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香港维基人布告板/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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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维基人发现他/她的图片被一些机构不合法使用,便形成了此问题。
以CC条款发布的路线图被广告挪用 (2008年12月-2009年2月)
再有香港大型机构挪用维基编者图片 (2009年5月-)
路线图图片再次被挪用 (2009年8月)
小弟今天又收到了朋友消息,指港铁公司使用了维基上的路线图于沙中线公众咨询会的投影片内。我查看过朋友传过来的Youtube连结,证明属实:
- 沙田至中环线第二轮公众咨询-第一场过海段公众咨询大会(二) (可由3分多钟开始收看)
- 沙田至中环线第二轮公众咨询-第一场过海段公众咨询大会(三) (开首2分钟左右)
当中的路线图是加了港铁有关东西走廊及南北走廊定线及车站等资料,看来又违反了使用条款。由于是次公众咨询会仍将有几次,港铁公司再使用投影片的机会很高,亦不知道这些投影片日后会否出现在立法会或区议会文件内。我会先去信港铁了解情况。-Xavier Fung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06:25 (UTC)
- 从短片所见,投影片内的路线图与档案:FutureMTRNetworkAfterMerger.png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港铁也作了很多修改,例如删除与沙中线无关的未来路线、东铁过境线,以及东西走廊作了比较大的改动。8月29日及9月1日还有两场咨询会,我建议你先到8月29日的咨询会(当天正好也是东亚运火炬传递,我未决定会否参与该场咨询会),确定路线图被挪用的范围、时间、路线图用途及观众数目,最重要是,然后才考虑下一步行动,暂时不要去信。—Baycrest (作客) 2009年8月27日 (四) 07:18 (UTC)
- 回家细看一次短片,大约见到他们的“路线图”作出了修改,如强化南北及东西走廊、加上他们的标识、抹去原先沙中线大围至红磡段的实线并加上虚线、沿线车站改为圆型,及抹去图上拟建路线(北环线、南港岛线西段)及车站名(可留意黄竹坑站的站名是高了出来,看似做了手脚)。照高铁路线的画法看似是几个版本之前的图。我尝试可否在工余时间选定一天去看侵权情况,至于信件由于未拟具好所以都要延迟发出,正好给时间去弄清楚一点。-Xavier Fung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16:38 (UTC)
- 今天出席了最后一场的咨询会,留意到被更动的地方及使用了改作后图片的投影片数量。看来投影片内容在第一次及本次都没有作出更改,亦未见有credit我这个原作者。由于往后再没有其他的咨询活动,我会以港铁一方没有依据图片的授权形式作投诉处理。-Xavier Fung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6:38 (UTC)
- 我最后也没有参加任何一场的咨询会,暂时只能依靠网上资料得知图片被挪用的方式。在投诉前,我倒想到一个建议。如果可以,我希望在电邮中与你讨论。—Baycrest (作客) 2009年9月2日 (三) 15:41 (UTC)
- 欢迎,听候来信。-Xavier Fung (留言) 2009年9月3日 (四) 16:30 (UTC)
- 我最后也没有参加任何一场的咨询会,暂时只能依靠网上资料得知图片被挪用的方式。在投诉前,我倒想到一个建议。如果可以,我希望在电邮中与你讨论。—Baycrest (作客) 2009年9月2日 (三) 15:41 (UTC)
- 今天出席了最后一场的咨询会,留意到被更动的地方及使用了改作后图片的投影片数量。看来投影片内容在第一次及本次都没有作出更改,亦未见有credit我这个原作者。由于往后再没有其他的咨询活动,我会以港铁一方没有依据图片的授权形式作投诉处理。-Xavier Fung (留言) 2009年9月1日 (二) 16:38 (UTC)
- 回家细看一次短片,大约见到他们的“路线图”作出了修改,如强化南北及东西走廊、加上他们的标识、抹去原先沙中线大围至红磡段的实线并加上虚线、沿线车站改为圆型,及抹去图上拟建路线(北环线、南港岛线西段)及车站名(可留意黄竹坑站的站名是高了出来,看似做了手脚)。照高铁路线的画法看似是几个版本之前的图。我尝试可否在工余时间选定一天去看侵权情况,至于信件由于未拟具好所以都要延迟发出,正好给时间去弄清楚一点。-Xavier Fung (留言) 2009年8月27日 (四) 16:38 (UTC)
已送交由我开设的专题。维基百科:专题/侵犯维基人版权调查/侵权登记/存档 -HW (留言) 2009年11月22日 (日) 07:15 (UTC)
万里机构挪用维基编者图片 (2010年7月-)
Powerful挪用维基编者图片 (2009年、2010年9月-)
Powerful Industrial Ltd,是三星数码保安产品的港澳分销商,我认出自己拍摄的Asia Airfreight Terminal.jpg被挪用,相信其他大部分相片亦是来自维基人。--德广 >.< 维基态度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11 (UTC)
- 见这里,09年曾有人报告过此网站。目前我的建议仍然与当时相同︰powerful.hk网站内的图片似乎没有直接谋利行为,暂时我认为可以参考07年屿巴事件的方式处理,或者是暂不采取行动,但仍然保留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由于涉及不少人,其他人若希望立即处理,并且希望以其他方式进行(可私下提出),我则会重新考虑是否仍然按照屿巴事件的方式处理。当然,已经给予了一年多的“宽限期”,我也认为最低限度也要通知他们,要求立即撤下图片或者遵守协议使用图片,前提是活跃编者先达成共识。—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17日 (五) 16:48 (UTC)
