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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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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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敖之 |
出生 | 滿洲國滨江省哈尔滨 | 1935年4月25日
現居地 | 台北市 |
職業 | 作家、政治評論家 |
國籍 | 中華民國 |
民族 | 汉族 |
教育程度 | 學士 |
母校 | 國立臺湾大学 |
創作時期 | 1963年至今 |
體裁 | 小说、诗歌、小品文、时评 |
主題 | 思想、文化、历史、时事 |
代表作 | 《北京法源寺》 |
配偶 | 胡茵梦(1980年) 王志慧(1992年-) |
子女 | 李文、李戡、李谌 |
親屬 | 父親李鼎彝 |
受影響於 | 胡適、嚴僑、蕭孟能 |
施影響於 | 王裕民、吳子尤、楊富雄 |
李敖(1935年4月25日—),字敖之,台灣作家、政治評論員、文化批評者、中國近代史學者。生於哈爾濱,籍貫吉林扶餘。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1960年代在《文星》雜誌上力主西化,為胡適辯護,掀起中西文化論戰。1970年代曾因捍衛台灣的思想自由並揭發政治犯名單而成為政治犯判刑10年,於5年8個月後出獄。李敖除研究、寫作、教學外,積極從事公開演講。
生平
早年
1935年4月,李敖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父亲李鼎彝、母亲张桂贞,李敖在八个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五。因其父就读北京大学时拿的是吉林省的公费,当时便改籍贯为吉林扶余县,后来全家的籍贯便被官方统一改为吉林扶余,李敖则自认为其祖先可能是中國云南苗族[1]。
1949年,李敖随父母从上海迁至台湾,在台中落脚后,进入省立台中第一中学二年级就读,由於對於學校體制反感,並於高二下開始休學,在家自修。 曾與恩師(地下中國共产党员)严侨密謀叛逃,高三时他的老师严侨(福州市市长严琥之子,作家华严的兄长,2005年由中国共产党追认「烈士」)被捕,李則因年紀尚輕,加上其師長各方奔走而獲得緩刑。因此還是學生的李敖省下家裡給的零用錢救濟落魄的师母和三个小孩。
1954年,以同等学力资格,考取台湾大学(台大)法律专修科(台大法律系司法组前身),因兴趣不合,主动退学,重考进入台大历史系,1959年毕业。
文星杂志时期
1957年,原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之子萧孟能创办自由主义月刊《文星》。胡适去世时,《文星》杂志纪念胡适的专号卖了三版,从那时起,《文星》就成为台湾最重要的文化刊物之一;1961年,26岁的李敖以中華民國国军預官退伍,萧大胆启用,委以重任。當年蕭孟能、朱婉堅、李敖三人可稱為文星鐵三角。当时,李敖的文章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他强调反封建和西化,其《老年人和棒子》、《传统下的独白》等颇有影响,开始闻名于台湾,在学生圈造成很大的震撼,也对时人的思想形成冲击。李敖自1961年《给谈中西文化的人看看病》一文始,与立法委员胡秋原所创办的《中华杂志》、文化大学教授史紫忱发行的《陽明》及导演邹郎所发行的《文化旗》等杂志长期笔战,以一个初出茅庐青年的形象偕同《联合报》、中央研究院学者、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多名学者、媒体人力抗多位学者,从此成为文化界的知名人物;1963年,李敖接掌《文星》总编辑。1965年,《文星》杂志及李敖卷入卖国控诉事件,此事件涉及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费正清的亲共阴谋;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萧同兹自请文星书店停业,债权人盈门,萧孟能不得不逃往岛外暂避,行前他将超过新台币2,000万元(以當時價值而言,可以買下半條街)的家产托付最受信任的李敖代为保管(即蕭與李之間的「君子協定」)。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殷海光被迫离职、中央研究院院長王世杰为此屡提辞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郭廷以赴美不归,及《联合报》之备受抨击。因控诉牵涉费正清、太平洋学会及福特基金会(以费正清为核心的福特基金会后卷入零八宪章事件,遭中国大陆部分人士指控与共济会阴谋有关),中美关系因此波澜甚多,惟李敖全身而退。
