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請注重礼仪、遵守方針與指引,一般問題請至互助客棧其他區知识问答提出,留言后请务必签名(点击 )。


發表前請先搜索存档,參考舊討論中的内容可節省您的時間。
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29 11 航站区 2024-12-09 14:46
2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82 7 自由雨日 2024-12-16 03:11
3 傀儡方针新增“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的情况(教育专案) 17 7 Reke 2024-12-06 01:09
4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41 8 SunAfterRain 2024-12-13 16:47
5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36 12 暁月凛奈 2024-12-13 18:12
6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38 9 Iming 2024-12-15 21:45
7 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37 7 HK5201314 2024-12-14 11:54
8 請求社群關注仲裁委員會在管理員的離任討論中相關的權限問題 18 6 Gluo88 2024-12-14 05:08
9 重新讨论NT:MUSIC 28 10 生米一粒 2024-12-16 02:56
10 維基百科:命名常规 (人名)中的例子姜太公已经移动 3 3 魔琴 2024-12-13 05:23
11 建議Wikipedia:愛好者內容擴增「交通迷內容」方針之請求與討論 6 3 HK5201314 2024-12-14 11:43
12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41 12 Manchiu 2024-12-15 21:30
13 欢迎就Wikipedia:格式手冊/無障礙/2025草稿提供意见 1 1 ItMarki 2024-12-16 01:02
發言更新圖例
  • 最近一小時內
  • 最近一日內
  • 一週內
  • 一個月內
  • 逾一個月
特殊狀態
已移動至其他頁面
或完成討論之議題
手動設定
當列表出現異常時,
請先檢查設定是否有誤

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Talk:加油!中村同學!! § 建議更名:“加油!中村同學!!”→“加油!中村同學!!”

加油!中村同學!!” → “加油!中村同學!!”:! or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0 (UTC)

(-)反对,標題為東立正式名稱[1]。--HelloYu0910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7:14 (UTC)

Talk:南华大学 (湖南) § 建議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条目名是“南华大学 (湖南)”,不知道为什么要被移动到“南华大学 (湖南省)”。“湖南”已足够消歧义,且更符合习惯,类似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这里的括号不是维基百科的消歧义,但能体现常用的命名习惯)。--小林子冲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Wikipedia:消歧义#条目的命名:「請注意所使用的消歧義詞亦應符合命名常規。」這裡需要符合的是Wikipedia:命名常规#地名,即使用「湖南省」。另外本條目就是「南華大學」,括弧及其內的文字只是本站用來消歧義的,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就是「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並不類似。--紺野夢人 2024年11月24日 (日) 07:44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創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創建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Talk:协调世界时 § 建议删除"现在时间"框

该框内显示的时间并不是当前的协调世界时,而只是上次按"刷新"获得的时间.该时间并没有实际意义.增加一个链接到显示当前协调世界时的网站即可.--Uwuw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8:55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

  • 硕士学位论文通常未经类似评估,因此不如博士学位论文可靠,除非其具有显著学术影响”是否需要用信息页说明“显著学术影响”?
  • 对于一般的(无“显著学术影响”)硕士论文而言,相关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处,只点出硕士论文“不如博士论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来源”。是否需要点出“除非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否则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英维是明确点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封禁方针 §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禁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用戶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用戶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用戶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用戶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用戶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用戶的編輯。
  • 廷伸確認用戶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用戶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用戶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

Wikipedia talk:非原创研究 §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1.假設美國某媒體報導:「2024年2月30日,川普發表了一場講話,關於他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美國將會在川普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2.假設英國某媒體中文版報導:「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將2026年2月31日於Google Play上架」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國下載?

相關討論: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两岸四地用语 §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乃其來有自。又無論「中華民國(代表)隊」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均可簡稱為「中華隊」,行文實較簡易,且得維持一致格式。故比照港澳代表隊之例,建議放寬格式手冊規定,容許首次提及中華民國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完整名稱後,於條目正文(不包含表格及模板等)使用「中華隊」簡稱;與此同時,仍繼續禁止使用「中華」稱呼,避免過度歧義。望社群斟酌。若有其他方案,亦可一併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6日 (二) 18:32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創建,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創建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关注度 (人物) §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現擬修訂WP:关注度 (人物)如下:

現行條文

政治實體及一級行政區的領導階層(例如總統、總理和首相等等)、法律上事实上最上級及一級行政區行政機構的成員(例如,內閣成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機關的議長、議員或代表。

提議條文

現任、曾任及/或候任國際級、國家/地區[1]級及/或(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2]的)一級行政區級權力機關的重要實權公職及/或立法機關成員[3]

参考資料

  1. ^ 「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2. ^ 雖然俄罗斯在其憲法上為联邦制國家,然而由於其国体高度中央集权,本條文在處理上不將俄羅斯視為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
  3. ^ 共產主義國家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而言,僅限其常設機關的成員適用,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設機關為其常務委員會

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9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避免地域中心方針與蘇州宇文宙武並列

蘇州宇文宙武在多處宣稱中国与台湾并列违反方針:「将中国与台湾并列,违反维基有关两岸用语方针」,我要求其做出引用方針的依據,蘇州宇文宙武 丟回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 連結但未做解釋[2]

我認為,蘇的堅持并列說比較像是s: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中的三之1. 「報道國際活動時,不能把台灣和其他國家並列....」,基本上可以視 蘇州宇文宙武 的 並列說為其根據s: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的原創建議,而非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規定內容。

所以我的問題是,@蘇州宇文宙武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 的內容中,有哪些句中可以不加其他額外詮釋而推論出蘇所主張的「将中国与台湾并列,违反维基有关两岸用语方针」?--❦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7日 (三) 09:32 (UTC)[回复]

我觉得是不是指:避免“台湾”这个名词视为一个国家,同样“中国”也是;提及国家时应该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如果提早地认为“台湾”就是指代“ROC”这个国家,“中国”指代为“RPC”的话,就会引起前面的冲突。所以提及国家相关的内容时,不应该直接用“台湾”,同样也对于“中国”。以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7日 (三) 09:40 (UTC)[回复]
或者更合适的说法是,不要将“台湾”这个名词特定为一个国家性质的名词,这样才能体现“维基对于海峡两岸究竟是一个国家或是两个国家所选择的立场是保持沉默。”的表述?——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7日 (三) 09:44 (UTC)[回复]

@cwek蘇州宇文宙武簡單問在維基條目文章中,「台湾和中國是否能並列在一個句子?」「台湾和中國是否能並列在一個列表?」答案應該是:

  1. 根據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若涉及国家性质名词,“维基对于海峡两岸究竟是一个国家或是两个国家所选择的立场是保持沉默。”
  2. 根據s: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非維基百科方針),「報道國際活動時,不能把台灣和其他國家並列....」

簡單用於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維基編輯可以簡單用第一手來源[3](可以常識查證而不會有總結判斷差異的)寫以下句子:

亚太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服務亞太地區56個經濟體,其中東亞區域含中國北韓香港日本澳門蒙古南韓台灣

基本上這句子不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但違反s: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關於不違反前者的理據如下:

  1. 此句並列的是經濟體,與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規範的國家性質無直接關係;
  2. 此句使用的名稱,是按中文常用名(本人為台灣正體為主來編輯)列出相對映之經濟體;
  3. 為避免岐義,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及[[中華民國|台灣]]做為連結;

由於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做為經濟體有各自的海關,所以在這樣的脈絡下並列完全符合方針。--❦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7:13 (UTC)[回复]

所以说,不作为国家性质的话,可以作为一个特定区域的指代名词。不过作为啰嗦和更安全的说法,应该用“中国大陆”、因为需要排除出“香港”、“澳门”这两个地区。——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8日 (四) 07:22 (UTC)[回复]
第一点没错,而且很zh.wp的做法。第二点纯属然并卵。——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18日 (四) 07:24 (UTC)[回复]
在这里讨论不是为了争一个谁对谁错,而是“怎么做最好”。不管“中国与台湾”并列有没有错,肯定没有“中国大陆与台湾”更好。--Antigng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07:26 (UTC)[回复]

@cwek蘇州宇文宙武Antigng:下列兩者都是並列?

