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敖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123.194.174.110留言2016年5月16日 (一) 16:51 逸聞:​ 內容擴充)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李敖
2005年李敖在北京法源寺
敖之
出生 (1935-04-25) 1935年4月25日89岁)
 满洲国滨江省哈尔滨
现居地台北市
职业作家、政治评论家
国籍 中华民国
民族汉族
教育程度学士
母校国立台湾大学
创作时期1963年至今
体裁小说诗歌小品文时评
主题思想文化历史时事
代表作北京法源寺
配偶胡茵梦(1980年)
王志慧(1992年-)
子女李文李戡李谌
亲属父亲李鼎彝
受影响于胡适严侨萧孟能
施影响于王裕民吴子尤杨富雄

李敖(1935年4月25日),敖之台湾作家、政治评论员、文化批评者、中国近代史学者。生于哈尔滨,籍贯吉林扶余。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历史学系。1960年代在《文星》杂志上力主西化,为胡适辩护,掀起中西文化论战。1970年代曾因捍卫台湾的思想自由并揭发政治犯名单而成为政治犯判刑10年,于5年8个月后出狱。李敖除研究、写作、教学外,积极从事公开演讲。

生平

早年

1935年,刚刚出生不久的李敖。

1935年4月,李敖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父亲李鼎彝、母亲张桂贞,李敖在八个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五。因其父就读北京大学时拿的是吉林省的公费,当时便改籍贯为吉林扶余县,后来全家的籍贯便被官方统一改为吉林扶余,李敖则自认为其祖先可能是中国云南苗族[1]

1939年,李敖全家福。
1941年,小学时期的李敖。

1949年,李敖随父母从上海迁至台湾,在台中落脚后,进入省立台中第一中学二年级就读,由于对于学校体制反感,并于高二下开始休学,在家自修。 曾与恩师(地下中国共产党员)严侨密谋叛逃,高三时他的老师严侨(福州市市长严琥之子,作家华严的兄长,2005年由中国共产党追认“烈士”)被捕,李则因年纪尚轻,加上其师长各方奔走而获得缓刑。因此还是学生的李敖省下家里给的零用钱救济落魄的师母和三个小孩。

1954年,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取台湾大学(台大)法律专修科(台大法律系司法组前身),因兴趣不合,主动退学,重考进入台大历史系,1959年毕业。

文星杂志时期

1957年,原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之子萧孟能创办自由主义月刊《文星》。胡适去世时,《文星》杂志纪念胡适的专号卖了三版,从那时起,《文星》就成为台湾最重要的文化刊物之一;1961年,26岁的李敖以中华民国国军预官退伍,萧大胆启用,委以重任。当年萧孟能朱婉坚、李敖三人可称为文星铁三角。当时,李敖的文章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强调反封建和西化,其《老年人和棒子》、《传统下的独白》等颇有影响,开始闻名于台湾,在学生圈造成很大的震撼,也对时人的思想形成冲击。李敖自1961年《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一文始,与立法委员胡秋原所创办的《中华杂志》、文化大学教授史紫忱发行的《阳明》及导演邹郎所发行的《文化旗》等杂志长期笔战,以一个初出茅庐青年的形象偕同《联合报》、中央研究院学者、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多名学者、媒体人力抗多位学者,从此成为文化界的知名人物;1963年,李敖接掌《文星》总编辑。1965年,《文星》杂志及李敖卷入卖国控诉事件,此事件涉及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亲共阴谋;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萧同兹自请文星书店停业,债权人盈门,萧孟能不得不逃往岛外暂避,行前他将超过新台币2,000万元(以当时价值而言,可以买下半条街)的家产托付最受信任的李敖代为保管(即萧与李之间的“君子协定”)。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殷海光被迫离职、中央研究院院长王世杰为此屡提辞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郭廷以赴美不归,及《联合报》之备受抨击。因控诉牵涉费正清、太平洋学会福特基金会(以费正清为核心的福特基金会后卷入零八宪章事件,遭中国大陆部分人士指控与共济会阴谋有关),中美关系因此波澜甚多,惟李敖全身而退。

