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六项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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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六项禁令[1]是2012年12月4日,中国共产党内就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党风建设提出的6项基本指标[註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委依据习近平总书记的八项规定再创造的详细条款[2],因其以“严”字开头,被人们称为六项禁令。
历史沿革
-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由时任国家总书记习近平提出,并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2012年12月26日,浙江省官员依据八项规定的内容,自行再创出中央六项禁令,后经中共当局广泛转发。
影响价值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Transwiki:中央六项禁令
参考文献
- ^ 浙江日报. 六项禁令. 浙江日报. 2012-12-27 [2016-10-10] (中文(中国大陆)).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 ^ 人民网. 武汉出台六项禁令 严查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 来长江日报. 2014-02-25 [2016-10-10] (中文(中国大陆)).
据介绍,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经过持续一年的治理,党员干部中的“四风”现象有所遏制,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助长了奢靡之风,滋生了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註釋
- ^ 习总书记在2012年12月4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了八项规定,浙江省委也针对习总书记八项规定中的这一规定制定了更加详细的条款,称之为六项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