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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 (省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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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
 中華民國的市
1945年—1950年
國家 中華民國
首府彰南區
歷史 
• 成立
1945年11月22日
• 废除
1950年10月21日
行政分區4個區
前身
继承
彰化市 (州轄市)
彰化市
今属于彰化縣的一部份
1949年行政區劃重劃前,臺灣省行政區劃圖

1945年至1950年間的彰化市省轄市時期,1945年二戰終結後,日治時期的彰化市改制為隸屬臺灣省省轄市; 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臺灣省政府調整行政區域,10月21日,臺中縣轄彰化區北斗區縣轄區下轄鄉鎮以及臺中縣直轄的員林鎮溪湖鎮田中鎮大村鄉埔鹽鄉埔心鄉永靖鄉社頭鄉二水鄉等鄉鎮合併,成立彰化縣

臺灣光復初期的彰化市是臺灣九個省轄市之一,轄屬臺灣省政府。1945年(民國34年)11月22日成立省轄市,並將市區劃分為彰北彰西彰南大竹等四個行政區,彰化市政府設於彰南區

彰化縣成立後,1951年(民國40年)11月30日,將轄下彰北、彰西、彰南與大竹四區合併裁撤為縣轄市,並為彰化縣縣治。之後境內里數歷經三次變更,至2006年為止,彰化市共轄73個里,1322鄰,23餘萬人口[1],轄區面積共65.6947平方公里。

相關條目

參考來源

  1. ^ 彰化市地理環境,彰化市公所全球資訊網。

外部連結

先前機關:
彰化市 (州轄市)
彰化市
1945年-1950年
後繼機關:
1950年起:彰化縣
1951年-:彰化市 (縣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