早年李敖是一个旧文化批评者,少谈当代政治、经济与社会议题;他对中国旧文化的批判,基本上是站在现代化、西化的角度,当然这个现代化里面有不少自由主义成分;故他在《文星》上的影响,主要限于文化领域。后来在《李敖千秋评论》中才出现较多的政治批评。

牢狱之灾

第一次入狱

时值蒋介石政府实行威权统治。1966年,李敖发表《历史与人象》《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乌鸦又叫了》《孙悟空和我》等书,为当权者所查禁,并未因此坐牢,但把他1953年与严侨合谋偷渡大陆一事翻出来,并于1967年4月8日以妨碍公务提起公诉;后被法庭判刑1年,但由其大学师长多方奔走,获得缓刑。白色恐怖期间,李敖为护人权协助台独人士彭明敏逃亡,避免其受迫害;1970年彭外逃后,遭谢聪敏魏廷朝供出。另外,李敖拿到台湾受迫害被关的政治犯名单(内有共产党、台独人士等等),并要把这份名单送到联合国人权组织去告发。李敖把名单转给国际特赦组织马汀;但在日本被台独人士拿走,并且不得李敖同意即刊登在其台独刊物上,以致李敖亦被牵连判刑。1971年3月19日,李敖被捕,并于1972年2月28日因“台独”罪名被以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之“内乱罪”判处十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法庭一审判决后,李敖没有提出上诉;后逢蒋中正逝世大赦,改为八年六个月。1976年11月19日,李敖被释放。实际被监禁日期,总计五年零八个月。[2][3]

第二次入狱(1981年8月—1982年2月)

记录为普通刑事案件,即“李敖侵占萧孟能家产”与“萧孟能诬告李敖”案。一开始,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判李敖无罪;到了台湾高等法院后,改判李敖入狱半年定谳。

李敖出狱后,开始追究并报复萧孟能。终得最高法院以六件判决书(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四○○号。七十二年度台抗字第二四七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二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六四七号。七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二五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一一号)。另一方面,萧孟能且以诬告罪入狱。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在高等法院法庭上,萧孟能当庭同意愿以“自承怀疑之错误,并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等文字登报。李敖:刑事告诉状

另外,由于萧孟能未于胜诉时提出附带之民事赔偿,萧孟能托付予李敖管理并清偿债务(文星杂志破产)之所有家产(含及字画书籍骨董家具,不包含文件信函)时仅有口头协定(即萧孟能与李敖间的“君子协定”),口头协定并不具法律效力。李敖胜诉后,萧孟能之全数超过新台币2000万元之家产(依当时市值计算)即归李敖所有。

但,尽失家产的萧孟能最终仍面临两次刑期,并入监服刑;后为逃避债权人盈门,逃往海外,病逝于上海

1980年代,李敖已然成为台湾知名的党外政论家,不但与党外人士合作,以批评时政的杂志文章活跃于文界,试图挑战国民党政府当时的言论限制政策,还把党外杂志汇集成的文章出版一系列书籍,批评国民党政权或讲述历史[4]。不过因触犯《出版法》等法令,因此通常为禁书。这一段时间长达十年,李敖称为“笔伐”时期,主要作品是《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万岁评论丛书》。

1947年,李敖全家福。

观点与政治立场

对中国共产党的看法

李敖于神州文化之旅中直言:“我支持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真正使中国富国强兵;并提出证据揭露西藏残忍、落后的神权统治[5],支持中共以“外科手术”方式停止西藏神权统治、以及在西藏铺设铁路加强西藏与中央联系的措施。在其著作《李敖大全集》中收录有批评西藏神权统治的文章。