早年李敖是一个旧文化批评者,少谈当代政治、经济与社会议题;他对中国旧文化的批判,基本上是站在现代化、西化的角度,当然这个现代化里面有不少自由主义成份;故他在《文星》上的影响,主要限于文化领域。后来在《李敖千秋评论》中才出现较多的政治批评。
牢狱之灾
- 第一次入獄
时值蒋介石政府實行威权统治。1966年,李敖发表《历史与人象》《教育与脸谱》《上下古今谈》《乌鸦又叫了》《孙悟空和我》等书,为当权者所查禁,并未因此坐牢,但把他1953年与严侨合谋偷渡大陆一事翻出来,并于1967年4月8日以妨碍公务提起公诉;后被法庭判刑1年,但由其大学师長多方奔走,獲得緩刑。白色恐怖期間,李敖為護人權協助台獨人士彭明敏逃亡,避免其受迫害;1970年彭外逃后,遭谢聪敏和魏廷朝供出。另外,李敖拿到台灣受迫害被關的政治犯名單(內有共產黨、台獨人士等等),並要把這份名單送到聯合國與人權組織去告發。李敖把名單轉給國際特赦組織馬汀;但在日本被台獨人士拿走,並且不得李敖同意即刊登在其台獨刊物上,以致李敖亦被牽連判刑。1971年3月19日,李敖被捕,並於1972年2月28日因「台獨」罪名被以中华民国刑法第一百条之「内乱罪」判处十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法庭一审判决后,李敖没有提出上诉;后逢蒋中正逝世大赦,改为八年六个月。1976年11月19日,李敖被释放。实际被监禁日期,總計五年零八个月。[2][3]
- 第二次入獄(1981年8月—1982年2月)
記錄為普通刑事案件,即「李敖侵占蕭孟能家產」與「蕭孟能誣告李敖」案。一開始,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判李敖無罪;到了台灣高等法院後,改判李敖入獄半年定讞。
李敖出獄後,開始追究並報復蕭孟能。终得最高法院以六件判决书(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四○○号。七十二年度台抗字第二四七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二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六四七号。七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二五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一一号)。另一方面,萧孟能且以诬告罪入狱。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在高等法院法庭上,萧孟能当庭同意愿以「自承怀疑之错误,并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等文字登报。李敖:刑事告诉状。
另外,由於蕭孟能未於勝訴時提出附帶之民事賠償,蕭孟能託付予李敖管理並清償債務(文星雜誌破產)之所有家產(含及字畫、書籍、骨董、家具,不包含文件、信函)時僅有口頭協定(即蕭孟能與李敖間的「君子協定」),口頭協定並不具法律效力。李敖勝訴後,蕭孟能之全數超過新臺幣2000萬元之家產(依當時市值計算)即歸李敖所有。
但,盡失家產的蕭孟能最終仍面臨兩次刑期,並入監服刑;後為逃避債權人盈門,逃往海外,病逝於上海。
1980年代,李敖已然成为台湾知名的党外政论家,不但与党外人士合作,以批评时政的杂志文章活跃于文界,试图挑战国民党政府当时的言论限制政策,还把党外杂志汇集成的文章出版一系列书籍,批评国民党政权或讲述历史[4]。不过因触犯《出版法》等法令,因此通常为禁书。这一段时间长达十年,李敖称为“笔伐”时期,主要作品是《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万岁评论丛书》。
观点與政治立場
對中国共產黨的看法
李敖於神州文化之旅中直言:「我支持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真正使中國富國強兵;並提出證據揭露西藏殘忍、落後的神權統治[5],支持中共以“外科手術”方式停止西藏神權統治、以及在西藏鋪設鐵路加強西藏與中央聯繫的措施。在其著作《李敖大全集》中收錄有批評西藏神權統治的文章。
李敖在2011年4月初在廣州暨南大學演講時說:「我對共產黨的批評與讚美,是絕對公道的。」「中共政治局的9名領導人是『捧著卵子過河』,太小心翼翼了!……他們九個人穿一樣的西裝、打一樣的領帶、做那種很笨的手勢,可是他們好官——除了有一個人查禁我的書外。」「美國利用自身的軟實力全世界通吃,掩蓋自己做過的錯事。中共也想學,但只知利用政府力量來控制思想、言論,搞《人民日報》、央視這種誰要看的節目,他們自己也不看,丟給我們看!這樣搞,丟人丟死了!」「我的書在台灣被查禁了96種,國民黨垮了後就不查禁,換共產黨開始查禁了。」[6]李敖还曾经在文章《毛泽东“霸王硬上弓”》中对发行红宝书作过讽刺。
