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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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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盟会(简称同盟会),亦稱為中國革命同盟會,是中國清朝末年由兴中会华兴会光复会等多个團體集合而成的革命組織,1905年成立於日本東京。其組織網絡遍布中國與世界各地的華人社區。其發動多次推翻清朝的起義活動,包括成功推翻清朝建立共和政體的辛亥革命

同盟会主要由孙中山宋教仁黄兴黄元秀章太炎等人领导,由於其成员其包羅之眾,自1906年以後就不斷發生內爭,包括個人的衝突、理論的不同與革命方略的歧見,特別是由於一連串武裝起义的失敗,更增加了內爭的激烈性。辛亥革命後,同盟会改組為國民黨,成為之後中華革命黨中國國民黨之前身。[1]

歷史

成立

中國同盟會證書

1905年7月,在黑龍會領袖內田良平的牽線下,孫中山返回日本東京。孫中山在東京倡導籌備成立中國同盟會。

1905年8月20日,在東京市赤坂區頭山滿提供的民宅二樓榻榻米房,中國革命同盟會成立(後為避免日本政府反對,改名為中國同盟會),孫中山被推舉為總理黃興等任庶務;除制定了《軍政府宣言》、《中國同盟會總章》和《革命方略》等文件,並決定在國內外建立支部和分會,聯絡華僑會黨新軍,成為全國性的革命組織。

方针政策

同盟会的前身是湖南华兴会黄兴宋教仁陈天华等)和广东兴中会(孙中山、胡汉民汪精卫等),除此之外还有光复会章太炎陶成章蔡元培秋瑾等)、科学补习所青幫洪門等多个组织参與加入。

同盟会确认其政纲是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十六字纲领;发行《民报》作为机关刊物(原名《二十世纪之支那》,为华兴会机关刊物,同盟会成立后在1905年易名《民报》)。

中国同盟会与孙中山设想的一个中华民国的政府组织一致:在总理下设行政部、立法部和司法部,这实际上是三权分立的原则。《民报》在章炳麟陶成章等主编下,由胡汉民汪精卫等执笔,与主张保皇、由康有为梁启超执笔的《新民丛报》展开激烈论战,成为革命思想的重要阵地。

组织起义

中国同盟会曾在中国多处组织起义,试图推翻清政府。自1906年起,同盟会联合地方会党,先后发动了如下多次起義:

相關革命事蹟

名稱 時間 發起團體 革命經過
第一次廣州起義 1895年 興中會 孫中山率領鄭士良陸皓東等人,準備襲取廣州。但是事機洩漏,清政府展開搜捕,陸皓東被捕犧牲。
惠州起義 1900年 興中會 10月8日,孫中山命鄭士良等人於惠州三洲田(今深圳市鹽田區三洲田村一帶)發動起義。
潮州黃岡起義 1907年 同盟會 5月命余丑起義於潮州黃岡,歷六日而敗,又称“丁未黄冈之役”。
七女湖起義 1907年 同盟會 6月,又称“丁未惠州七女湖之役”,命鄧子瑜起義於惠州七湖。
钦廉防城起義 1907年 同盟會 9月命王和順起義於欽州王光山,又称“丁未防城之役”。
鎮南關起義 1907年 同盟會 12月命黃明堂起義鎮南關,並親臨指揮,又称“丁未镇南关之役”。
欽州、廉州起義 1908年 同盟會 3月27日黃興由安南(今越南)率革命軍進攻欽州,又称“戊申马笃山之役”。
河口起義 1908年 同盟會 4月黃明堂起義於雲南河口,又称“戊申河口之役”。
廣州新軍起義 1910年 同盟會 2月倪映典發動新軍起義於廣州,又称“庚戌广州新军之役”,失敗後部份避居香港之成員組成了支那暗殺團
黃花崗起義 1911年 同盟會 4月27日趙聲、黃興等人在廣州領導起義,农历三月二十九日,又称“辛亥广州起义”、“辛亥广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初期收殮到72具烈士遺骸,合葬於黃花崗。
武昌起義 1911年 共進會
文學社
10月10日由同盟會外圍組織共進會與湖北新軍革命團體文學社共同策劃,引發了各省響應宣布獨立,導致清帝退位,又名辛亥雙十革命。

此外,1906年12月的萍浏醴起义是同盟会正式成立后发动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是太平天国以后中国南方爆发的一次范围最大的反清革命,牺牲义军将士及其亲属逾万人。

