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 (省辖市)
外观
彰化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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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的市 | |||||||||
1945年—1950年 | |||||||||
国家 | 中华民国 | ||||||||
首府 | 彰南区 | ||||||||
历史 | |||||||||
• 成立 | 1945年11月22日 | ||||||||
• 废除 | 1950年10月21日 | ||||||||
行政分区 | 4个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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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彰化县的一部分 |
1945年至1950年间的彰化市为省辖市时期,1945年二战终结后,日治时期的彰化市改制为隶属台湾省之省辖市; 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台湾省政府调整行政区域,10月21日,台中县辖彰化区、北斗区两县辖区下辖乡镇以及台中县直辖的员林镇、溪湖镇、田中镇、大村乡、埔盐乡、埔心乡、永靖乡、社头乡、二水乡等乡镇合并,成立彰化县。
台湾光复初期的彰化市是台湾九个省辖市之一,辖属台湾省政府。1945年(民国34年)11月22日成立省辖市,并将市区划分为彰北、彰西、彰南、大竹等四个行政区,彰化市政府设于彰南区。
彰化县成立后,1951年(民国40年)11月30日,将辖下彰北、彰西、彰南与大竹四区合并裁撤为县辖市,并为彰化县县治。之后境内里数历经三次变更,至2006年为止,彰化市共辖73个里,1322邻,23余万人口[1],辖区面积共65.6947平方公里。
相关条目
参考来源
外部链接
先前机关: 彰化市 (州辖市) |
彰化市 1945年-1950年 |
后继机关: 1950年起:彰化县 1951年-:彰化市 (县辖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