對二二八事件的看法
李敖曾於其主持之節目《李敖有話說》中提出證據與事實揭露二二八事件真相,並指出:現在的臺灣,有心人士為選票而煽動挑撥族群對立,刻意誇大與扭曲二二八事件[7]。
1997年,李敖與陳境圳合著、新新聞文化出版《你不知道的228》,提出二二八事件相關的一千個問答;2007年,李敖出版社發行該書新版,李敖在新版感言中諷刺,刻意誇大與扭曲二二八事件者「以歪曲行公義,以殺伐行和平,以鬥倒鬥臭行和解,以『一個也不饒』行寬恕」。
對六四事件的看法
李敖於《李敖有話說》以及在北京大學的演講中坦言,六四天安門事件是不幸的事件;但他同時指出,類似共產黨清場的作法,歷史上在多個國家也曾多次出現,很多法制國家皆不允許人民在中央廣場盤踞不去,“任何政府在這個時候都是王八蛋”。李敖特別舉出,1930年代美國在華盛頓廣場鎮壓一次大戰退伍老兵,以及1970年代美軍進入肯特州立大學殺害反越戰大學生的例子。而且他舉證指出,美國利用外交方式與不當輿論試圖干預扭曲此次抗爭,美国干预此次事件完全出于其政治目的。
雖然李敖認為六四事件是合理性的鎮壓,但李敖反對中國官方對外所說六四事件中沒有人死亡的說法,反對中共在互聯網上對“六四”關鍵詞進行“消音”(網絡封鎖)、卻允許“六四”字眼在《鄧小平文選》中出現兩次。
中華民國滅亡論
李敖曾多次公開表示中華民國已經“滅亡”,并曾以蒋介石提及“中华民国亡了”的言论以印证其观点[8]。
李敖參選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甚至直接表示,自己參選的是「中國台灣地區的領導人」。2007年9月,李敖籌組中國智慧黨之時,亦提出相信中華民國之存在者就是「笨蛋」之言論,還說「智慧使我們不相信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不相信台獨、不相信以台灣之名進聯合國、不相信共產黨是敵人、不相信軍購、不相信固守保台、不相信美國來救我們、不相信美國是我們朋友、不相信自己不是中國、不相信藍綠」。
逸聞
李敖常以「大師」自居。
年輕時的李敖曾被胡適稱,作文章時愛「借題發揮」。
李敖曾以大衛對哥利亞的故事來描述賓拉登對抗美國帝國主義的行為,並佩服其精神。直言:「我佩服賓拉登」[9]
政治立場上,李敖支持中國統一、反台獨、反美帝、反日。[10]
2013年4月1日曾爆出李敖烏龍死訊,但隨後證實該日死去的是其好友陳文茜的一條狗。[11]
李敖曾公開展示其隨身攜帶的小刀、電擊棒,說是怕有人暗算他。[12]公開活動常身着红夹克,亦常有親中言論。
李敖曾公開爆料中國國民黨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私下的新臺幣兩百萬元現金贈與,並提出自己回贈超過市價新臺幣兩百萬元的名畫給王。[13]
李敖曾以諸葛亮(天下奇才、有鬼神之謀)加曹操(狡滑、而雄才大略)來評價自己;但此評價被部分文學家[谁?]以其更似禰衡(狂妄自大、且沽名釣譽)、馬謖(言過其實、只可清談妄語)、楊儀(性情狷挾、且心胸狹隘)、許靖(尚無節操、而虛名浮世)等人,反以嘲弄。
李敖與藝人小S鬧官司時,以上小S主持之節目《康熙來了》五次為交換撤銷告訴之條件,並宣稱要幫《康熙來了》衝收視率。然而因收視率並沒有提升,結果未完成承諾。(僅完成兩次。)
作品
李敖主要著作包括了《胡适评传》、《蒋介石研究》、《蒋介石评传》、《孙中山研究》、《蒋经国研究》、《二二八研究》、《国民党研究》、《民进党研究》、《冷眼看台湾》、《中国性研究》、《中国命研究》、《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 、《传统下的独白》、《北京法源寺》等,大部份收录于《李敖大全集》。
政治参与
参选总统及台北市长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李敖獲新黨提名與馮滬祥搭檔參選。在两岸问题上,李支持统一,主张两岸举行和平谈判。政治立場上支持一国两制。得票率僅0.13%,甚至不如無黨籍參選的許信良(得票率0.63%)。
2006年,李敖以参选台北市长的方式宣扬其政治理念,但仅获7795票,得票率0.61%。
立法委员
2004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李敖采用「不插旗、不拜票、不发传单、不做广告、沒有竞选总部」的方式,凭其高知名度以得票數33922,得票率5.77%,成為台北市第二選區得票數最低之當選人;任内問政,不時有脫序演出。
李敖反对民主进步党陳水扁政府时期行政院提出的价值新台币6108亿元对美军购案,在国民党反对态度因美方压力而软化时,与亲民党合作推迟了军购案的进程。2005年3月17日,李敖在立法院程序委员会质询国防部长李杰时,拿出狗鏈,直指台湾作为美国的看门狗却要自费购买武器,并亮出小刀建议李杰割掉卵葩算了。