- 再次在此列出侵权之图片:
档案 | 作者 | 涉及机构 | 连结 | |
---|---|---|---|---|
1 | Wing1990hk | powerful | [1] | |
2 | KennethTom | powerful | [3] | |
3 | Terence | powerful | [5] | |
4 | Ricky36 | powerful | [7] | |
5 | Baycrest | powerful | [9] | |
6 | Baycrest | powerful | [11] | |
7 | Baycrest | powerful | [13] | |
8 | Baycrest | powerful | [15] | |
9 | Baycrest | powerful | [17] | |
10 | Baycrest | powerful | [19] | |
11 | ULONBAZ | powerful | [21] | |
12 | Ahleong | powerful | [23] | |
13 | Ellery | powerful | [25] | |
14 | Srr | powerful | [27] | |
15 | Wing1990hk | powerful | [29] | |
16 | VictoriaOP | powerful | [31] | |
17 | Wing1990hk | powerful | [33] | |
18 | Tksteven | powerful | [35] |
原贴于Wikipedia talk:香港维基人布告板/侵权问题/再有香港大型机构挪用维基编者图片,接连近日有多宗侵权案,极为严重,我建议CCHK与WMHK举行联合工作坊了。-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8日 (六) 01:19 (UTC)
- @Baycrest:但该网站并非慈善机构,也没有任何版权声明,并将图片据为己有,不妥。建议要求对方移除图片,并向各受影响者作出陪偿。-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18日 (六) 01:28 (UTC)
- 如果大家没有其他意见,我打算过几天致电或电邮向他们查询,再向大家报告情况。需要留意的是因为今次为网页侵权,对方只要把有关网页移除,大家就会很难证明侵权情况了。—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0日 (一) 15:15 (UTC)
- 我是大陆的,不过我个人认为如果盲目致电,结果很可能就是对方撤下图片并否认此事,虽然这个结局比继续侵权要好一些。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0:45 (UTC)
- 撤下图片否认不代表我们因此不能证明他们侵权,我们也可以先把有关网页备份,以备日后作为证明之用。我会继续看看大家的意见再决定下步行动。—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3日 (四) 17:55 (UTC)
- 这点好,我支持。-HW (留言 - 贡献) DC8 2010年9月24日 (五) 08:35 (UTC)
- 撤下图片否认不代表我们因此不能证明他们侵权,我们也可以先把有关网页备份,以备日后作为证明之用。我会继续看看大家的意见再决定下步行动。—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3日 (四) 17:55 (UTC)
这件事有新的进展吗?Baycrest有和powerful联络吗?眼见两周也没有处理了。或许万里一宗的确比较重要。-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0年10月11日 (一) 14:04 (UTC)
香港独立媒体挪用维基编者图片 (2010年9月)
本人发现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8214/revisions/view/1019576/1019583 香港独立媒体网挪用维基百科编者User:Baycrest之图片共一张,图片只标明来自维基百科,虽采用CC-BY-SA发布,但并无标名作者为Baycrest,因此如有需要,请采取行动。-HW (留言 - 贡献) DC8 BEST 2010年9月25日 (六) 14:04 (UTC)
- 我想Baycrest可以联络该文章编者,只要加上超链接就可以(当然在图片下面或注脚标上Baycrest应该更好)。--minghong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15:53 (UTC)
- 我不是经常留意inmediahk,不知道原来自己的图片也被该网的用户挪用了,谢谢Waihorace通知。这种个别人士挪用本人图片的情况也不是第一次碰到,只是没有想到会在inmediahk发生。我已经发电邮请网站负责人修正图片问题,补回所欠资料。—Baycrest (作客) 2010年9月25日 (六) 17:11 (UTC)
陈克勤选举广告挪用本人图片
2016年香港立法会选举新界东22号陈克勤名单的邮寄选举广告,在介绍西贡及将军澳政纲中,挪用了本人在2009年5月上传的将军澳运动场图片,没有列明作者及出处,也没有在事前问过我。这图片被印刷出来,面积接近明信片大小。根据选举广告的声明,这广告是在8月2日印制,印数36万份,没有标示印刷公司名称,但有标示印刷地址为观塘开源道50号利宝时中心6楼2室。我将会以电邮或电话联络陈克勤名单的有关人士,要求他们作出补救措施。—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6日 (五) 15:18 (UTC)