...其中東亞區域含中國北韓香港日本澳門蒙古南韓台灣
...其中東亞區域含中国大陆北韓香港日本澳門蒙古南韓台灣

上述我個人覺得差別不太大,我也不認為第一種就是錯,因為對於此句來說,用“中国”不啰嗦也安全,因為中國NIC叫「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而非「中国大陆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之全稱分別也是用中國、台灣無誤。據此,在這句話,個人持這樣寫「[[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北韓]]、[[香港]]...、[[中華民國|台灣]]」“最好”。--❦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7:48 (UTC)[回复]

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

談了這麼多細節,我提醒一下維基百科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的核心價值是「並達成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我拿一個簡單的上海機場班機查詢網站作例子好了,比較中文版 [4] 和英文版中[5]從上海出發到澳門或香港的航班,基本上英文版的很清楚的區分了Domestic (國內)及International (國際)線的差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也沒有人會太去質疑現在上海飛香港或澳門是International (國際)線的事實。然而上海機場的中文界面是「國際及地區」而非僅「國際」,英文界面就是「International」。所以為了注意全球讀者而非僅中國境內讀者的需要,在許多不涉國家性質的務實現實操作,的確從香港飛上海是國際航班,許多國際友人過了香港海關但不仍算進入中國海關,而所謂的「中國大陸海關」、「中國大陸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也就未必是方針需要的「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而是僅適用於兩岸三地或兩岸四地脈絡下的講法。

注意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有提及「中文圈中心」,說的是「雖容忍系統偏好的存在,但更歡迎補充其他地域的內容來平衡系統偏好。」所以,若有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可以進一步避免「中文圈中心」的並列作法,是應該做的。--❦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8:12 (UTC)[回复]

我把话说开了吧,咬文嚼字没有任何必要,这纯粹就是大陆和台湾用户相互妥协之后的折衷办法。所谓妥协,当然不是最合理的做法,而仅仅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做法。或者露骨地说,我作为大陆用户,无法接受中国和台湾并列。如果大多数大陆用户也都无法接受,那么就请按照目前的方针去做,谢谢。—Chiefwei - 2016年8月18日 (四) 09:11 (UTC)[回复]
@Chiefwei照「目前的方針」去做,非常有可能「中国和台湾并列」,上已有一例。本人在此沒有改變方針的意思,在此只是質疑所謂中国和台湾并列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方針的說法。--❦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9:28 (UTC)[回复]
那是你个人的解读,按照我的理解和管理实践,将中国和台湾并列属于违反方针。—Chiefwei - 2016年8月18日 (四) 09:31 (UTC)[回复]
@Chiefwei我已在上面陳述了,将中国和台湾并列未必违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該方針並未提到並列之事,例子我也舉了如上述之亞太網路資訊中心。--❦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1:16 (UTC)[回复]
方针明确规定了“中国”不应与“中国大陆”同义,而上文的“中国”明显是不包含港澳台的,因此违反了方针。此外,中文维基对台湾是否属于中国不持特定立场,而将中国与台湾并列,已经表示台湾不属于中国,这不符合方针。—Chiefwei - 2016年8月18日 (四) 13:16 (UTC)[回复]
句子的上下文已限定是經濟體或網路資訊中心會員時,就沒有違反方針中關於政治體的規範,否則你也可以說Wikipedia:中国维基媒体用户组違反方針,因為「“中国”明显是不包含港澳台的」。 用下面來類比吧
...其中東亞區域含中國(經濟體)、北韓(經濟體)、香港(經濟體)、日本(經濟體)、澳門(經濟體)、蒙古(經濟體)、南韓(經濟體)、台灣(經濟體)
...各地维基媒体分会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香港(維基媒體協會)、菲律賓(維基媒體協會)、澳門(維基媒體協會)、等等
行文的話、上面的(經濟體)及(維基媒體協會)因為上文已有前述,則可省略並列不違反針。--❦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4:52 (UTC)[回复]
官方名称当然没有修改的必要,因此引用时请使用全称。具体而言,应使用“包含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台湾网路资讯中心”,这才符合官方定义的成员名称。“中國(經濟體)”这种链接方式是错误的,因为APNIC的成员是各信息中心,而非经济体。如果要描述APNIC所涵盖的经济体,那么请注意APNIC显然没有各经济体的命名权(因为这些经济体不是APNIC的直接成员),此时应根据维基百科的方针选择合适的名称,而不是单纯依据来源确定。比如,大陆有大量来源将“台湾”称为“中国台湾”,但即使引用这些来源也不会致使条目中出现“中国台湾”,因为这不符合方针。—Chiefwei - 2016年8月19日 (五) 02:36 (UTC)[回复]
顺带说一句,在大陆的官方定义和民间认知中,上海飞港澳台的航线从来都不是国际航线(境外≠国外),台灣前朝政府也不认为那是国际航线,这一点你可以去查证。—Chiefwei - 2016年8月18日 (四) 13:20 (UTC)[回复]
@Chiefwei我並無意爭議您上述提的點,我前面說的是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可以進一步避免「中文圈中心」的作法,對國際友人在兩岸三地的機場之間的飛機,我的表述就會是請他們到international departures,這是全球觀適當表述。這不妨害目前中國機場使用「國際及地區」而台灣機場使用「國際及兩岸」做為各地域中心的中文表述,望您明白我舉例的用意是在說明 地域中心 和 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 差別。--❦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4:40 (UTC)[回复]
您可能有所误解,我不是在和您讨论如今的地域中心方针是否需要改进,以及如何改进;我只是在向您介绍目前的方针有关规定,以及我作为管理员会如何判定。按照现行方针,将中国和台湾并列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违反方针,我想说的仅此而已。—Chiefwei - 2016年8月19日 (五) 02:29 (UTC)[回复]

看不清在讨论些什么东西。。不过我认为台湾与中国不可并列。台湾是地区,应读作台湾岛或台湾及澎湖列岛;中国是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都可简称中国。两者属于不同类型,不可并列。我支持的并列有:中国大陆与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Gqqnb留言2016年8月27日 (六) 00:39 (UTC)[回复]

私以为可修订为台湾。现在大量的组织和商业公司也是用台湾一词,却少见中华民国。只能说中华民国是个名亡实存的局面,从历史角度可部分理解为台湾是中华民国的延续,目前台湾仍属于争议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当地显然存在领土争端,只是台湾目前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控制。-- 晴空·和岩 讨论页·反互煮·协作计划 2016年8月30日 (二) 07:35 (UTC)[回复]
但实际是台湾上的存在国体是叫“中华民国”,而中国(包括)上的存在国体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四个用词不可混用,在对待国家政府实体和特定地理地区时要注意区别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2日 (五) 11:55 (UTC)[回复]