李敖在2011年4月初在广州暨南大学演讲时说:“我对共产党的批评与赞美,是绝对公道的。”“中共政治局的9名领导人是‘捧著卵子过河’,太小心翼翼了!……他们九个人穿一样的西装、打一样的领带、做那种很笨的手势,可是他们好官——除了有一个人查禁我的书外。”“美国利用自身的软实力全世界通吃,掩盖自己做过的错事。中共也想学,但只知利用政府力量来控制思想、言论,搞《人民日报》、央视这种谁要看的节目,他们自己也不看,丢给我们看!这样搞,丢人丢死了!”“我的书在台湾被查禁了96种,国民党垮了后就不查禁,换共产党开始查禁了。”[6]李敖还曾经在文章《毛泽东“霸王硬上弓”》中对发行红宝书作过讽刺。

对二二八事件的看法

李敖曾于其主持之节目《李敖有话说》中提出证据与事实揭露二二八事件真相,并指出:现在的台湾,有心人士为选票而煽动挑拨族群对立,刻意夸大与扭曲二二八事件[7]

1997年,李敖与陈境圳合著、新新闻文化出版《你不知道的228》,提出二二八事件相关的一千个问答;2007年,李敖出版社发行该书新版,李敖在新版感言中讽刺,刻意夸大与扭曲二二八事件者“以歪曲行公义,以杀伐行和平,以斗倒斗臭行和解,以‘一个也不饶’行宽恕”。

对六四事件的看法

李敖于《李敖有话说》以及在北京大学的演讲中坦言,六四天安门事件是不幸的事件;但他同时指出,类似共产党清场的作法,历史上在多个国家也曾多次出现,很多法制国家皆不允许人民在中央广场盘踞不去,“任何政府在这个时候都是王八蛋”。李敖特别举出,1930年代美国在华盛顿广场镇压一次大战退伍老兵,以及1970年代美军进入肯特州立大学杀害反越战大学生的例子。而且他举证指出,美国利用外交方式与不当舆论试图干预扭曲此次抗争,美国干预此次事件完全出于其政治目的。

虽然李敖认为六四事件是合理性的镇压,但李敖反对中国官方对外所说六四事件中没有人死亡的说法,反对中共在互联网上对“六四”关键词进行“消音”(网络封锁)、却允许“六四”字眼在《邓小平文选》中出现两次。

但李绝口不提此些事件规模远远不及六四屠杀,以及美国政府为此受到媒体强烈批评,公开承认错误、致歉,以及赔偿受害者家属的后续处理。

中华民国灭亡论

李敖曾多次公开表示中华民国已经“灭亡”,并曾以蒋介石提及“中华民国亡了”的言论以印证其观点[8]

李敖参选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时甚至直接表示,自己参选的是“中国台湾地区的领导人”。2007年9月,李敖筹组中国智慧党之时,亦提出相信中华民国之存在者就是“笨蛋”之言论,还说“智慧使我们不相信中华民国是一个国家、不相信台独、不相信以台湾之名进联合国、不相信共产党是敌人、不相信军购、不相信固守保台、不相信美国来救我们、不相信美国是我们朋友、不相信自己不是中国、不相信蓝绿”。

逸闻

李敖常以“大师”自居。

年轻时的李敖曾被胡适称,作文章时爱“借题发挥”。

李敖曾以大卫对哥利亚的故事来描述本拉登对抗美国帝国主义的行为,并佩服其精神。直言:“我佩服本拉登”[9]

政治立场上,李敖支持中国统一、反台独、反美帝反日[10]

2013年4月1日曾爆出李敖乌龙死讯,但随后证实该日死去的是其好友陈文茜的一条[11]

李敖曾公开展示其随身携带的小刀、电击棒,说是怕有人暗算他。[12]公开活动常身着红夹克,亦常有亲中言论。

李敖曾公开爆料中国国民党籍立法院院长王金平私下的新台币两百万元现金赠与,并提出自己回赠超过市价新台币两百万元的名画给王。[13]

