十一日。運糧南下謀攻新竹,我樹林義軍襲擊於埤角火車站,日軍敗去。六月一日日軍增援反撲戰於汴頭營,義軍殊死戰,終以眾寡懸殊戰死者十三人,鄉人義之,叢葬於此。內考得姓名者有楊烏龍、陳樟、廖井、鍾潭、廖金東、大再金、許姑、王吉等八人,僅知其姓者有陳某一人,另四人姓氏俱不詳。鄉人因呼之為十三公。戰後民國37年(1948)里人改修其墓,並立碑曰:「臺灣民主國先烈樹林十三公墓」,藉以緬懷諸先烈奮抗異族之壯烈,迄今四時,香火不絕;民國44年(1955)再次改修,並立碑文如下。
(二)民族英雄樹林十三公抗日成仁紀念碑
甲午中日戰爭,乙未割台議和。台胞義不臣倭,提倡民族自決謀自主。五月初二日產生東亞第一個台灣民主國,發揚延平精神,反抗異族侵畧,誓行民族抗戰,堂堂正正宣言獨立。倭寇閒之急命海軍大將樺山資紀為台灣總督,以武力接管台灣,催促清廷即時履行割台條約。西太后畏事,以為台抗京危,急命李鴻章肖子李經方渡台提前移交台灣。五月初十日,雙方會於基隆港口舟次,李經方將台灣版圖交與樺山資紀,割台灣約履行完畢簽字為證。自此日起,明延平郡王自廈征台逐荷人光復漢土之台灣,又淪為異族殖民地矣!初六日,倭寇從鼎底溪登陸。初九日基隆失守,十五日台北城又失守。爾來倭寇據台北城,進軍南侵,沿途遭抗日軍截擊,陷於苦戰。如閏五月二十一日用火車積載軍糧,自台北經新莊向桃園,行至埤角火車站,樹林抗日義勇團率先起義阻止倭寇南侵─ 包圍車站奪其軍糧,破壞鐵路,倭寇敗走谷地,聞風響應齊起抗日。如二十一日,倭寇用小船十八隻運送軍糧,自台北出帆經新莊溯河而上,夜泊三角湧河岸。各地抗日義勇團不約而同待至天明,包圍兩岸,奪其軍糧,敵護糧隊三十九人被我殺死三十七。又如二十三日,倭寇為探軍情,自台北派騎兵一隊經板橋向三角湧行至土城,我軍執銃射之。二十一騎中彈死者十九,倭寇連戰連敗膽寒。自二十四日起停火,延至六月初一日天未明,倭寇自台北城起大隊經新莊,沿火車路線包圍樹林,到處放火,樹林村落遂化為焦土矣!當日樹林抗日義勇團先鋒隊駐在汴頭營,突遭倭寇包圍,明知寡不敵眾碩,人人戰死而失台,決不拱手而讓台。抱必死之決心,自辰至午浴血奮戰,終逐其殺生成仁馬革裹屍之十三人,同時戰死,里人收其屍卜風櫃店張厝圳右岸田頭,稿葬一穴。因稱十三公名留碑陰以上曆日從夏曆。乙酉台灣光復,戊子樹林鎮長王連喜應里人要求,改造十三公荒塚,發其墓,十三忠骨生氣凜凜,仍依舊穴,改用人造石,上建豐碑,題曰「台灣民主國先烈樹林十三公墓」。後來每年遇十三公成仁紀念日,舉行祭禮。中華民國四十四年,歲次乙未,樹林鎮長趙登,以為乙未重逢正是十三公成仁六十周年紀念,計劃擴張墓域,以利植樹建碑刻石,永垂紀念。尊余為樹林鄉耆,謂余亦曾加盟乙未抗日,囑余修撰碑文,義不容辭應之。乙未之春,晴園老人黃純青,時年八十一於晴園蘭室。河南喻湘浦拜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