分裂

同盟会在成立後不到二年即分裂,1906年,日本政府決定取諦中國留學生參加的同盟會,遂引起同盟會的留学生歸國或繼續在日本發展的爭論,雙方激辯不已,其中一名成員陳天華甚至以自殺明志,最後許多成員回到中國,但有的成員則選擇繼續留在日本,造成了第一次的分裂。

隔年,黃興與孫中山因為革命旗帜问题而产生纠葛。宋教仁則對同盟會中許多事感到心寒,萌生退意,向孫中山請辭庶務幹事長一職。宋教仁在日記裡寫到他對孫中山與同盟會的不滿,並且有另謀發展之心。

同盟會的第三次重大分裂[2],是因光復會的陶成章章太炎等人指控孫中山挪用會款的贪腐事件、私下接受日本政府政治獻金6,000元與日本商人鈴木久五郎政治獻金10,000元。孫文收款後只留2,000元作《民報》經費,陶成章懷疑孫中山暗中搗鬼,遂指稱河口起義所用軍費不過一千多元,孫中山將各地同志的捐款攫為己有,家中發了大財。接着,陶成章糾集五六人在新加坡《南洋總匯新報》發表《同盟會七省意見書》,即所謂的《孫文罪狀》。指責孫中山「謊騙營私」,在滙豐銀行有巨額存款,貪污兩萬革命經費,有「殘賊同志」、 「蒙蔽同志」、「敗壞全體名譽」等三種十二項「罪狀」,提出九條善後辦法,要求「開除孫文總理之名,發表罪狀,遍告海內外」,但是孫中山與其支持者則堅決反對,雙方僵持不下,互鬥激烈,章太炎與光復會等人选择退出同盟会,孙中山与汪精卫、胡汉民等于南洋另组总部,在1907年同盟會幾乎瓦解。

1907年,日本政府受清廷壓力,以一萬五千日元請孫中山離開日本。總和臨行前日本政府和財團向他贈款2.3萬日元。當時日幣200元日幣相當於現在一千萬。[3]

相當於現今11億5千萬日幣台幣2億8千萬台幣。

1912年1月陳其美命令部下蔣介石對陶成章執行暗殺。蔣介石對刺殺陶成章一事欣然受命,並將刺陶之事載入自己日記。[4]

辛亥革命後

武昌起义爆发了全国规模的辛亥革命,同盟会本部由日本东京迁至上海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再迁南京。

同盟会在武昌起义之后又出现分裂[5],有一些人并不赞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对孙提出的平均土地更有人反对。1912年8月7日,在宋教仁的组织下,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联合在北京成立国民党,孙中山为理事长、宋教仁为代理事长。而章炳麟等人則与黎元洪组建共和党

组织

入会仪式

入會人手寫盟書並舉手宣誓:“聯盟人某省某府某縣人某某某,當天發誓: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矢信矢忠,有始有卒。如或渝此,任眾處罰,天運乙巳年七月某日,中國同盟會會員某某某。”之後,由孫文帶入一小室,秘密傳授暗號:“問何處人,答為漢人。問何物,答為中國物。問何事,答為天下事。”禮畢,孫中山祝賀道:“自今日起,君等已非清朝人矣。”

成立后

同盟会主盟人(东京

1906年后

1906年5月6日中国同盟会订立的《中国同盟会总章》第十六条规定[6]

十六、本会支部于国内分五部,国外分四部,皆直接受本部之统辖,其区画如下


国内之部: 西部一重庆一四川、贵州、甘肃、新疆、西藏。东部一上海一江苏、浙江、安徽。中部一汉口一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南部一香港一广东、广西、福建、云南。北部一烟台一山东、山西、直隶、陕西、蒙古、东三省。
国外之部: 南洋一新加坡一英、荷属地及缅甸、安南、暹罗。欧洲一比利时京城一欧洲各国。美洲一金山大埠一南北美洲。檀岛一檀山大埠一檀香山群岛。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同盟会于中国同盟会本部之下应成立如下组织:

此后中国同盟会还成立过以下较大的分支机构:

参考文献

  1. ^ 中國同盟會 (正体中文). 
  2. ^ 復張繼論辭同盟會總理職事函. 台灣,國父全集,第四冊,第99-100頁. 1909-11-12 [1909-11-12]. 
  3. ^ 田原総一朗. 日本近現代史. 2013-08-01 [2013-08-01]. 
  4. ^ 《蔣主席》第八章《槍殺陶成章》. 上海: 鄧文儀. 1945. 
  5. ^ 【秘密結社】同盟會
  6. ^ 中國同盟會四綱 (正体中文).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