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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局 (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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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de Justiça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标志
局长刘德学(LIU DEXUE)
副局长梁葆莹(LEONG POU IENG)
代副局长张涵(CHEONG HAM)
部门资讯
部门性质一般部门
成立年份2000年
所属部门行政法务司
总部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15-20楼
联络资讯
网站http://www.dsaj.gov.mo/ www.dsaj.gov.mo/

法务局(葡文: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e Assuntos de Justiça;葡文简称:DSAJ)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部门。前身为司法事务司,该司司长最后一任为张永春。

职能

法务局的职能包括以下的项目:

  • 协助制定法务政策,并就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制的完善进行研究及提出建议;
  • 执行集中统筹立法工作,协助制定立法计划,并监督其执行;
  • 草拟及协助草拟属行政长官及政府权限的法律提案、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须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的文件的草案;
  • 统筹法律翻译事务,研究并建议采取措施,使上项所指草案的法律技术词汇统一;
  • 就国际、区际法律事务及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提供法律技术辅助;
  • 促进及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宣传及推广工作;
  • 与大专院校、研究机构及其他实体进行与本身职责相关的合作;
  • 统筹登记及公证事务,监察登记及公证机关、私人公证员的工作并作出技术指导,以及制定相关规章;
  • 负责登记及公证机关的行政及财政管理;
  • 监察自愿仲裁机构的设立及存续的合法性;
  • 依法向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司法援助委员会、法务公库、公证暨登记委员会、保障暴力罪行受害人委员会及其他机关提供技术、后勤及行政辅助;
  • 管理法律人员数据库;
  • 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 根据上级指示,执行属其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组织法例

  • 第36/2000号行政法规(2000年10月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法务局的组织及运作—若干废止。
  • 第26/2015号行政法规(2015年12月3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法务局的组织及运作。

架构

  • 局长、副局长
    • 行政及财政管理厅
      • 人力资源处
      • 财政及财产处
    • 技术辅助厅
    • 法制研究及立法统筹厅
      • 法制研究处
      • 立法统筹处
    • 法律草拟厅
      • 法规草拟一处
      • 法规草拟二处
    • 法律翻译厅
    • 国际及区际法律事务厅
      • 条约处
      • 国际及区际关系事务处
    • 法律推广及公共关系厅
      • 法律推广处
      • 公共关系处
    • 登记及公证事务厅
    • 资讯技术处(直属局长、副局长的处级部门)

辖下机构

海岛公证署
机构 葡文 地址
公证署 Cartórios Notariais
第一公证署 1º Cartório Notarial 议事亭前地 16号仁慈堂大楼地下
第二公证署 2º Cartório Notarial 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3楼
海岛公证署 Cartório Notarial das Ilhas 氹仔布拉干萨街 313号金利达花园地下
登记局 Conservatórias dos Registos
民事登记局 Conservatória do Registo Civil 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2楼
物业登记局 Conservatória do Registo Predial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 Conservatória dos Registos Comercial e de Bens Móveis 水坑尾街 162号公共行政大楼 1楼

部分职能移交

2016年1月1日,部分职能移交安排如下:

  • 社会工作局重组,并接收原法务局负责的社会重返职能;
  • 澳门监狱与原法务局负责的少年感化院合并,更名为惩教管理局,而少年感化院亦维持厅级部门。
  • 法务局与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合并,并沿用“法务局”这个名称。

外部链接

法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