- 我发电邮给陈克勤后,对方已于今早5点多回复我,他自称是自由工作者,负责设计陈克勤的这份单张。他强调“陈克勤先生的团队事前对单张上使用了阁下照片一事事前全不知情”、“责任并不在陈克勤团队的一方”,只因他于设计时透过google下载,不知道在标明“允许再利用”的情况下仍要标示出处,直到我通知他才知道有关附加条款。他表示事件为他的疏忽并向我致歉,也愿意承担使用费用,及承诺日后处理图片会更加小心。由于陈克勤竞选团队很快回应,而设计者也只是自由工作者,而不是公司(也因此没有如其他选举广告标示印刷公司名称吧),对方也已经诚恳道歉,我认为可简单及尽快于9月4日选举日前解决事件。因为选举广告已寄出,不可能补加按照CC要求[37]之作者及出处,因此我认为较合理的做法是补回单次图片使用费,而这样做也可让其他人放心他们如以CC等条款上传图片,仍可根据CC条款拥有图片版权及拥有处理侵权图片方式的决定权,鼓励其他人放心上传更多图片。—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7日 (六) 04:58 (UTC)
- 已经与他谈妥使用费,事件应已解决。不过这次更大的问题是Google的图片搜索功能有缺陷,利用图片搜索功能之“使用权限”可筛选“标示为允许再利用”的图片,但是显示的图片却没有标明图片是根据CC条款授权,令人以为图片可任意使用,实际上几乎每张图片都必须最低限度要标示原作者;再者Google没有连结图片的网页位置,而是直接连结至图片的原始位置,以此图片为例,正确的网址应为https://zh.wikipedia.org/wiki/File:Tseung_Kwan_O_Sports_Ground_Main_Entrance.jpg,但Google提供的连结是https:/upwiki/wikipedia/commons/6/6b/Tseung_Kwan_O_Sports_Ground_Main_Entrance.jpg,其他人有机会误以为图片只是一般网络图片而没有留意图片的CC条款。—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7日 (六) 13:35 (UTC)
再有港独集会 需要找人拍摄相关活动照片
请看 [38]
--Wpcpey(留言) 2016年8月27日 (六) 10:38 (UTC)
有意思,当日我应该会经过那里附近,有机会就拍几张照。--No1lovesu(留言) 2016年8月27日 (六) 10:43 (UTC)
本土民主前线盗用本人图片
- 本土民主前线这张FB图片也是盗用我的图片[39],左下角还有一小截logo没有裁去!—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7日 (六) 13:40 (UTC)
- 已发电邮至本土民主前线要求他们作出补救措施。—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7日 (六) 13:54 (UTC)
- 24小时已过,没有收到回复,连最简单的补救措施例如更换背景图或者补回credit也没看到有做过。—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8日 (日) 14:14 (UTC)
- (离题)图片很漂亮,看了心情变好了。--No1lovesu(留言) 2016年8月28日 (日) 14:34 (UTC)
- 唉,thanks! —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8日 (日) 16:15 (UTC)
- 他们还是没有回应?--No1lovesu(留言) 2016年8月29日 (一) 15:04 (UTC)
- 到目前还未有任何回应。你可以拗这是二次创作,但裁去人家logo又不补回credit,这跟盗图有什么分别?—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31日 (三) 02:55 (UTC)
- 已收到本土民主前线的义工电邮回复,对方也在电邮为此事道歉,也解释是有人员从Google取得图片,未有留意图片拥有权。因为此图片并没有上传到维基,不应滥用维基资源对此图片详细讨论,我将待事件解决后再告诉大家进展。—Baycrest (作客) 2016年9月3日 (六) 00:48 (UTC)
- 已经与他谈妥使用费,事件也应已解决。待有空的时候我会向commons那边反映Google的问题。—Baycrest (作客) 2016年9月7日 (三) 01:43 (UTC)
- 已收到本土民主前线的义工电邮回复,对方也在电邮为此事道歉,也解释是有人员从Google取得图片,未有留意图片拥有权。因为此图片并没有上传到维基,不应滥用维基资源对此图片详细讨论,我将待事件解决后再告诉大家进展。—Baycrest (作客) 2016年9月3日 (六) 00:48 (UTC)
- 到目前还未有任何回应。你可以拗这是二次创作,但裁去人家logo又不补回credit,这跟盗图有什么分别?—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31日 (三) 02:55 (UTC)
- 他们还是没有回应?--No1lovesu(留言) 2016年8月29日 (一) 15:04 (UTC)
- 唉,thanks! —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8日 (日) 16:15 (UTC)
- (离题)图片很漂亮,看了心情变好了。--No1lovesu(留言) 2016年8月28日 (日) 14:34 (UTC)
- 24小时已过,没有收到回复,连最简单的补救措施例如更换背景图或者补回credit也没看到有做过。—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8日 (日) 14:14 (UTC)
- 已发电邮至本土民主前线要求他们作出补救措施。—Baycrest (作客) 2016年8月27日 (六) 13: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