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轉移單票制
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5年12月26日) |
不可轉移單票制(英語:Single-nontransferable vote,SNTV),或稱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屬「半比例代表制」,是一種用於複數選區的選舉制度。在此制度下,一個選區內有多個議席,每位投票者只能投一票給一個候選人。票數投給候選人,議席則是根據選票多寡決定。
席次分配
假設選區有三個議席,候選人有七位,那麼依照票數排列,當選的是王五、洪七、張三。
候選人 | 丁一 | 周二 | 張三 | 李四 | 王五 | 趙六 | 洪七 |
政黨 | 甲 | 乙 | 丙 | 丁 | 乙 | 甲 | 丙 |
得票數 | 100 | 1200 | 1500 | 700 | 8000 | 400 | 3000 |
當選人 | ◎ | ◎ | ◎ |
投票策略
在此投票制下,戰略性投票的空間很大。因為只能投一票,選民若不想浪費寶貴的一票,必須謹慎選擇有機會當選的候選人。但是若投給領先太多的候選人,則選票的效益亦不能發揮到最大。這使得戰略性提名有運作的空間,政黨可提名與對手同質性高的候選人,以期瓜分票源。
如果有候選人吸走太多票,則票源相近、支持者重疊的其他同黨候選人可能落選。這有時造成候選人的主要競爭對象竟然是同黨候選人而不是他黨候選人;若黨內和諧的情況下,領先的候選人可能呼籲支持者不要投給自己,將票分給同黨落後者。而政黨必須確保支持者的投票平均分配給黨提名的候選人,配票策略也就這麼應運而生了。
採用情形
- 在波多黎各,眾議院的不分區代表採用此制。各政黨會在各選舉區之間,變更候選人在選票上的順序,以確保每個候選人被選的機會大致相同。因為多數選民從他們意屬政黨的名單上,會挑位於選票最頂端的候選人來投;如此來自相同政黨的不分區候選人通常可以得到大約相近的全邦總得票數。波多黎各眾議院有11名不分區代表,另外40名區域代表採取單一選區投票制。
- 日本、大韓民國及中華民國的國會選舉曾經使用此制,現在已經不再使用,改行並立制。
與比例代表制的異同
在香港,香港立法會在地區直選部分實行不可轉移單票制的比例代表制,稱「競選名單制」[1],因此多個政黨均會分拆名單參選以獲更多議席。對於不可轉移單票制來說,名單制的票相比之下是「可以轉移式」的,投給一個名單就類同於認可選票可以在名單中的候選人之間轉移。而競選名單制來說,不可轉移單票制就相當於是「每個名單限定只有一人」的名單制。由於歷次選舉不少名單皆獲相若選票,若票源相近會導致浪費大量選票,從而使該名單無法進入議會。
2012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由於泛民主派各名單拒絕配票及互搶選票,導致在地區直選中,多個大選區即使得票比例較建制派高,議席卻較建制派少。不過,該屆選舉沒有一張名單取得多一個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