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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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File: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symbol 2010.svg | |
基本信息 | |
員額 | 職員:7257人(105年度) 職工:3548人(105年度) 消防人員:1416人(105年度) 警察人員:6532人(105年度)[a] |
年度預算額 | 新臺幣1135.66億元 |
授權法源 | 《地方制度法》、《臺中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
主要官員 | |
市長 | 林佳龍 |
副市長 | 林陵三、 |
秘書長 | 黃景茂 |
副秘書長 | 李賢義、 |
組織編制 | |
附屬機關 | 28個所屬一級機關、28個區公所、172個「所屬二級機關」、307所各級學校、22所幼兒園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20年10月1日設臺中州廳、臺中市(州轄市)役所 1945年10月25日設臺中縣政府、臺中市(省轄市)政府 2010年12月25日設臺中市(直轄市)政府 |
聯絡信息 | |
地址 | 40701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
電話 | +886 4 2228-9111 |
網站 | www.taichung.gov.tw |
臺中市政府是中華民國臺中市地方自治事項的最高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直轄市自治的行政機關,並同時負責執行中央機關委辦事項,臺中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臺中市政府共設有28個所屬一級機關、28個區公所、172個「所屬二級機關」、307所各級學校、22所幼兒園。此外,臺中市政府還經營2個市營事業機構。
作為地方自治團體的行政機關,臺中市政府的歷史沿革,最早可追溯至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施行臺灣州制和臺灣市制時所成立的「臺中州廳」和「臺中市役所」。2010年12月25日臺中市 (省轄市)與臺中縣合併改制為臺中市(直轄市),並設立直轄市行政機關臺中市政府。[1]
歷史
日本殖民時期
1920年,大日本帝國臺灣總督府改正地方制度,施行《臺灣州制》、《臺灣市制》、《臺灣街庄制》,使州市街庄都成為地方公共團體。臺中州是由原臺中廳與南投廳合併改制為而成,州廳廳舍則沿用原臺中廳廳舍(今臺中市政府州廳辦公室);臺中州下設臺中市,「臺中市」作為行政區名稱之始,市役所所址則使用原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辦公。
中華民國時期
臺灣省轄時期
- 臺中縣政府
- 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臺中州劃出臺中市、彰化市後,改為「臺中縣」,新設臺中縣政府。臺中縣政府和臺中市政府一度共用原臺中州廳廳舍,臺中縣政府之後遷往員林鎮員林國小校舍辦公,員林區改由臺中縣政府直轄[2]。
- 1947年2月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臺中縣大屯區北屯、西屯、南屯等三個鄉劃入臺中市管轄。
- 1950年,行政區域調整,原臺中縣彰化區、員林區、北斗區與彰化市合併新設彰化縣,而原臺中縣南投區、竹山區、能高區、玉山區以及中峰區信義鄉、仁愛鄉則新設為南投縣,臺中縣僅保留豐原區、東勢區、大甲區、大屯區與中峰區和平鄉等轄域。配合行政區域調整,臺中縣政府自員林鎮遷往豐原鎮,以豐原鎮瑞穗國小校舍作為辦公廳舍。
- 1976年,臺中縣政府遷至新建的中興大樓(今臺中市衛生局廳舍)辦公。
- 1996年,臺中縣政府再遷往新建的陽明大樓(今臺中市政府陽明大樓)辦公。中興大樓改為臺中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由臺中縣衛生局使用。
- 臺中市政府
- 1945年中華民國接收臺灣後,臺中州改為臺中縣,而原臺中州轄市則劃出升格為省轄市「臺中市」,新設臺中市政府。臺中縣政府和臺中市政府一度共用原臺中州廳廳舍,在臺中縣政府遷往員林鎮員林國小校舍辦公之後,原臺中州廳廳舍全部作為臺中市政府辦公廳舍。
- 1947年2月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臺中縣大屯區的北屯、西屯、南屯等三個鄉劃歸臺中市管轄。
- 1995年6月,時任臺中市市長林柏榕規劃新市政中心(位於西屯區七期重劃區內)。新市政大樓與議政大樓設計案以國際競圖方式決定由瑞士韋伯/侯佛建築師事務所(Weber+Hofer AG Architects)主導,但因經費不足故遲遲未動工。
- 2005年7月27日,臺中市新市政大樓動工,後於2010年完工,興建經費新臺幣67億4,100萬元。
- 合併改制
- 2009年4月13日,臺中縣政府與臺中市政府共同決議,以臺中市(省轄市)興建中的新市政大樓做為合併改制後的臺中市(直轄市)政府主要辦公廳舍[3]。同年7月2日,行政院正式通過臺中縣、臺中市合併改制案。
直轄市時期
- 2010年12月25日,臺中縣、臺中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臺中市」,新組成的臺中市政府以臺灣大道市政大樓為主要辦公場所,原有的臺中縣政府廳舍與省轄時期的臺中市政府廳舍則分配給部分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作為新的辦公廳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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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州廳於2010年12月25日後,改為都市發展局、環境保護局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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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辦公廳舍:位於七期重劃區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後的市政府主要機關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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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正門與廣場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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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招牌 