提议调整Wikipedia:命名常规的章节顺序

先前讨论,社群已就调整章节顺序达成基本意向。现在抛一个方案,根据社群意见完善之后将先实施这一部分。

将要求中技术性的部分独立为一节,内容性的部分与后补的“各地汉语差异”“命名冲突”合并为一节。本次调整,所有章节内容不变,仅调整章节顺序。

== 命名惯例 ==
=== 使用中文 ===
===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 ===
=== 必须精准简练 ===
=== 使用全称 ===
=== 各地汉语差异 ===
=== 命名冲突 ===
== 技术要求 ==
=== 繁简统一 ===
=== 不要使用条目的名称来表示条目的层次 ===
=== 括号的使用 ===
=== 连接号的使用 ===
=== 特殊符号 ===
=== 长度限制 ===
== 使用其他语言时 ==
(不调整)
== 具体命名 ==
(不调整)

以上。后续内容调整将另案提出。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06:24 (UTC)[回复]

建議命名惯例順序改為下:
== 命名惯例 ==
===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 ===
=== 必须精准简练 ===
=== <s>使用全称</s><ins>不使用簡稱或縮寫</ins> ===
=== 使用中文 ===
=== 各地汉语差异 ===
=== 命名冲突 ===

基本排序邏輯:常用、精简、全称、中文、汉语差异、命名冲突。方便讀者查找--❦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7:35 (UTC)[回复]

“精准简练”和“使用全称”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大部分条目不会使用完整的全称(如美国)。—Chiefwei - 2016年8月18日 (四) 09:20 (UTC)[回复]
“使用全称”或可改成「不使用簡稱或縮寫」避免岐意。美國是常用名称,而US USA是縮寫。--❦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09:51 (UTC)[回复]
美国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简称。--4Li 2016年8月21日 (日) 01:53 (UTC)[回复]
如果「不使用簡稱或縮寫」,很多條目名稱可能變的很長。在一般網路搜索便利情況下,認為沒必要「不使用簡稱或縮寫」。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1日 (日) 06:25 (UTC)[回复]
在各命名規則遇到衝突情況時,應該有個規則的引用順位可以供編輯者參考,例如上面提到的 美國 vs 美利堅合眾國,「美國」這名字雖然是簡稱,但同時也是最廣為使用的稱呼方式,類似的狀況還有IBM(同時是縮寫但也是最常用名)。因為最常用名原則基本上可說是命名時最優先採用的原則,因此原則上只要簡稱比全名更常使用的人事物,全都會與所謂「不使用簡稱或縮寫」的概念相衝突,該規則僅使用於縮寫/簡稱不常用或縮寫/簡稱會有混淆疑慮的情況。--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8月31日 (三) 03:17 (UTC)[回复]
包括章节标题在内的内容都不在本次检讨范围之内。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25日 (四) 01:59 (UTC)[回复]
针对提案的章节拆并没有看到争议,视为达成共识。包括上方提出的各命名惯例的检讨,和各命名惯例间的顺序调整,将在后续讨论中提出。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9月2日 (五) 07:51 (UTC)[回复]
等等,請問原本在命名慣例的「名從主人」歸在哪個章節?--Justice305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08:14 (UTC)[回复]
是的,提案的时候确有疏忽。很明显是内容性的规定,应归在第一章节。方针已经完成了修改。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9月2日 (五) 08:27 (UTC)[回复]

建议在管理员解任投票中,中立票明确不计为有效票

如题。在绝大多数中文维基百科的投票中,中立票视为弃权,不计数。在WP:RFA中也有如是规定:

因而建议修订WP:RFDA,明确中立票不计入有效票中。具体修改为:在“结果”一项开头处增加一句“只有支持票和反对票计为有效票。”

以上。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09:42 (UTC)[回复]
更彻底的做法是:取消中立票,直接把中立那小节并入意见小节。--4Li 2016年8月18日 (四) 10:00 (UTC)[回复]
@hat600之前為什麼WP:RFAWP:RFDA不一致的原因在哪?可否交待一下?--❦研究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18日 (四) 10:13 (UTC)[回复]
不清楚。RFA2006年就已经写了中立票不计。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8月18日 (四) 10:18 (UTC)[回复]
RFA有明文提到「可以投中立票:但中立票將不計算在票數中,但當投票結果處於通過標準的臨界時(如支持20票,反对5票),行政員會在評估結果時考慮中立票。」,还有「當結論不甚明確時,行政員可考虑中立票自行判斷或決定延長投票期。在極特別的情況下,行政員可以宣布該次投票無效,並开始一輪重新投票。」
如果明显是通过或不能通过,直接判定结果,而无须考虑中立票,但在特殊情况下,中立票仍有参考用途。另外,英文版同样有中立票,英文版RFA支持票达百分之75直接通过,超过百分之70而未达75者,仍有可能裁决通过。另外,如果太多投票,尤其是反对票没有理据,或理据被定为不合适,中立票也会被作为判断的考量。当然,中文版的编辑生态有异,行政员或会宁愿简单数票数办事,毕竟审视理据判定投票须要更多精神和勇气。--Thomas.Lu留言2016年8月18日 (四) 14:08 (UTC)[回复]

建議:翻譯「維基論述」英文模板

偶然發現,英文維基百科2012年建立了一個「en:Template:Wikipedia essays」,彙總了維基百科的各種論述。中文維基百科,對於論述的翻譯,目前似乎是比較零散的在做;因此建議可以翻譯此模板Template:Wikipedia essays,然後放到各論述的頁面,(1)有助於讓中文用戶認識到外文維基還有其他豐富的論述可供社群參考,(2)也可促進用戶各自參與翻譯有興趣的論述頁面。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4日 (三) 14:30 (UTC)[回复]

论述的定义本来就是用户未被公许的观点,而这些本来就是比较多和杂,不可能一一列出。所以用标示模板加自动分类来收集,比手工一一列出更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8月25日 (四) 00:33 (UTC)[回复]
同樓上意見。因此不反對也不支持樓主翻譯本模板。--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8月25日 (四) 05:37 (UTC)[回复]
不反对导入此模板,但模板内容链接的都是英文维基他们的论述,他们论述不要导入到中文维基。--Gqqnb留言2016年8月27日 (六) 00:47 (UTC)[回复]
(:)回應-謝謝樓上幾位的意見,這些英文論述沒有拘束力,在下也沒有足夠心力翻譯;因此就想先翻譯模板(連標題都不大好翻譯...),讓中文社群用戶看見英文豐富論述,進而提供中文維基參考。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8月29日 (一) 10:34 (UTC)[回复]
@Wetrace建议整理现有论述。如果想翻译的话,可以用链接翻译器,但那些中文还没有的论述,建议直接删去,以免红链(绿链)太多。--1=0欢迎维基人加QQ群170258339 2016年9月8日 (四) 01:14 (UTC)[回复]
@Alexander_Misel感謝樓上建議。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8日 (四) 04:12 (UTC)[回复]

请修改mediawiki的默认设置

当前,mediawiki默认是为被封禁用户开启了自动封禁功能。然而中文维基百科的方针与英文有差别,根据这笔修订:“而對於註冊用戶的封禁,一般不建議啟動此功能,以避免影響其他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戶進行編輯。”,而jimmyxu又进一步将它修改为“而對於註冊用戶或不合方针的用户名的封禁(除非该用户在使用大量傀儡作业),一般不建議啟動此功能,以避免影響其他使用同一IP地址的用戶進行編輯。”这一条款保留至今。换言之,自动封禁应当默认关闭,而非默认开启。故mediawiki的默认设置需要修改。