2006年10月24日,李敖为了抗议朝野各政党议程,以个人防身的实际行动来阻挡当日程序进行。他先指出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内定要让军购案过关,再戴上防毒面罩,表示不畏后果要求立法院程序委员会本次会议中止,希望在场委员离席;并出示个人防身电击棒、防狼喷雾罐,对空喷射催泪瓦斯,中断议事约二十分钟。[14]11月10日,为了抗议军购案通过,李敖在总质询中秀出了自己年轻时的裸照。[15][16]
此些行為被慣以人身攻擊攻擊對手的曹長青等人稱為「政治小丑」。
离开政坛
2007年9月20日,李敖表示将投入200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及组织政党。他将户籍由台北市大安区迁至文山区,准备参与文山区的立法委员选举,而同区的候选人包括中国国民党提名的赖士葆。9月30日,李敖以宣布成立政党「中国智慧党」的方式,提出十点政治理念。但两个月后,李敖发表新书《李敖议坛哀思录》,告别政坛,专职写作。
再選立法委員
李敖於2011年8月10日宣布,將代表親民黨在台北市第8選區(文山區)競選2012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與中國國民黨現任立法委員賴士葆對壘,並聲稱特別選擇馬英九的故居,要衝著馬英九來揭發其為貪污份子的真相,並希望藉由參選,使特定媒體無法再封鎖其言論。然而最終以9,436得票數(得票率5.08%)慘敗給賴士葆的117,892得票數(得票率63.43%)
演说及电视节目
李敖自1980年代开始嘗試其演说生涯,但直至蔣經國於民國七十六年解除戒嚴令、黨禁、報禁。[17]後才真正展开其公众演说生涯。随着1990年代台湾电视媒体产业开展,李敖开始与电视台合作,受邀制作个人演说节目。
2004年至2006年,李敖与凤凰卫视合作的节目《李敖有话说》面向香港与中国大陆,并促成他于2005年访问中国大陆。2005年9月19日,李敖展开「神州文化之旅」,行程包括香港、北京和上海。过程中,分别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复旦大学进行了演讲,他主張演讲的目的不在於政治,而是文化與思想的活動[18][19]。虽然此行程受到了香港与台湾媒体普遍的重视并以“李敖炫风”为头版,但因其提倡言論自由而在大陆無法得到官方媒体的直播和详细报导[20],其演讲稿及演讲视频乃通过網路上的非官方渠道传播,但其言行仍受到中国大陆所謂自由派的學者刘晓波、余杰、朱学勤的强烈批评。2011年5月13日,李敖在年代新聞台節目《新聞面對面》回批劉曉波,暗諷劉曉波連上台罵中共的資格都沒有。
節目列表
- 真相衛星電視台《李敖笑傲江湖》(1995年11月1日至2001年6月29日)、《李敖秘密书房》(1999年11月8日至2001年10月31日)、《李敖颠倒众生》(2000年5月8日至2001年5月11日),合計1500集
- 東森綜合台《李敖黑白讲》(1997年12月1日至1998年2月27日)
- 环球电视《挑战李敖》(1999年9月20日至2000年3月20日)
- 环球电视《李敖挑战》(2000年3月20日至2000年4月12日)
- 台湾电视公司《李敖TALK秀》(2000年5月17日至2000年9月29日)
- 勁道數位電視→中天電視《李敖大哥大》(中天新聞台2001年8月13日至2001年8月13日,中天資訊台2001年8月14日至2002年8月13日)
- 鳳凰衛視《李敖有話說》(2004年3月8日至2006年12月29日,周一至周五播出),共735集,其中五集未播出。
- 年代新聞台《笑敖年代》(陈静兰、汪用和先后主持,2006年起每週日20:00首播)
- 盛亞衛視、高點電視台《李敖语妙天下》(2009年1月1日至6月12日,週一至週五晚間9點播出。6月12日最終回播出2小時。)
- 鳳凰衛視《笑傲六十年--有话说李敖》(2009年8月3日至2009年8月8日)。
其他活动
捐款
国民党威权统治时期,李敖常不定时捐款給党外杂志。
年輕窮困時候,一頓頓餓飯幫助老師(殷海光);富有時候,一把把鈔票支援難友(黨外);坐牢時候,一篇篇文章搶救奇冤異慘的死魂(自稱)。
1994年,由于东吴大学法律系学生黄宏成的促成,李敖至东吴大学历史系任客座教授,并与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结为好友。后章孝慈卧病在床,李敖拍卖生平珍藏字画所得新台币七百余万元,由黄宏成与张美珍一同送往东吴大学,由教授王伟勇代收,作为章孝慈医疗费用。
李敖为救助台湾慰安妇、抵制亞洲婦女基金會,拍卖自己收藏的字画古董,包括胡适曾经送给他的书法作品等,总共捐出一百万美金,约合三千三百多万新台币,轰动一时。