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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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招牌
組織
臺中市政府的組織基準法為《臺中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而依據《臺中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臺中市政府置以下職稱:
- 市長:為臺中市政府之首長,綜理市政,並指揮監督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員工。(民選產生)
- 副市長:為臺中市政府之副首長,襄理市政。(三名,特任職,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 秘書長:承市長之命,襄理市政。(一名,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 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處理業務。(二名,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 參事、技監、顧問及參議:承市長之命,辦理市政設計、撰擬及審核法案、命令、工作計畫,並備諮詢有關市政等事項。(參事、技監、顧問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4人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其他8人列簡任第十職等)
- 副秘書長:襄助秘書長處理業務。(二名,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 秘書長:承市長之命,襄理市政。(一名,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 副市長:為臺中市政府之副首長,襄理市政。(三名,特任職,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臺中市市長也是行政院會議的當然列席人員,行政院長在重要決策或向立法院提交法案前均先由行政院長會同行政院會議通過每週舉行一次。當市長因故不能出席行政院會議時,由市長指派其中一位副市長代理市長出席行政院會議;當三位副市長也不能出席時,則指派一級機關單位其中一位首長包括秘書長代理市長出席行政院會議。
所屬一級機關
臺中市政府按《臺中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設有21局、4處、3委員會等28個所屬一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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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二級機關(所屬一級機關所轄機關)
臺中市政府設有172個所屬二級機關[4][5][6]。目前,臺中市政府的「所屬二級機關」皆為所屬一級機關的下設機關,臺中市政府本身並無直屬的所屬二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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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
臺中市政府設有28個區公所[7]。臺中市總共有29個市轄區,但由於和平區為地方自治團體,和平區公所並非臺中市政府派出機關。
- 臺中市各區公所(28所)
市營事業機構
臺中市政府經營2個市營事業機構。
- 私法人
- 臺中快捷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 豐原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服務中心
名稱 | 地址 | 服務區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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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政聯合服務中心 | 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 | 中區、東區、西區、南區、北區、西屯區、南屯區、北屯區 |
陽明聯合服務中心 | 豐原區陽明街36號(陽明大樓1樓) | 豐原區、潭子區、大雅區、神岡區、后里區 |
大屯服務中心 | 大里區新光路32號2樓(原 臺中縣政府大屯地區縣政服務中心) | 大里區、太平區、霧峰區、烏日區 |
山城服務中心 | 東勢區豐勢路518號(原 東勢鎮民代表會) | 東勢區、石岡區、新社區、和平區 |
海線服務中心 | 沙鹿區中山路658號(原 臺中縣勞工育樂中心) | 沙鹿區、清水區、梧棲區、龍井區、大肚區 |
北臺中服務中心 | 大甲區民權路52號(大甲區行政中心) | 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 |
歷任首長
市府團隊
首長職稱 | 姓名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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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副秘書長、立法委員 | ||
潘文忠 張光瑤 |