李敖曾以诸葛亮(天下奇才、有鬼神之谋)加曹操(狡滑、而雄才大略)来评价自己;但此评价被部分文学家[谁?]以其更似祢衡(狂妄自大、且沽名钓誉)、马谡(言过其实、只可清谈妄语)、杨仪(性情狷挟、且心胸狭隘)、许靖(尚无节操、而虚名浮世)等人,反以嘲弄。

李敖与艺人小S闹官司时,以上小S主持之节目《康熙来了》五次为交换撤销告诉之条件,并宣称要帮《康熙来了》冲收视率。然而因收视率并没有提升,结果未完成承诺。(仅完成两次。)

作品

李敖主要著作包括了《胡适评传》、《蒋介石研究》、《蒋介石评传》、《孙中山研究》、《蒋经国研究》、《二二八研究》、《国民党研究》、《民进党研究》、《冷眼看台湾》、《中国性研究》、《中国命研究》、《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 、《传统下的独白》、《北京法源寺》等,大部分收录于《李敖大全集》。

政治参与

1955年,20岁的李敖。

参选总统及台北市长

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李敖获新党提名与冯沪祥搭档参选。在两岸问题上,李支持统一,主张两岸举行和平谈判。政治立场上支持一国两制。得票率仅0.13%,甚至不如无党籍参选的许信良(得票率0.63%)。

2006年,李敖以参选台北市长的方式宣扬其政治理念,但仅获7795票,得票率0.61%。

立法委员

2004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李敖采用“不插旗、不拜票、不发传单、不做广告、没有竞选总部”的方式,凭其高知名度以得票数33922,得票率5.77%,成为台北市第二选区得票数最低之当选人;任内问政,不时有脱序演出。

李敖反对民主进步党陈水扁政府时期行政院提出的价值新台币6108亿元对美军购案,在国民党反对态度因美方压力而软化时,与亲民党合作推迟了军购案的进程。2005年3月17日,李敖在立法院程序委员会质询国防部长李杰时,拿出狗链,直指台湾作为美国的看门狗却要自费购买武器,并亮出小刀建议李杰割掉卵葩算了。

2006年10月24日,李敖为了抗议朝野各政党议程,以个人防身的实际行动来阻挡当日程序进行。他先指出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内定要让军购案过关,再戴上防毒面罩,表示不畏后果要求立法院程序委员会本次会议中止,希望在场委员离席;并出示个人防身电击棒、防狼喷雾罐,对空喷射催泪瓦斯,中断议事约二十分钟。[14]11月10日,为了抗议军购案通过,李敖在总质询中秀出了自己年轻时的裸照[15][16]

此些行为被曹长青等人称为“政治小丑”。

离开政坛

2007年9月20日,李敖表示将投入200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及组织政党。他将户籍台北市大安区迁至文山区,准备参与文山区的立法委员选举,而同区的候选人包括中国国民党提名的赖士葆。9月30日,李敖以宣布成立政党“中国智慧党”的方式,提出十点政治理念。但两个月后,李敖发表新书《李敖议坛哀思录》,告别政坛,专职写作。

再选立法委员

李敖于2011年8月10日宣布,将代表亲民党在台北市第8选区(文山区)竞选2012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与中国国民党现任立法委员赖士葆对垒,并声称特别选择马英九的故居,要冲着马英九来揭发其为贪污份子的真相,并希望借由参选,使特定媒体无法再封锁其言论。然而最终以9,436得票数(得票率5.08%)惨败给赖士葆的117,892得票数(得票率63.43%)

演说及电视节目

李敖自1980年代开始尝试其演说生涯,但直至蒋经国于民国七十六年解除戒严令党禁报禁[17]继任的第一位非蒋家派系的中华民国(台湾时期)总统李登辉持续落实民主化。才真正展开其公众演说生涯。随着1990年代台湾电视媒体产业开展,李敖开始与电视台合作,受邀制作个人演说节目。

