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
外观
烈士,是一种对为正义事业牺牲生命者的荣誉称号。
在中华民国方面,一开始乃指称参与推翻清朝统治而牺牲的革命家,如陆皓东、史坚如、秋瑾、林觉民、邹容等。后来扩及北伐、抗日战争、国共战争等役的牺牲人士,如张自忠、高志航、萨师俊、戴安澜、张灵甫、黄百韬、梁敦厚、熊其佬、邱清泉、吉星文、喻英奇等将领。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80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革命烈士”称号由人民政府授予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人;获得革命烈士称号的,由民政部向其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烈士褒扬条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11年8月1日,《烈士褒扬条例》施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同时废止,革命烈士称号改为“烈士”。
比照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革命烈士的敬奉除了互相敌对立场的差异之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追认的朱瑞、叶挺,中华民国政府认其为乱党),在对于中国抗日战争的牺牲人员中,敬奉的对象是一样的,如张自忠、戴安澜、赵登禹等军事将领。
不仅中国,世界各国(尤其以军事斗争胜利而执政的政权)都有对建国先烈的尊称,例如:法国会针对法国大革命时期推翻王政的人物而敬奉;大韩民国会纪念在抗日与朝鲜战争中战死的人士;美国则是尊奉独立战争为对抗英军而战死的军人、与南北战争中联邦军方面的牺牲军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