这笔修订是有共识的,见Wikipedia_talk:封禁方针/存档3#提議確認封禁方針的更新版本為正式方針。2009年,User:Altt311从enWP翻译封禁方针,准备在中文区提升为方针时,不少用户反对无限制使用自动封禁,因而有了这笔修订。

--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06:28 (UTC)[回复]

共识没问题的话应该发技术版。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9月2日 (五) 07:48 (UTC)[回复]

問:有關稳定版本的推行

基於最近香港的連續劇《城寨英雄》結局篇隨同TVB力推MyTV Super引發在HKBN綱路上一大票匿名用戶和新手大戰,然後《東張西望》的主持又煞有介事的報導出來,借機又指「維基百科任何用戶也可以編輯,可信度成疑」,我們是否應再檢討一下推行,以便不需要管理員的介入,亦可隱藏新用戶進行的編輯?--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6年8月30日 (二) 08:01 (UTC)[回复]

TVB的公信力不是零嗎?還有,如果想有一個新的提案,請正式提出,多謝。 (我不是管理員也無意當) --1233C|DC14|T 2016年8月31日 (三) 02:53 (UTC)[回复]
之前在下曾经提过有关 Pending Changes 的问题。见维基百科讨论:编辑审核处的讨论。可惜没有时间翻译有关方针等。--Techyan留言2016年9月2日 (五) 16:10 (UTC)[回复]

关于WP:RFDA/A的“如何提出”章节是否具有方针效力的问题

WP:RFDA/A自古以来就是方针。在经过2011年的讨论之后,加入了“如何提出”章节。既然“如何提出”是WP:RFDA/A#方针章节的子章节,那么自然而然地具有方针的效力。

2015年11月,User:Bluedeck提了一个批量议案,其中的第四个议案为合并WP:RFDA/AWP:RFDA,剥离WP:RFDA/A中的方针部分。该提案获得通过。

然而,经过Bluedeck的合并操作WP:RFDA/A中“如何提出”的章节并没有被合并,而且由于WP:RFDA/A不再是方针,这一章节的内容变相地失去了方针的效力。

这一章节的内容与合并到RFDA的内容不尽相同,比如有规定“第二步:等待讨论共识;”,这些问题在15年底的讨论中都没有说清楚。因此上,请大家就此章节是否仍具方针效力,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展开讨论。

--Antigng留言2016年8月30日 (二) 15:26 (UTC)[回复]

当初没有把这个章节放到WP:管理员的离任里面,是因为我要剥离方针和操作指南。这一节被我当作了操作指南看待,其中暗含的方针内容的整合目的地应为WP:管理员的离任#解任程序一节当中(更新操作:[6],其中新建“接任程序”一节)。RFDA/A的方针内容由此得到延续。
现在回头看,在这个整合过程中,RFDA/A的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的第一节(需满六个月)和第七节(需要符合解任条件至少一项)被我扔了出去。这应该是疏忽导致的。不过,其中第三步第七节的要求是不言自明的,条件已在WP:管理员的离任#解任条件中列明,不需要追加。将其他的遗漏项目追加即可。Bluedeck 2016年9月1日 (四) 09:17 (UTC)[回复]

  1. 是否應改為「管理员投票」?
  2. 為什麼用户核查员和监督员不是有效支持需25票以上?
  3. 不應該是「有效的支持票占总有效票的80%或以上」嗎?--578985s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09:49 (UTC)[回复]

@hat600--578985s留言2016年8月31日 (三) 09:51 (UTC)[回复]

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

大家討論一下 Taiwanno1best留言2016年9月1日 (四) 11:21 (UTC)[回复]

兩個很常移除這類內容的使用者出來表示一下移除原因吧:@Zenk0113Softyu--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01:20 (UTC)[回复]

韓文及英文維基百科均對此內容作保留處理 同時其它類似條目也對類似內容均作保留處理,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各語言維基存在共識的,而且已翻譯條目忠於原語言條目也是必要的 個人建議作保留處理以避免牽扯到維基百科以外的矛盾不同藝人粉絲之間的矛盾 OnceTwiceTW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0:44 (UTC)[回复]

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而不是韩文维基百科或英文维基百科,其他语言的处理方式与这里并无直接关系,而且在日文维基百科里单次嘉宾出演一般是删除处理,并不存在所谓各语言共识,另外即使是翻译条目首先要遵守的也是翻译后语种维基百科的方针,而且维基百科也显然不是解决粉丝矛盾的地方--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5日 (一) 12:50 (UTC)[回复]

(&)建議:韩文及英文维基百科均对此内容作保留处理,同时其它类似条目也对类似内容均作保留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各语言维基存在共识的,而且已翻译条目忠于原语言条目也是必要的,个人建议作保留处理以避免牵扯到维基百科以外的矛盾(不同艺人粉丝之间的矛盾)--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3日 (六) 11:15 (UTC)[回复]

(!)意見:首先WP:FAN悬挂了{{Essay}}模板,因此WP:FAN并不是方针或指引,且WP:FAN内有以下描述内容:
一般来说,被判定为爱好者内容的条目通常会被提请移除,但并不该是移除的实际理由。相反,“爱好者内容”一词通常是用来简称那些被一到多位编者认定的非百科、违反可供查证和中立性、具有原创研究的内容。
也就是说不应该以“存在爱好者内容”这个理由本身而删除相关内容,按照WP:FAN对爱好者内容的描述(内容很差、没有维基化、不中立、无来源或包含原创研究)对比得出,
1.内容可读性良好;
2.已维基化;
3.无非中立内容;
4.来源充足,且可供查证;
5.无原创研究