2004年至2006年,李敖与凤凰卫视合作的节目《李敖有话说》面向香港中国大陆,并促成他于2005年访问中国大陆。2005年9月19日,李敖展开“神州文化之旅”,行程包括香港北京上海。过程中,分别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进行了演讲,他主张演讲的目的不在于政治,而是文化与思想的活动[18][19]。虽然此行程受到了香港与台湾媒体普遍的重视并以“李敖炫风”为头版,但因其提倡言论自由而在大陆无法得到官方媒体的直播和详细报导[20],其演讲稿及演讲视频乃通过网络上的非官方渠道传播,但其言行仍受到中国大陆自由派的学者刘晓波余杰朱学勤的强烈批评。2011年5月13日,李敖在年代新闻台节目《新闻面对面》回批刘晓波,暗讽刘晓波连上台骂中共的资格都没有。

节目列表

  • 真相卫星电视台《李敖笑傲江湖》(1995年11月1日至2001年6月29日)、《李敖秘密书房》(1999年11月8日至2001年10月31日)、《李敖颠倒众生》(2000年5月8日至2001年5月11日),合计1500集
  • 东森综合台《李敖黑白讲》(1997年12月1日至1998年2月27日)
  • 环球电视《挑战李敖》(1999年9月20日至2000年3月20日)
  • 环球电视《李敖挑战》(2000年3月20日至2000年4月12日)
  • 台湾电视公司《李敖TALK秀》(2000年5月17日至2000年9月29日)
  • 劲道数码电视→中天电视《李敖大哥大》(中天新闻台2001年8月13日至2001年8月13日,中天资讯台2001年8月14日至2002年8月13日)
  • 凤凰卫视《李敖有话说》(2004年3月8日至2006年12月29日,周一至周五播出),共735集,其中五集未播出。
  • 年代新闻台《笑敖年代》(陈静兰、汪用和先后主持,2006年起每周日20:00首播)
  • 盛亚卫视、高点电视台《李敖语妙天下》(2009年1月1日至6月12日,周一至周五晚间9点播出。6月12日最终回播出2小时。)
  • 凤凰卫视《笑傲六十年--有话说李敖》(2009年8月3日至2009年8月8日)。

其他活动

捐款

国民党威权统治时期,李敖常不定时捐款给党外杂志。

年轻穷困时候,一顿顿饿饭帮助老师(殷海光);富有时候,一把把钞票支援难友(党外);坐牢时候,一篇篇文章抢救奇冤异惨的死魂(自称)。

1994年,由于东吴大学法律系学生黄宏成的促成,李敖至东吴大学历史系任客座教授,并与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结为好友。后章孝慈卧病在床,李敖拍卖生平珍藏字画所得新台币七百余万元,由黄宏成与张美珍一同送往东吴大学,由教授王伟勇代收,作为章孝慈医疗费用。

李敖为救助台湾慰安妇、抵制亚洲妇女基金会,拍卖自己收藏的字画古董,包括胡适曾经送给他的书法作品等,总共捐出一百万美金,约合三千三百多万新台币,轰动一时。

李敖还曾捐新台币一百万元给立法委员高金素梅,帮助她去联合国抗议日本不承认二战战争暴行的行为。

2005年访问北京大学时,李敖捐出人民币35万元,希望于北大校园内塑立胡适铜像;李敖表示,当年他穷,胡适借一千元新台币给他,现在他捐35万人民币给北大,也算是还了一千五百倍给胡适。不过北京大学未准许实现此事。