李敖还曾捐新台币一百万元给立法委员高金素梅,帮助她去联合国抗议日本不承认二战战争暴行的行为。
2005年访问北京大学时,李敖捐出人民币35万元,希望于北大校园内塑立胡适铜像;李敖表示,当年他穷,胡适借一千元新台币给他,现在他捐35万人民币给北大,也算是还了一千五百倍给胡适。不過北京大學未准許實現此事。
於同樣政治立場親中的郭冠英因職務任內曠職、瀆職、而遭免職後,曾贈予1000美金給予郭冠英。
诉讼
- 1981年6月李敖因与萧孟能的财务纠纷,被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为“李敖连续意图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处有期徒刑陆月”。李敖怀疑此事背后有国民党政府的政治干预,他花了八年的时间自力进行司法救济,终获中华民国最高法院撤销原判。(李雖耗費近八年半的時間,但也因此「一戰致富」)[21]
- 1988年1月23日,李敖以「遗嘱上的见证人签名是到灵堂才签的」為由,向台北市地检处以伪造文书罪名告发李登辉、俞国华、倪文亚、林洋港、孔德成、黄尊秋等人伪造蒋经国的遗嘱。同年3月,台北地检处侦查终结,认为没有犯罪的刑责,予以结案。
- 1990年代以後,李敖经常涉及譭謗、公然污辱等民事官司,这类事情因其名气常引起媒体关注。
新浪奖项與名譽教授
参考文献
- ^ 《李敖回忆录》
- ^ 李敖在“我写北京法源寺”中说: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實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實足关了六个月,總計关足了六年零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零四个月。”
- ^ 李敖 和他坐牢的原因及真相 石 巍
- ^ 《李敖来台四十周年纪念演讲会》,1989年4月14日,施性忠主持,整理为《四十年目睹怪现状》出版。
- ^ 西藏神權統治的黑暗面2006.09.28李敖有話說A.
- ^ 李敖暨南大学演讲 20110401 黄花岗第73烈士.
- ^ 李敖史料證實228元凶是台灣皇民日本兵今綠台獨精神領袖皇民阿公們.
- ^ 凤凰卫视. 李敖有话说第一集. 56网. [2014-06-18].
- ^ 賓拉登有權選擇武器2005.03.21(A).
- ^ 國民大會 專訪李敖_chunk_3.
- ^ 今日人物/過世?大師李敖:「你們都活見鬼了!」.
- ^ 新聞挖挖哇:李敖來了(2/7) 20100928.
- ^ 新聞挖挖哇:李敖開講(5/6) 20110512.
- ^ 苹果日报:狂喷瓦斯「李敖疯了」
- ^ 相关文章:李敖又出招! 秀年轻露鸟照 苏揆、官员傻眼
- ^ 相关文章:院会纪录,《立法院公报》,第95卷48期
- ^ 走過經國歲月.
- ^ 五十六年家园─李敖神州文化之旅全纪录_4.中西文化.
- ^ 五十六年家园─李敖神州文化之旅全纪录_5.两岸三地.
- ^ 国民大会2008年04月30日C李敖大师辛辣点评台湾新政局.
- ^ 李敖在控告许倬云的《李敖:刑事告诉状》中提到:
当年萧孟能诬告李敖,国民党「刘少康办公室」逮到机会陷害李敖,乃由王升上将挂帅,影响司法,说李敖侵占了萧孟能,再加上国民党媒体「中央日报」、「联合报」、「中国时报」等群相配合,致使李敖含冤莫白。但经李敖花了八年进行平反,在王升上将等黑手消歇后,终得最高法院以六件判决书(七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四○○号。七十二年度台抗字第二四七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二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六四七号。七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二二五号。七十三年度台上字第四五一一号),推翻所有陷害李敖的判决。另一方面,萧孟能且以诬告罪入狱。一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在高等法院法庭上,萧孟能当庭同意愿以「自承怀疑之错误,并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等文字登报,不期书记官完成这段话的笔录后,有讼棍律师节外生枝,廖茂荣庭长当庭怒斥萧孟能和他律师,萧孟能终于以诬告入狱。虽然萧孟能以入狱收场,但笔录中白纸黑字的「自承怀疑之错误,并向老友李敖表示道歉」十七个字,却令人刻骨铭心。
- ^ 李敖获得微博最具影响力文化人物荣誉. 新浪网. [201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