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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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是史官(或史家)对历史的詳实记录,有別於古代私家编撰史书,即所謂野史。古代有“稗官野史”的说法。
「正史」一词最早见於阮孝绪《正史削繁》,有正史之名,始見於《隋書·經籍志》,因紀傳體《史記》、《漢書》之書,以帝王(本紀)為綱,故稱正史。至清乾隆四年修《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二十四部正统纪传体史书为正史。而其間的「三史」、「四史」、「七史」、「十一史」、「十三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四史」、「二十五史」、「二十六史」都可稱作正史,《二十五史》之中,字数最少的史书是《陈书》,大约20万字;字数最多的是《清史稿》,约500万字。《明史·藝文志》又分為紀傳、編年二體,所謂正史,為各朝政府為前朝所編修史書,二十五史皆為紀傳體,無編年體。
東亞各國正史
中國正史
中國的正史為二十四史,依先後次序分別為: 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晉書、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南史、北史、舊唐書、新唐書、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和明史。
除二十四史外,战国时期魏国的《竹书纪年》、东汉的《东观汉记》和《汉纪》、北宋的《资治通鉴》、中华民国的《清史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清史》亦为政府组织史官编写的官修正史,范祖禹《唐鉴》、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柯劭忞《新元史》、章开沅《清通鉴》等虽系私修史书,但也像《三国志》《后汉书》《新五代史》一样得到了中央政府的认可而跻身正史之列。
日本正史
日本的正史為六國史,依先後次序分別為: 日本書記、續日本紀、日本後紀、續日本後紀、日本文德天皇實錄、日本三代實錄和類聚國史(新國史)。
越南正史
越南的正史包括: 大越史記、大越史記全書、欽定越史通鑑綱目和大南實錄。
琉球正史
朝鮮
另見
參考文獻
- 正史中華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