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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亞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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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亞王國
المملكة الليبية
1951年—1969年
国歌:利比亚,利比亚,利比亚
地位联邦制
君主立宪制
首都的黎波里
班加西
贝达
常用语言阿拉伯語
宗教
伊斯蘭教
政府君主立宪制
國王 
• 1951年-1969年
伊德里斯一世
首相 
• 1951年-1954年
Mahmud al-Muntasir(首)
• 1965年-1967年
Hussein Maziq
• 1968年-1969年
格達費(末)
历史时期冷戰
• 獨立
1951年1951年12月24日
• 取消
1969年1969年9月1日
面积
1954年1,759,530平方公里
人口
• 1954年
1091830
货币利比亞鎊
ISO 3166码LY
前身
继承
的黎波里塔尼亞
费赞
昔兰尼加
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

利比亞王國阿拉伯語المملكة الليبية)是在1951年12月24日,利比亚宣告独立,成立“利比亚联合王国”,采用联邦制。1963年,国王伊德里斯一世取消联邦制,改国号为“利比亚王国”。1969年9月1日,卡扎菲发动利比亚绿色革命推翻利比亚君主制统治,并改国号为“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

歷史

此地在二次大戰期間原為義大利的殖民地,直到1943年被同盟國所擊退才予以放棄。戰後,英法兩國接受聯合國的委託,分別佔領的黎波里塔尼亞(Tripolitania)、昔蘭尼加(Cyrenaica)以及菲贊(Fezzan)三個地區(英國負責的黎波里塔尼亞與昔蘭尼加,而法國則負責菲贊)。1949年11月21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規定利比亞於1952年1月1日前完成獨立。

於是的黎波里塔尼亞與昔蘭尼加兩區的領袖伊德里斯一世以利比亞代表的身份,與聯合國進行協商達成共識,在1951年12月24日正式宣布獨立;並由這三區共同組成一個聯合王國,推舉伊德里斯為國王。根據憲法採用聯邦制,三區享有自治權,有兩個首都(即的黎波里與班加西)。1953年3月28日,利比亞加入阿拉伯聯盟

獨立後的利比亞面臨到許多挑戰。全國沒有任何一所大學且只有16名大學畢業生,也僅有3位律師。而醫生、工程師檢察官藥劑師則完全掛零。此外大約只有25萬名利比亞人識字、10%的人口失明或患有砂眼這一類的疾病。有鑑於此,英國便提供了一群公務員幫助該國政府。

1955年4月國內首度發現石油,進而於1959年開發出油田。1963年起開始外銷,使該國的經濟逐漸獲得改善,轉型為工商業。

1963年修改憲法,取消聯邦制,改國號為「利比亞王國」。

1969年8月4日,伊德里斯健康轉差,便下詔退位,自9月2日起生效,而王儲哈桑暫時攝政。9月1日,由格達費所率領的一支陸軍部隊趁伊德里斯前往土耳其接受治療時發動政變,逮捕國安高層及將領數人,成立臨時政府,君主制被推翻,國號改為阿拉伯利比亞共和國。伊德里斯聽聞哈桑宣布支持新政權的消息之後,便流亡埃及

政府

其政府體制為君主立憲,國會擁有立法權。而國王則有簽署批准法案的權利。

國王

國王為法定之國家元首及三軍統帥。所有經由國會通過的法案均需經由國王的批准及頒佈後始能生效。此外,他還要主持國會的開閉幕典禮,必要時也能解散國會。

國會

國會擁有制定、修改法律之權。由全體公民選舉產生,1963年起修改憲法,賦予婦女投票權。

行政區劃

三個自治省(1951年-1963年)

1963年以前的3個自治省

全國主要是由的黎波里塔尼亞、昔蘭尼加以及菲贊三個地區所組成。採用聯邦制,透過省政府及議會實行自治權。

省份 首府 面積(平方公里) 地圖上的顏色
昔蘭尼加 班加西 775,000
菲贊 拾哈 725,000
的黎波里塔尼亞 的黎波里 250,000

1963年的重劃

1963年取消聯邦制以後,將全國改為十個穆哈法薩(阿拉伯文: محافظة )。由中央指派的長官治理。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