根据以上核对应保留相关内容。--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3日 (六) 12:02 (UTC)[回复]
他們不是引用WP:FAN吧,好像都是用WP:NOTWP:FAN實際上是一個延伸包含WP:NOTWP:OR等方針的論述--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12:58 (UTC)[回复]
即便是引用WP:NOT,但“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的标准也比较模糊,没有可以证明这些信息是不经筛选或无用的,在WP:NOT的“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部分有写:
过度统计清单。漫长而庞大的统计清册混淆读者并降低条目的可读性和整洁。此外,条目应该包含足够的说明文字把统计数据所蕴含的来龙去脉介绍给一般读者。在某些情况这可能是必要的(例如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全国民意调查),可以考虑使用表格来提升冗长数据列表的可读性。而在主条目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不需要这么做,略去过度的统计和简要概括必要的数据。
即:
1.可以用表格代替过度的统计数据,而有争议相关内容就是使用表格提升可读性的;
2.“而在主条目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不需要这么做”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可以为相关内容单独建立一个条目用来记录
还有虽然WP:NOT有写“在某些情况(记录这些信息)这可能是必要的”但他们无法证明这些内容就一定是不必要的,而且就我个人的查阅方式会认为这些信息是存在价值的(客观想法,非主观)。--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3日 (六) 13:28 (UTC)[回复]
沒錯,因為方針指引一直都是概括性質,沒有寫清,所以這種編輯戰才一再上演,這也是我總是只在討論頁講我覺得該移除,但從來不動手的原因。WP:NOT除了你講的那條外,還有WP:NOTDIARY提到就算有來源,一個球員也不是每一場比賽都要列入。以一位藝人的演藝生涯宏觀來看,他去的某次來賓場次幾乎是無關緊要的瑣事吧?正如一位職業球員一生打了上百場比賽,也不會每場都列吧?乔布斯出場的新品發表會很多,也多有新聞報導,但也不是每個記者會都有實質意義。另外現在S大移除的內容只涉及「作為來賓」,TWICE主持的並無移除--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13:36 (UTC)[回复]
还是有区别的,比如一位球员虽然参加过上百场比赛,但终归也只是比赛,做出的也只有踢球这一件事情,而综艺节目作为嘉宾出演:
1.所谓的“嘉宾”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实是“主角”,因此不应只作为一般理解的嘉宾(不重要的)来看待,所以其重要性应该与专辑、电视剧、电影、固定主持综艺并列;
2.综艺节目是没有定式的,就像我上面反驳阁下球员足球比赛的例子一样,足球比赛是有固定公式的,而不同的综艺节目所呈现的内容都是大有不同的,即便是同样的综艺节目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发布会虽然发布的产品各不相同,但其目的也仅是发布产品,而出演综艺节目不仅仅是出演综艺这么简单,会出现要进行什么等等的疑问
因此这个章节是存在关注度并且有必要保留的。--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3日 (六) 14:16 (UTC)[回复]
(=)中立:閣下這麼說是可以讓人信服的,但是照目前此條目編輯狀況愛好者的成份應該是居多的,也因為此問題導致有部份編輯者惡意挑起編輯戰甚至於多個討論頁惡言相向及破壞其他相關條目,個人認為此類的編輯者已經完全搞不清楚維基百科設置的目的,好吧...好像有點題外話了,能認同閣下的觀點,但是部分編輯者仍不太清楚編輯規則是我持中立的主要原因。-- Joshua Zhan 2016年9月3日 (六) 19:43 (UTC)[回复]
感谢阁下给予认同,关于阁下的主要担心的几个问题我个人认为:
一.引言部分、“生涯与音乐事业”及“成员资料”章节看上去并无太大问题,第一个章节描述了演艺生涯,第二个则罗列了主体的个人信息,而后面的章节则将各个不同类型的“作品”进行了表格化罗列,这也是主要的争议点,这就牵扯到条目所对应的主体是否有必要记录这些重要(支持者)/琐碎(反对者)的内容,根据对条目主体的了解:
1.条目主体是歌手,所以有必要保留音乐作品部分内容;
2.条目主体不仅仅是歌手,是一个组合,而在韩国关于组合团体的定位是:能够在歌手、演员和演艺(综艺)人之间三栖发展的艺人团体,因此其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综艺作品都有必要保留,而作为嘉宾出演的综艺作品我上面以及解释过了,其重要的应与前三者并列
综上所述这些章节内容作为条目主体是重要的部分,所以有必要保留且是并非爱好者内容;
二.关于此类编辑者应该先给予引导,让其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并文明友善讨论问题(我认为他们不是不了解维基百科设置的目的,而是词穷争不过对方就直接。。 囧rz……,如果仍有多次屡教不改的编辑者固执己见应给予适当的封禁处罚,但不建议对条目进行页面保护,尤其是全保护,这对一个信息更新频繁的条目是不利的
以上。--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4日 (日) 01:22 (UTC)[回复]

(!)意見:首先并无一定程度上是在各语言维基存在共识的这种说法,在日文维基里单次出演的罗列一般都是删除的命运,而且同样在英文维基,en:Exo videography一项也是在讨论之后删除了单次出演的部分,对于艺人出演综艺节目的无意义罗列,个人是不支持写进主条目的--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5日 (一) 13:08 (UTC)[回复]

