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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新亞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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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Thomas.Lu留言 | 贡献2016年8月8日 (一) 17:07 條目不收校歌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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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留意到正義超人、用戶1.36.15.148和傻瓜007三位編輯者為了編輯軼事而產生熱烈的討論。如果大家只是為了編寫好新亞中學的條目的話,就適宜理性討論。本人明白三位對「軼事」一詞有不同的理解,但請注意自己的編輯有沒有為他人帶來煩惱。如非必要亦盡量避免互相攻擊對方的貢獻。同時,請留意維基百科是容許在不具宣傳性及惡意攻擊的情況下自由編寫的平台。謝謝!--Elmond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01:57 (UTC)[回复]

條目不收校歌

@Elmond根據先前的多次討論,包括近期的Talk:聖芳濟書院 (香港)#校歌侵權問題,已有共識不收錄校歌,並不是針對某所學校,因為條目不是歌詞庫,而且直接移植校歌歌詞有違版權規範。簡而言之是大部分學校條目都不應直接寫入校歌歌詞,除非加入校歌歌詞的編者,提出可靠理據,證明有關學校已放棄保留校歌的版權,容許校歌歌詞在公有領域發布。敬希垂注!--Thomas.Lu留言2016年8月8日 (一) 07:50 (UTC)[回复]

@Thomas.Lu若果就歌曲及歌詞作解釋,歌詞的引用就有理據。有鑑於其他有上載音帶和加入歌詞內容的條目,新亞中學的條目現已重新修改,加以解釋歌曲的意義及其中歌詞的來源。而如果閣下覺得有關的編輯仍然屬於「直接寫入校歌歌詞」,那麼本人會盡力修改至非直接寫入校歌歌詞,以避免閣下提及的名校校歌版權問題。--Elmond留言2016年8月8日 (一) 09:51 (UTC)[回复]

@Thomas.Lu補充:在黃友棣的條目內有一個可靠的說法,條目中寫道「黃友棣一生創作的樂曲超過二千多首。為推廣音樂普及化運動,他不收取任何音樂版權費用[3],因而亦向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提出退會要求並被接受。[4] 他一生奉行「大樂必易」的音樂哲學,同年在他所立的遺囑中,亦交代當他離世後,全部音樂作品皆可供人自由印行、演唱、演奏、製片、錄音、錄影、用為背景音樂;皆可出售,全無限制」。請閣下考慮新亞中學校歌部分的內容是不是仍然是您所指的「歌詞庫」。而唐君毅方面,因為沒有資料證明他言明自己擁有版權。而他本人亦已逝世。所以無法追查。唯一能夠參考的是他曾是新亞中學創校時籌委會主要成員之一,表示他與新亞中學關係密切。對此是否證明他擁有校歌歌詞的版權,唯有留待閣下思考。無論如何,本人提供以上的資料可以說明新亞中學並非完全或完全沒有擁有新亞中學校歌及歌詞的版權。--Elmond留言2016年8月8日 (一) 11:15 (UTC)[回复]

@Elmond如果不清楚版權情況,最好不要直接引用原始資料作為條目內容。就算在下现在不移除,其他用戶都可能提報侵權,而且一旦處理起來會導致條目多個版本須要隱藏,最嚴重的情況是第一個版本已經侵權,須要整個條目刪除。
此外,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不是僅指版權問題,而是過多雜瑣資訊會降低條目的可讀性,可是目前有不少香港學校條目都有此情況,收錄大量學生會等資訊,也由於部分學校條目疑有職員參與編寫,導致條目如同其學校的報告版。每當用有戶刪除這些瑣碎內容的時候,都常會有某某學校條目都是這樣的回應,這個並不驚訝。
有一點須要了解的,維基百科的條目不是用來作為學校的另一官網,也不是其鏡像網站。因此不是官網有什麼,維基百科的頁面就要包含什麼。--Thomas.Lu留言2016年8月8日 (一) 17:0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