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行政區劃
嘉義市行政區劃描述的是與今 中華民國臺灣省嘉義市相關的行政區劃沿革,因此範圍不限於「嘉義市」這個名稱正式出現的1930年。
目前嘉義市共劃分2區。而嘉義市目前的範圍確立於1972年,其當時未設置市轄區,現今的2個市轄區係從1990年新增而來。
行政區劃沿革
荷治時期
今嘉義市一帶過去是諸羅山社的活動區域,在臺灣荷蘭統治時期時為臺灣地方集會北部地方會議區的第一區域,而除了諸羅山社外,該區域還包括了新港社、目加溜灣社、蕭隴社、蔴豆社、哆囉嘓社等位於今臺南市的平埔族等社[1]。
明鄭時期
進入明鄭時期後,今嘉義市一帶劃歸承天府天興縣所管,後來鄭經在明永曆十八年(1664年)更改行政區劃,天興縣改為天興州[1]。
清領時期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臺灣納入大清帝國版圖,但清朝實際統治區主要是以府城為主的西南部分。而當時今嘉義市一帶為諸羅縣所轄,並建縣治於今嘉義市東區內[1]。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林爽文事件中因軍民固守縣城之事蹟,皇帝便下詔改「諸羅」為「嘉義」,是為「嘉義」之稱的由來[1]。
而今嘉義市的範圍,在清末時屬於嘉義西堡和柴頭港的一部分[1]。
日治時期
縣制時期與廳制時期 (1895–1920)
1895年的乙未戰爭後,臺灣正式改納入大日本帝國的版圖,而清末的臺南府嘉義縣則在該年6月改成「臺南縣嘉義支廳」,其廳署即為清朝的嘉義縣衙門,但兩個月後便改為「臺南民政支部嘉義出張所」管轄。隔年4月,又改回「臺南縣嘉義支廳」,而10月時支廳分為東西南北四區,各區事務統掌於嘉義街。明治三十年(1897年)嘉義支廳改為嘉義縣,設辦務署於今嘉義市,隔年3月嘉義縣四區改稱一、二、三、四區,設有區役場,6月嘉義縣被裁撤,再次隸於臺南縣。明治三十三年(1990年)四區改回東西南北的稱呼,並設置街庄長,隔年廢縣改廳,今嘉義市歸於嘉義廳,而又過了四年後(1905年),6月將四區整併為嘉義區,街庄長改為區長,之後嘉義廳又在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與斗六廳、鹽水廳合併,維持到大正九年(1920年)的行政區劃改革為止。[1]
州制時期 (1920–1945)
大正9年(1920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臺灣總督府公布《臺灣州制》(大正9年律令第3號)、《臺灣市制》(大正9年律令第5號)、《臺灣街庄制》(大正9年律令第6號)[2],改正地方制度,規定州、市、街庄不僅是行政區劃,也是地方公共團體。將臺灣西部十個廳改制為州,東部則改設為廳。而今嘉義市範圍為當時的臺南州管轄,先後行政區劃為嘉義街及嘉義市。
嘉義街 (1920-1930)
日大正九年(1920年),臺灣劃分為五州二廳四十七郡三市155街庄,今嘉義市一帶設為嘉義街,隸於臺南州[1]。而因為此一改變,嘉義一帶曾有發起「置州運動」,但終歸失敗,不過後來在大正十四年到昭和二年(1925年-1927年)以嘉義市街內地人的商工團體為主的「促進市制實施同盟會」發起「市制運動」,要求將嘉義升格為市[3],而促成之後的升格。
此一時期嘉義街內分為嘉義、山子頂、埤子頭、下路頭、盧厝、紅毛埤、車店、北社尾、台斗坑、竹圍子、竹子腳、後湖、大溪厝、柴頭港、港子坪、劉厝十六個大字。而嘉義大字下又分成「東門內」、「東門外」、「西門內」、「西門外」、「南門內」、「南門外」、「北門內」、「北門外」、「大街」、「內教場」、「總爺」等十一個小字,主要是沿用清代時的地名而來[1]。
嘉義市 (州轄市)
昭和五年(1930年)1月20日嘉義街正式升格為嘉義市[3],與嘉義郡、臺南市同等級,之後於昭和七年(1932年)1月1日實施新町名[4],將原本嘉義大字下的十一個小字改成十七個町,而外圍仍有十五個大字[1]。
中華民國時期
1945年中華民國在臺灣成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將日治時期的五州三廳改為八縣,十一個州轄市則改為九個省轄市與兩個縣轄市,其中嘉義市為三等省轄市[1],並一度計畫更名為爽文市,但並未實行。
第一次省轄市時期(1945年~1950年)
