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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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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
主要领导
局长[[]]
副局长
2
刘克强苏全利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机构类型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行政级别副部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0000717835929G在维基数据编辑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号院
對外官網www.nra.gov.cn
机构沿革
1949-1954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
1954-1970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970-197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1975-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13-国家铁路局
中国铁路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
中央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國務院

交通运输部
中国海事局
中国民航局
公安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中共中央

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央军委

联合参谋部
  • 空管处
后勤保障部
联勤保障部队
武警部队
海警总队(中国海警局)
省级人民政府机构



兵团
香港
运输及物流局
路政署 運輸署 邮政署
海事處 民航處
民航意外調查機構
机场管理局
警务处
道路 鐵路 水域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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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及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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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飞行情报区
台北飛航情報區(名义上)
民用航空
民用机场 航空公司
商用飞机
香港航空業
水路运输概況
航道
内河航道:等級 运河
海道和沿海港口航道
港口
保税港区
船舶
船级
企业:造船 航运
其他

测绘机构

管理机构
中央 自然资源部
(直属局
地方



兵团 青岛
大连 宁波 深圳 厦门
测绘单位
自然资源部直属单位: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重庆测绘院
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其他单位:
中煤航测遥感局 综勘院
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北京吉威时代软件
中铁 北京中色
北京城建
北京卫星导航中心
军委联合参谋部战场环境保障局
西安测绘研究所
西安测绘总站
海军参谋部航海保证局
天津海事测绘中心
天津航测科技中心
上海海事测绘中心
广州海事测绘中心
奥腾思格玛(中国)集团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中科院空天院
中科院地理所
中国四维
地图出版
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中国地图出版集团
中华地图学社
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
成都地图出版社
西安地图出版社
广东省地图出版社
湖南地图出版社
福建省地图出版社
星球地图出版社
中国航海图书出版社
上海海图中心
口岸
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系列

国家铁路局[a]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的监管机构。

历史

  • 2013年7月11日,原铁道部的公务员完成分流。国家铁路局召开第一次干部大会,开始边组建、边履职[4]

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责为[5]

  1. 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 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 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4. 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
  5. 负责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6. 承办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历任局长 =

  1. 陆东福(2013年3月19日-2016年10月)[4]

机构设置

国家局机关内设机构

国家铁路局机关设置7个内设机构[5]

  • 综合司(外事司)
  • 科技与法制司
  • 安全监察司
  • 运输监督管理司
  • 工程监督管理司
  • 设备监督管理司
  • 人事司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国家铁路局下设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应铁路局管界内的监督管理工作[6]

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关系

国家铁路局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国铁路运输的监管机构,但其行政级别仅为副部级。而中国铁路总公司为正部级中央企业。因此,国家铁路局是否能有效监管铁路总公司是一个问题。由于中国的很多国企有行政级别,从欧美引入的政府监管理论,在现实中有可能无法发挥作用[7]。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盛光祖,兼任国务院铁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的职务。2014年7月11日国家铁路局召开干部会议时,盛光祖还出席并作讲话[8]

国家铁路局与中国铁路总公司职责划分尚未清晰。由于铁路系统长期政企不分,在政企分开改革中,国家铁路局的政府职责和铁路总公司的企业职能尚未划分清晰,国家铁路局行使职责所需的大量规范也尚未拟定[7]。从目前来看,二者所涉及的领域交叉部分甚多,且铁路局核心人士均来自原来的铁道部[9]

注释

  1. ^ 该机构官方标准全名中不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国号

参考文献

外部連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