按照我上面对争议相关内容的阐述,即便是不写入主条目也有必要写入主条目的相关条目(如列表),而韩文维基条目就是将相关内容写入在TWICE音乐作品外活动列表条目的(相对应的中文条目是TWICE媒體作品列表),所以既然阁下说相关内容不适合写入主条目,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写入上面我所提及的非主条目列表条目,可不明白阁下为何同样在TWICE媒體作品列表条目也删除了相关内容,我认为阁下的编辑有矫枉过正之嫌。--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5日 (一) 14:46 (UTC)[回复]
您在上边对嘉宾的阐述我不能苟同,艺人在作为嘉宾参加节目时,可能是节目主角占了整集篇幅,也有可能只是坐在一旁一句台词没有,将两者并列显然不合常理,而对于综艺节目的出演,个人的观点是单次的出演只在该综艺条目部分记载就可以,而且您也说了,综艺节目的看点在于发生了什么,这在综艺条目本身去记载显然更加合理,而对于多次接近常规出演的节目(比如TWICE作为艺人评审多次参加蒙面歌王)就可以在参与录制的成员(单人出演)或者组合条目(多人出演)进行整合性的记载(实际上在日文维基或者部分AKB48等日本偶像组合成员条目就是这么做的),而对于特别突出的表现也可以在人物正文中详细描述,这样也可以减少表格的使用(我个人感觉一堆表格列出来会给人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但某些查阅者可能只想要了解条目主体的信息,对综艺节目其它的部分(指嘉宾)不感兴趣,如果这样调整将大大增加这些查阅者查阅的困难程度(且部分综艺条目未翻译,甚至原语言维基都没有建立对应条目,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没有条目的节目来说这个条目成为了唯一记载的节目信息的地方,删除相关内容相当于“选择性记录”),而且仅在综艺类条目记录这些信息会对综艺类条目的关注度有影响(单向链接),并且单向的链接不利于查阅者的知识拓展。--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5日 (一) 15:46 (UTC)[回复]
(=)中立:但是編輯規則都是一致的,兩者仍屬維基百科,雖然我不能認同部分編輯者搞不清楚維基百科方針或是惡意挑起編輯戰,但是稍微看了一下Softyu閣下的編輯紀錄,都是在尚未討論下直接移除,我想這也都是我們需要檢討的地方。稍早稍微研究了下,其實各個方針指引沒有寫清楚,像是閣下及我常用的WP:FAN,他的界定是沒有維基化不中立沒有標來源包含原創研究,如要用這個理由移除綜藝章節也有點差強人意,而WP:NOT#INFOWP:NOTDIARY亦是,Jerre Jiang已做說明,我就不再多做解釋了。-- Joshua Zhan 2016年9月5日 (一) 16:09 (UTC)[回复]
對於綜藝節目我有一個很簡單的標準。班底的話收錄,嘉賓什麼的全不收錄,就是這樣。—AT 2016年9月5日 (一) 15:50 (UTC)[回复]
试问AT大,阁下标准以何作为支撑,并且对我上面我所叙述的观点有什么看法?--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5日 (一) 16:04 (UTC)[回复]
個人標準。綜藝節目之多之廣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要完全或大部份收錄並不現實,加上出道愈久或領域愈闊(例如國際巨星),那是不是要鉅細無遺地記錄他們出席過的綜藝節目?而且,也不可能替全部以嘉賓身份參與的綜藝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換言之就算列出也沒有公信力,而且冗長,不符合百科寫作風格。班底的話會是主要構成部份,而且多有來源證實,較合情理。—AT 2016年9月5日 (一) 16:15 (UTC)[回复]
个人认为艺人的知名度与参演综艺节目的次数并没有太大的关联度(甚至有可能成反比),关于可供查证的来源实际上大部分条目的相关内容已经提供了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即便是没有列出来源的内容在此类条目内大部分也都是真实的信息(只是没补充来源,几乎不会存在内容造假等问题),关于冗长问题实际上相关条目的字节数并不高(3万左右),且表格已折叠处理,对查阅者的阅读感几乎不会造成影响,即便不适宜写入主条目也应当写入其对应的列表条目,个人认为写入列表条目是适宜维基百科的写作风格的,且这对列表条目的关注度也能起到正面作用,如果列表条目内容空洞无人查阅还有什么单独存在的价值。--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00:19 (UTC)[回复]
摺疊處理其實並不是好的做法,維基採WP:摘要格式(好啦這東西英文維基做指引好久了中文維基一直沒跟進),好的條目實際上是各章各段都很精要,更細節但重要的東西拆出子條目來寫,(對主條目過細,但對子條目來說不是過細而是精要),而同樣細節但不重要的東西就不該寫;因此除了WP:條目長度(好啦這東西也是英文維基做指引好久了中文維基一直沒跟進)中講的特例外,條目不該寫長,寫長只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列了太多不重要的東西但是拆不出去(因為不重要、沒關注度),二是寫了很多重要的細節但忘了拆分。回到摺疊話題,連主編自己都覺得自己寫得東西不是每個人都想看,而把它遮起來,那麼這個長條目會長的原因肯定就不是剛剛說的後者了,這也是為什麼之前有維基人寫了WP:隱藏元素這個論述(當然此論述爭議很大之前吵過滿多次)。--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6日 (二) 01:00 (UTC)[回复]
关于摘要格式在条目原语言条目就是已经采用的,但因为在中文维基百科未达成共识(WP:摘要格式内也悬挂了{{guideline-en}}模板),而条目的编者很大可能只是用了中文维基百科的“惯例”将所有内容都整合到主条目而已,而并不是阁下所说的“自己都觉得自己写得东西不是每个人都想看”,且这个说法太过于主观;我提及的列表条目就是主条目拆分出来的子条目而非不重要的或没有关注度,至于阁下所说的不重要的细节不该写就又将问题带回到的原点,关于这个问题我上面已经做了详尽的说明就不再重述了,至于使用隱藏元素的问题和前面的问题是一样的,只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惯例”而已,且与上面的问题有很大的关联度,因为没有拆分条目,导致页面过于冗长,所以用折叠的方式缩减页面长度以方便查阅者快速定位到要查找的内容,至于中文维基百科是否有必要采用WP:摘要格式WP:隱藏元素涉及面太大,且不在此次讨论问题的范畴内。--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01:47 (UTC)[回复]
虽然有人说韩文维基是韩文维基,中文维基是中文维基,但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的指引与方针都是大致相同的,韩文维基百科同样也有WP:NOT,但对应条目的章节并没有因为违反WP:NOT删除,甚至模板都没有悬挂,且大部分类似条目相关内容均没有被删除,既然条目是从韩文维基翻译过来的,韩文相关条目都没有讨论相关问题(或没有歧义),为何中文维基要先挑起这个事情呢,所谓的爱好者的评判标准各有不同,阁下认为相关内容是爱好者内容,而本人却不这么认为(相关论述我上面已经阐述),在各方都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Softyu阁下没有提前讨论就做了删除编辑,之后则衍生出数十轮编辑战,并导致增加了新的破坏者,这种做法难道就没有欠妥吗,既然产生了数十轮编辑战难道就不应该先停止编辑战行为让对方将内容重新将内容写回去并进行讨论吗,并且最后的页面保护也存在倾向性嫌疑(多次都是将保护页面锁定在删除内容后的版本)。--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12:25 (UTC)[回复]
上面用户举的是韩文维基百科的例子,可是我也在上面举了英文维基百科删除过度细项内容的例子,而且twice的中文版创建时间早于韩文版(surprise),不存在翻译的问题(硬要说翻译看wikidata也是翻自英文版,可是又没挂翻译模板),相关内容在互助客栈也已经由User:Zenk0113主导进行过几轮讨论(虽然也没有结论orz),并不是没有讨论过。另外根据维基百科:保护方针,只要管理员保护的版本不违反方针就没错。(欠妥与否这种行为我自己还是no comment比较好)--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6日 (二) 13:11 (UTC)[回复]
如果是由阁下说条目是按照由英文条目翻译,那现在英文维基的对应条目也保留了相关内容并没有删除,还有既然阁下说已经进行过几轮讨论但未果,那么就说明讨论未达成共识,在这种前提下应该按照先入为主的惯例,既然一开始就有的内容就不应该删除(在无共识的前提下不应该再次挑起争端)。--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13:45 (UTC)[回复]
首先英文维基删没删和中文维基留不留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其次英文维基并不是保留未删而是无人提删,而且在WP:共识里并没有关于先入为主的规定,貌似也没有这样的方针或者共识--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6日 (二) 14:00 (UTC)[回复]
我也不是说一定有关系,只是阁下上面提了一下我我就随便回应一下而已,至于共识阁下说没有先入为主的规定,那试问阁下,在持续编辑战,讨论几轮都无果的情况下难道不应该保持克制并尽量回避争议部分吗,像阁下这样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再次将争议内容删除,然后又出现编辑战,这样循环往复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14:20 (UTC)[回复]
@Taiwanno1bestLiaon98首先要使用WP:FAN理由移除綜藝節目章節,個人認為理據不足,再次強調他的界定是沒有維基化不中立沒有標來源包含原創研究,依照這幾點就已經不行再說綜藝章節屬於愛好者內容,因為都不符合,再者WP:NOT#INFO裡面的過度統計清單有說明可以考慮使用表格來提升冗長資料列表的可讀性,這也是為什麼我使用這個依據移除TWICE綜藝章節後仍被其他編輯者還原但不再進行移除只使用模板提醒編輯者的原因,而WP:NOTDIARY上面也已清楚說明,我也不再多廢話,另外的爭議點是,沒有共識尚未進行討論的情況一再強行移除及一再回退有爭議的內容,這也似乎違反了Wikipedia:修改、回退、討論循環一再的這種行為會被視作編輯戰,雖然我不斷強調我無法認同部分編輯者搞不清楚維基百科方針被移除了內容就惡意挑起其他條目的編輯戰及在討論頁惡言相向,但是反覆的移除及回退只會導致惡性循環,從而累積更多的破壞者,受影響的就不再只是明星類型的條目,相信在這次事件爆發後,大家都知道多少條目引發了編輯戰甚至出現了多個傀儡進行破壞,這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Joshua Zhan 2016年9月6日 (二) 20:41 (UTC)[回复]
我現在會處理的就是沒來源的錄影條目(EX節目 廣播)或是大堆頭演唱會(EX跨年晚會)的內容,至於怎樣的演藝活動算流水帳或是細節大家還沒定義就是。所以像固定班底或是專屬節目之類雖然沒來源還是會留住(但是就不會有人主動補上來源了)。其實像廣告或是封面拍攝我還蠻想刪掉了! 不過還沒共識就算了,我目前只會這樣處理就是。這些刪除我都一定會去對方的留言頁提醒告知理由,如果熱情的粉絲還是要跟我反覆退回1-2次,我就會申請保護了!另外,如果熱情的粉絲願意找一下來源,我也不會堅持要刪除了! 我最近比較忙,所以也沒很常在處理這方面的編輯就是! Zenk0113留言2016年9月7日 (三) 03:05 (UTC)[回复]

G11是不是純粹從文本判斷?