前交通部部長 國家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臺中市工業區廠商協進會理事長 | |
內政部營建署代理署長 | ||
郭坤明 |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局長 南科管理局副局長 |
一級機關首長
首長職稱 | 姓名 | 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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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林佳龍國會辦公室特別助理 《中國時報》主編、《中時電子報》編輯部主任 《明日報》總製作人、《台灣壹週刊》主任 《文茜小妹大》製作人、《大話新聞》製作人 | ||
林佳龍國會辦公室新聞組長 林佳龍競選總部發言人 《自由時報》記者 | ||
弘道老人基金會董事 林佳龍競選總部組織部執行長 | ||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處長 | ||
作家、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局長 | ||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運輸物流管理學系主任 | ||
中華科技大學航空服務管理系專任教師、前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局長 | ||
海基會主任秘書、臺灣智庫執行長 | ||
臺中市政府市政顧問、前臺中市政府財政處處長 | ||
中科管理局建管組組長 | ||
臺灣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中心主任 | ||
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系副教授 | ||
女,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 | ||
臺灣農業推廣協會理事長 | ||
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處長 | ||
臺南市政府副市長 | ||
部立桃園醫院院長、部立臺中醫院顧問 | ||
內政部警政署主任秘書 | ||
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主任 | ||
女,財政部賦稅署所得稅組長 | ||
新臺灣智庫研究員 | ||
女,臺北市財政局副局長 | ||
中市原任 | ||
中市原任 | ||
法務部政風司副司長 | ||
前石岡鄉鄉長 | ||
前行政院原民會副主委 | ||
臺灣智庫研究部主任 |
辦公廳舍
局處配置
- 合署大樓
名稱 | 地址 | 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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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道市政大樓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新市政大樓) | 設有秘書處、主計處、人事處、政風處、新聞局、法制局、民政局、財政局、經濟發展局、勞工局、文化局、建設局、社會局(分設兩處)以及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陽明大樓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原臺中縣政府廳舍) | 設有教育局、觀光旅遊局、農業局、社會局(分設兩處)、水利局、客家事務委員會、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勞動檢查處、就業服務處。 |
州廳辦公室 |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原臺灣省臺中市政府廳舍) | 設有都市發展局、環境保護局。 |
- 獨立廳舍
名稱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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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委員會、 交通局交通裁決處 |
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原市議會第二辦公大樓、原臺中縣議會廳舍) |
交通局 | 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原臺灣省臺中市議會廳舍) |
警察局 | 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原臺灣省臺中市警察局廳舍、原臺灣省政府警政廳廳舍) |
消防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
衛生局 | 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中興大樓、原臺中縣衛生局廳舍,原臺中縣政府第二辦公大樓) |
地政局 |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地政大樓、原臺灣省臺中市地政處廳舍)[8] |
合署大樓交通
參見
註解
- ^ 未含警局職員之外勤警員實際值
參考文獻
-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行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代碼. [2014-12-31].
- ^ 員林鎮志,218頁
- ^ 臺中縣市升格計畫書 拍板定案
- ^ 二級機關首長名冊,臺中市政府
- ^ 臺中市政府一級機關一級主管以上及各機關學校首長通訊錄(中華民國104年1月8日)-臺中市政府所屬二級機關首長通訊錄,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 ^ 臺中市政府 所屬主管人員通訊錄-二級機關一級主管以上人員,臺中市政府人事處
- ^ 臺中市政府 - 市府組織表
- ^ 縣市合併改制專屬網站-改制後臺中直轄市各機關辦公廳舍座落地點彙整表(草案)
外部連結
- (繁體中文)(英文)臺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