戰後的嘉義市在民國三十四到三十九年(1945年-1950年)為省轄市,轄區還包含了太保區與水上區,1945年12月1日初分為東門區、西門區、北門區、南門區、八獎區、竹圍區、北鎮區、東山區等八區。1946年7月改劃為新東、新西、新南、新北四區,並劃入水上、太保二區,共劃分六區[5]。
縣轄市時期(1951年~1982年)
民國三十九年(1950年)臺灣省政府調整行政區域,全臺劃分為十六縣五省轄市一管理局,該年8月原嘉義市轄區改設新東鎮、新西鎮、新南鎮、新北鎮、水上鄉與太保鄉,隔年11月撤銷新東、新南、新西、新北四鎮建制合併成立嘉義市公所,成為嘉義縣唯一的縣轄市。民國四十二年(1953年)嘉義市調整里鄰規劃,將161個里裁併成105個,之後又有數次調整,在民國六十七年(1978年)時全嘉義市共有104里[1]。
第二次省轄市及精省後市制時期(1982年~)
民國七十一年(1982年)7月1日,在地方人士多年奔走下,嘉義市再升格為省轄市,而在七年(1989年)後因郊區成長,又增加6里,1990年10月6日,嘉義市劃分為東區、西區二區[6],各轄55里[1]。之後又再整併。1998年(民國87年)臺灣省精省後,嘉義市由臺灣省政府改為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中華民國內政部)管轄,並由省轄市改制為市。在2010年2月1日後,現在的東區共39里,西區共45里,雖然只裁撤24里,但因而更改或廢除的里名卻有51個[7]。
下表為各行政區與日治時期區名、町名、大字名對照表:
行政區 | 日治時期區名 | 日治時期町/大字 |
---|---|---|
東區 | 東區 | 新高町、山下町、宮前町、東門町、朝日町、檜町、北門町、元町、南門町、堀川町、山子頂、盧厝、紅毛埤、台斗坑、後湖、下路頭 |
西區 | 西區 | 玉川町、榮町、西門町、新富町、黑金町、末廣町、白川町、埤子頭、北社尾、竹圍子、車店、竹子脚、大渓厝、柴頭港、港子坪、劉厝 |
市轄區簡介
東區
東區位於嘉義市東隅,轄區土地面積有29.1195平方公里,是嘉義市政府所在地。其以文化路與西區毗連,北臨嘉義縣民雄鄉、東接竹崎鄉與番路鄉、南連中埔鄉;而嘉義市區首先發展的諸羅城、乃至以山光水色著名的蘭潭風景區亦皆位在東區境內。
西區
西區位於嘉義市西隅。轄區土地面積有30.9061平方公里,為嘉義市議會的所在地。行政區域略以文化路、國華街以西為範圍,北臨民雄鄉、西毗太保市、南連水上鄉、東南與中埔鄉為界,地勢平坦,具有都市及鄉村兩種型態特色。
市轄區面積與人口
- 備註:數據為截至民國104年11月底之統計資料。[8]
區名 | 面積 (km²) |
下轄 里數 |
下轄 鄰數 |
人口數 | 人口密度 (人/km²) |
郵遞 區號 |
---|---|---|---|---|---|---|
29.1195 | 39 | 640 | 122,912 | 4,221 | 600 | |
30.9061 | 45 | 752 | 147,503 | 4,772 | ||
60.0256 | 84 | 1,392 | 270,415 | 4,505 |
聯合里
聯合里為嘉義市政府施行的輔助行政劃分,設置於市轄區之下。每一市轄區依據實際發展情形配合當地各里特色,劃定4到5個次分區,將具有鄰近特性,且若干文化、歷史特質的里集結起來,俾以有效利用里鄰資源並凝聚居民的向心力,相互合作以發揮區里自治精神,共同推展市政建設。目前嘉義市共有2個市轄區及9個聯合里。
參考來源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採集組. 《臺灣地名辭書·卷二十 嘉義市》.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6: 1-10頁. ISBN 9570081635 (中文(臺灣)).
- ^ 引用错误:没有为名为
1920 府43
的参考文献提供内容 - ^ 3.0 3.1 師嘉瑀. 《圖繪復原下的嘉義市街生活歷史變遷》 (PDF): 70-79頁 (中文(繁體)).
- ^ 吳育臻. 《嘉義市志·人文地理志》. 嘉義市政府. 2002: 120頁. ISBN 957-01-2591-8.
- ^ 臺灣建制市的市轄區變遷
- ^ 臺灣建制市的市轄區變遷
- ^ 嘉市里鄰調整 51個里名消失. 巨報. 2010-03-26 [2011-02-21] (中文(臺灣)).
- ^ 各區土地人口. 內政部戶政司. 2015年12月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