于同样政治立场亲中的郭冠英职务任内旷职、渎职、而遭免职后,曾赠予1000美金给予郭冠英。

诉讼

  • 1981年6月李敖因与萧孟能的财务纠纷,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为“李敖连续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处有期徒刑陆月”。李敖怀疑此事背后有国民党政府的政治干预,他花了八年的时间自力进行司法救济,终获中华民国最高法院撤销原判。(李虽耗费近八年半的时间,但也因此“一战致富”)[21]
  • 1988年1月23日,李敖以“遗嘱上的见证人签名是到灵堂才签的”为由,向台北市地检处以伪造文书罪名告发李登辉俞国华倪文亚林洋港孔德成黄尊秋等人伪造蒋经国的遗嘱。同年3月,台北地检处侦查终结,认为没有犯罪的刑责,予以结案。
  • 1990年代以后,李敖经常涉及毁谤、公然污辱等民事官司,这类事情因其名气常引起媒体关注。

新浪奖项与名誉教授

2011年度新浪微博最具影响力文化人物奖。[22]

海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暨南大学颁授名誉教授给他。

参考文献

  1. ^ 《李敖回忆录》
  2. ^ 李敖在“我写北京法源寺”中说: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实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实足关了六个月,总计关足了六年零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零四个月。”
  3. ^ 李敖 和他坐牢的原因及真相 石 巍
  4. ^ 《李敖来台四十周年纪念演讲会》,1989年4月14日,施性忠主持,整理为《四十年目睹怪现状》出版。
  5. ^ 西藏神權統治的黑暗面2006.09.28李敖有話說A. 
  6. ^ 李敖暨南大学演讲 20110401 黄花岗第73烈士. 
  7. ^ 李敖史料證實228元凶是台灣皇民日本兵今綠台獨精神領袖皇民阿公們. 
  8. ^ 凤凰卫视. 李敖有话说第一集. 56网. [2014-06-18]. 
  9. ^ 賓拉登有權選擇武器2005.03.21(A). 
  10. ^ 國民大會 專訪李敖_chunk_3. 
  11. ^ 今日人物/過世?大師李敖:「你們都活見鬼了!」. 
  12. ^ 新聞挖挖哇:李敖來了(2/7) 20100928. 
  13. ^ 新聞挖挖哇:李敖開講(5/6) 20110512. 
  14. ^ 苹果日报:狂喷瓦斯“李敖疯了”
  15. ^ 相关文章:李敖又出招! 秀年轻露鸟照 苏揆、官员傻眼
  16. ^ 相关文章:院会纪录,《立法院公报》,第95卷48期
  17. ^ 走過經國歲月. 
  18. ^ 五十六年家园─李敖神州文化之旅全纪录_4.中西文化. 
  19. ^ 五十六年家园─李敖神州文化之旅全纪录_5.两岸三地. 
  20. ^ 国民大会2008年04月30日C李敖大师辛辣点评台湾新政局. 
  21. ^ 李敖在控告许倬云的《李敖:刑事告诉状》中提到:

    当年萧孟能诬告李敖,国民党“刘少康办公室”逮到机会陷害李敖,乃由王升上将挂帅,影响司法,说李敖侵占了萧孟能,再加上国民党媒体“中央日报”、“联合报”、“中国时报”等群相配合,致使李敖含冤莫白。但经李敖花了八年进行平反,在王升上将等黑手消歇后,终得最高法院以六件判决书(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四○○号。七十二年度台抗字第二四七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二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六四七号。七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二五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一一号),推翻所有陷害李敖的判决。另一方面,萧孟能且以诬告罪入狱。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在高等法院法庭上,萧孟能当庭同意愿以“自承怀疑之错误,并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等文字登报,不期书记官完成这段话的笔录后,有讼棍律师节外生枝,廖茂荣庭长当庭怒斥萧孟能和他律师,萧孟能终于以诬告入狱。虽然萧孟能以入狱收场,但笔录中白纸黑字的“自承怀疑之错误,并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十七个字,却令人刻骨铭心。

  22. ^ 李敖获得微博最具影响力文化人物荣誉. 新浪网. [2012-01-04].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