舉個例子,條目的創建者名稱是機構名,第1個版本有明顯宣傳字眼。有其他用戶刪除了那些字眼,改寫了數句,但依然有宣傳語氣。於是條目被提刪,由於創建者的用意明顯,所以管理員考慮到這個「加分項」後得以用G11刪除。會不會存在這樣的情況?--578985s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18:40 (UTC)[回复]

任何条目的删除问题都应该从纯文本判断。创建者的意图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Antigng留言2016年9月3日 (六) 23:54 (UTC)[回复]
這樣的話,能不能給G11造幾個範例?比如一個是絕對符合G11,另一個有點宣傳意味,但絕對不符合G11。作為參考,以免大家對G11認知相差太遠。--578985s留言2016年9月4日 (日) 07:30 (UTC)[回复]
建議只要沒把握或有爭議的條目就不要使用速刪,改用提報刪除的方式經討論後再處理,自然就不會有符不符合G11的問題了。--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9月5日 (一) 06:11 (UTC)[回复]

关于人物模板中是否使用国旗问题——近十年后的持续讨论

2007年到2008年中文维基对于是否能在人物模板中使用国旗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讨论,最终在没有达成一定程度共识的情况下以一简单多数投票完结,其结论基本为“大家随意”。个人感觉当时讨论没有穷尽各种可能性,许多是时的引证方式已经不再适用(如英文维基已经完全不使用国旗),由所有编辑自行决断这一方式亦导致各条目格式混乱不一,“有者不除,无者不加”这一逻辑无法有效贯彻(若有错误或异议能否删除?),且许多时候讨论完全偏向政治化及个人攻击而未贴近主题及维基方针。由此,本人希望能够在此重启讨论,希望能够获得一个相对理想的结果。

本人观点为原则上所有人物模板中应当避免使用国旗,理由如下:

  • 不美观,破坏格式,造成无必要的首行缩进并影响下一行行距;在不同设备或分辨率下这一状况更为糟糕。
  • 国旗的存在对于模板阅读帮助有限。地名及其链接已经可以充分表达必要信息。“德意志帝国柏林”、“波兰王国华沙”或“大清广东省香山县”已经指明地点,全然不影响史实,无需再增加另一个视觉层面以强调这一信息。
  • 如译自英文的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旗帜#不要用于出生或死亡地点一段所说,使用国旗可能产生WP:比重问题,导致生卒于外国/前国家但现无此国国籍者被误解。在此类状况下,最理想的处理方式不应当是“随意”,而应当是直接避免使用。不挂国旗将可以避免许多无意义的争端,提升维基整体的效率。
  • 容易被想当然地滥用。许多生于1801年前的英国人物被直接挂上联合王国的国旗,而事实若要挂旗,应当使用的则是大不列颠王国国旗;而对于1801年后的英国,许多编者顺手打入{{UK}},导致链接直接被指向今日“英国”,而非更加恰当但相对麻烦的“英国”。美国国旗更是在其历史上经历了多次变更,但许多时候编辑者仍旧直接使用现今50星国旗。有些国家政权在一定时期内不使用国旗或对国旗使用有限制——如清朝长期不使用国旗,而在1862年开始使用三角黄龙旗时规定仅可为政府和海事使用,平民不得使用——但孙中山条目模板仍然被强行加入此旗帜。有时候在出生和死亡时一国国旗亦经历了变更,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如美国)。与其要求所有编辑者对于国旗历史进行深刻研究并了解国旗模板使用方式,不妨直接呼吁不要使用,避免误导。
  • 接上关于美国国旗问题。西奥多·罗斯福于1858年生于美国纽约——此例指的是1858年的纽约还是现今的纽约?若指的是前者(使用旧旗),是否暗示纽约在此时间点后已不复存在或没有任何历史延伸性?若指的是后者(使用新旗),是否暗示纽约无历史回溯性?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不妨省去。
  • 对于国籍问题亦是如此。罗斯福拥有的是其出生时(1858年)的美国国籍,其去世时(1919年)的美国国籍,今日(2016年)的美国国籍,还是单纯的“美国国籍”?若不使用国旗,前面三个问题可以完全不需讨论和研究。

综上,本人认为增添国旗对于模板信息表达没有明显的积极作用,可能引发大量无必要的争议,亦可能带来一定史实方面的错误,加大社群的工作量并降低其效率。由此,最为合适的解决方式应当是避免在人物模板中使用国旗。不知各位有何想法?--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16:35 (UTC)[回复]

完全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9月6日 (二) 07:23 (UTC)[回复]
不只是國旗模版,一堆花花綠綠的圖標我都覺得沒有必要。--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9月6日 (二) 07:27 (UTC)[回复]
@SElephant 个人认为要分情况讨论,军衔和军事奖章格式相对比较整齐并且歧义较小,可以考虑保留(如约翰·肯尼迪);但国旗、党旗党徽及诺贝尔奖图标应当去除(见上一个版本的阿道夫·希特勒及任何诺贝尔奖得主)--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8:37 (UTC)[回复]
支持不使用,建议电影也是,某些电影用旗帜用的反而繁琐了。--Qa003qa003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8:23 (UTC)[回复]
支持。—Chiefwei - 2016年9月6日 (二) 11:48 (UTC)[回复]
支持,没有必要添加。--Kuailong 2016年9月6日 (二) 15:40 (UTC)[回复]
支持,有共識的話機械人就要忙起來了。—AT 2016年9月6日 (二) 16:24 (UTC)[回复]
@AT 我也在思考如何才能贯彻——08年的讨论结束后国旗仍然被大量加入原不使用国旗的模板,最为滑稽的例子莫过于莱夫·埃里克松(一千年前的冰岛和格陵兰何有国旗一说?当然,倘若使用国旗非维基传统,估计这样的状况也不会发生)。问题之一是机器人是否能够识别和修正,例如针对个别字段(生卒地和国籍),以及应当如何修改(许多时候编者直接套用{{UK}}{{US}}此类模板,机器人须能识别之并还原为[[英国]][[美国]]);此外很多编者还喜欢在职位前插入国旗或在政党前插入党徽(见上一版本的孙中山阿道夫·希特勒),由此机器人可能还得扩展其覆盖领域。--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18:37 (UTC)[回复]
模板反而簡單,直接從模板的連入頁面改動就可以,其他的也只能慢慢擴散開去,畢竟習慣不容易改變。我技術不太在行,唯有讓其他技術達人費點心神了,不用太擔憂。—AT 2016年9月6日 (二) 18:43 (UTC)[回复]
支持。--Kolyma留言2016年9月7日 (三) 12:19 (UTC)[回复]
支持,如形成共识希望机器人统一移除。--1=0欢迎维基人加QQ群170258339 2016年9月8日 (四) 01:06 (UTC)[回复]
支持。之前在制定Wikipedia:格式手冊/文字格式#颜色及内联图像的时候曾经给在表格、信息框中使用内联图像留了空子,我们是否应该关上这个空子?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9月8日 (四) 03:08 (UTC)[回复]
支持,也希望此議題擴大到導航模板,為了那似是而非的理由把整個版面弄的雜亂無章,導航的目標都被掩蓋掉,除了裝飾用的最右側圖片外,正文內不該存在圖像。具體例子可見:{{亞洲領土爭議}}、{{南海諸島}}、{{主力戰車}}。--Ai6z83xl3g留言2016年9月8日 (四) 03:16 (UTC)[回复]
這些導航模版上的國旗根本就喧賓奪主了,應該全部取消!--泅水大象訐譙☎ 2016年9月9日 (五) 06:13 (UTC)[回复]
同意,而且除了一些常见旗帜外,很多国家的国旗并没有辨识度,读者只会是一头雾水。--Kuailong 2016年9月9日 (五) 15:24 (UTC)[回复]
补充:希望能够有一些反对意见或其他观点,促进讨论。此外补充:诺贝尔奖图标亦当被完全移除,反例见约瑟夫·汤姆孙条目(慎入!)。国籍原则上亦当避免,多数时候编者强行根据个人猜测塞入国籍(及国旗),无来源支持,且许多时候不顾国籍法(许多国家地区在过去并无国籍一说)。--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6:10 (UTC)[回复]

華人或東亞的組織,應該附註英文名字嗎?

例如中國國民黨唐鳳等等,應該附英文名嗎?我認為是不用,因為這些人或組織都是先有中文名再有外文名,中文不是翻譯自外文,而且讀中文條目的人基本上也都是使用中文名稱,如果附了英文那不如也附上所有外國語言的名字。我之前在有些條目看到附英文名字的就會編輯去除,但是在唐鳳的例子,過了幾天又被加回來,顯然有些人認為這是重要的資訊。好像沒有相關的方針?Yel D'ohan留言2016年9月8日 (四) 19:43 (UTC)[回复]

@Yel D'ohan 感觉应该分情况讨论。对于国民党,本人认为英文非首要且增添信息有限,但考虑到其在官方网站亦明显注明之,可以考虑添加,不添加亦可;至于唐凤,由于其有另一通行称呼(Audrey Tang),与其本名显著不同,应当添加。其他东亚或有东亚背景的人物组织,感觉如果没有特别需要,使用汉语名+母语名或纯汉语名即可。--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8日 (四) 20:37 (UTC)[回复]

提儀維基百科:誹謗成為正式方針

原因如下:在大部分地區誹謗是犯罪,傷害受害者的利益或知名度。受害者的利益或大大減少。--朗哥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01:42 (UTC)[回复]

前綴後綴消歧義

  • User:Liaon98:你真的是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维基百科啊,去玩了三天刚回来,就看到你 我觉得这样非常清晰,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哪个地区哪个航空,而放在括号里的话,使用谷歌搜索经常会定向至使用频率最高,但是不是搜索者想要查询的那家航空公司。如果不注意看,经常会点开不是自己想看的那个页面。--暖城2016-02-05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2:15 (UTC)[回复]
  • 維基百科不應該自己替企業改名,用後綴消歧義比較恰當。「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不是說前綴也可以,而是說假如某家公司全稱「美國XX航空」,而經常被簡稱「XX航空」的話,用完整全名來避免會混淆的簡稱做條目名是可以的。--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3:14 (UTC)[回复]
  • 条目命名有两部分组成:WP:命名常规WP:消歧义,首先命名常规,决定主要命名,如果同名出现两物歧义,才根据消歧义来加后缀,同时考虑建立消歧义项或独立消歧义页。例如美国精神航空,至少从使用中文直译的话,就叫“精神航空”,如果出现歧义,例如亚洲的和美国的,才根据地域作为歧义名来后缀消歧义,所以直接叫精神航空即可,而且亚洲精神航空还是过去名,实际上“美国精神航空”直接占用“精神航空”这个名字,双方设项作提及即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0日 (六) 13:25 (UTC)[回复]
  • 个人认为后缀其实只是偷懒照抄英语的习惯。所谓前缀消歧义就是“替企业改名”的说法实在搞笑。美国白宫无疑比白宫 (美国)更符合汉语习惯。--7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3:33 (UTC)[回复]
    • 如果在漢語境裡有更常用的詞,可以如前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講的,優先引用「命名常規」而把「美國白宮」做為主條目名稱。但一些美國國內的廉航並沒有這種「習慣」的話,無中生有出一個「美國」就搞笑了。--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43 (UTC)[回复]
      • @Reke照理来说,在汉语语境可靠来源中几乎压倒性地使用“白宫”而非“美国白宫”,并且指向基本都非常明确(显然不是其他地方的白宫),所以原则上消歧义的前缀或后缀都无必要。个人感觉后缀的方式在维基内搜索和索引更为方便,比较典型的例子应当是威廉一世——威廉一世 (德国)威廉一世 (尼德兰)威廉一世 (奥兰治)威廉一世 (符腾堡)都不符合“习惯”,但便于查询,只需在搜索框内输入威廉一世然后选择正确选项即可;若使用前缀反而冗杂,且很多时候搜索者未必了解具体前缀是什么(“皇帝”?“亲王”?“国王”?“荷兰”?“尼德兰”?)。在讨论白宫这样的著名案例时可能还要考虑到其他比较不著名的例子。--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57 (UTC)[回复]
        • 我只是說「如果」真的有更常用的詞時怎麼處理,至於「實際」是不是這樣……我怕深究下去變成「條目」的討論而不是「方針」的討論。所以我同意就白宮而言,應該是主從消歧義 (主是美國的總統辦公處、從是其他地方以白宮為名者)。--Reke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5:43 (UTC)[回复]
    • @Jarodalien也倒不一定——目前中文维基是两种混用,感觉有些乱,有时甚至同一类条目中都混用(如各军队)。不过原则上后缀式更容易帮助索引,如伯明翰 (消歧义)。目前尚无白宫的消歧义页面,但若有的话可添加的内容亦是不少(白宫白宫 (比什凯克)白宫 (莫斯科))。当然,有时候前缀式亦便于索引,如目前已经达成共识的欧洲贵族命名法(前提是大家希望根据爵位而非人名索引)。消歧义这东西个人认为同语言表达习惯关系不大,和编程及索引的关系却更为密切。美国白宫更符合表达习惯,但白宫 (美国)在维基搜索框中更容易弹出,其他白宫亦是如此。--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0日 (六) 14:45 (UTC)[回复]
但实际上,“美国白宫”可以作为美国的“白宫”的重定向。很多规则别没有那么死,只是需要的时候背书一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1日 (日) 02:45 (UTC)[回复]

建議修改維基百科:用戶權限級別中對自動確認用戶資格的界定

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部分現狀,個人認爲「50次編輯」改爲「50次對條目的有效編輯」較好。或者投票權僅授予有「50次對條目的有效編輯」的自動確認用戶,如此可以避免通過+1-1方法刷自動確認權限的用戶惡意的投票用戶出現。在下只是提出建議,具體還需要各位的意見。-- Panzer VI-II·點這裡談笑風生 2016年9月11日 (日) 06:29 (UTC)[回复]

简单可自动统计的统计指标。“自动确认用户”在于“自动”,因为现在的条件(注册7天,50次编辑)可以很容易让程序自动识别并给于。“50次對條目的編輯”或者还能做到(当然不知道core有没这样的判断设计预留,毕竟其他区也只是注册时间加编辑数),但是“50次對條目的有效編輯”,“有效”涉及到主观判断,这个就不能做到自动了。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9月11日 (日) 07:33 (UTC)[回复]
(?)疑問话说“有效”的标准好像没有机器人能做到吧。。。。。。--Rjys365留言2016年9月11日 (日) 12:2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