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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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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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机构 | |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
代表 | |
主任 张志军 | 主任委员 张小月 |
海峡两岸关系(也称台海两岸关系、两岸关系、陆台关系、中台关系[1])是指位于台湾海峡东西两侧的台湾与中国大陆之关系。由于1949年以来两岸分治的台海现状,以及90年代后台湾独立运动的兴起,两岸关系逐渐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之间的重大敏感议题[2][3]。而且,海峡两岸关系还牵涉亚太区域的情势,乃至世界强权的策略布局与全球安全,当今的两岸关系已成为全球注目的焦点之一。
海峡两岸关系历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复原时期、冷战时期、东欧民主化、苏联解体和中国崛起,中华民国亦经历经济飞跃与政治民主化及台湾本土化运动,台湾人的主体意识增强。1970年代以后,国际政治中多数国家因“一个中国”问题,较少承认中华民国政府而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但中华民国政府仍然有效统治台澎金马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则对外宣称拥有包括台澎金马在内的全中国主权,故两岸政府在国际上迄今所衍生之主权与领土问题,仍然是两岸之间以及国际政治上的难题。另一方面,海峡两岸政府的政治对立在1980年代末期一度缓和后,民间上的交流逐渐恢复,现今海峡两岸的经济活动已相当紧密,并拥有一定程度的物资及人员流通自由。2016年蔡英文执政以来,两岸交流日趋弱化[4]。
历史
政治关系史
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的政治联系起始明郑时期,在此到1949年以前的两岸关系较为单纯,无非是一般的国内关系(如台湾清治时期)或一般国际关系(如台湾荷西殖民时期、台湾日治时期)。至1949年,第二次国共内战情势逐渐大局已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及中华民国政府迁至台湾台北,之后海峡两岸一直处于对峙的特殊分立分治状态,今日的海峡两岸关系通常特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本文亦着重叙述此期间的两岸关系。1997年与1999年,香港与澳门分别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后,台湾与港澳两地的关系,亦可纳入广义的两岸关系,但狭义上排除在外,会以“台港关系”和“台澳关系”称之,但港澳与台湾的关系开始受两岸关系影响。
经济关系史
清廷领有台湾后,农地迅速被开垦,农作物产量不断增加,移民人口日渐增多,台湾与大陆的贸易更加兴盛。当时台湾主要的出口物品为稻米、鹿皮与蔗糖,进口物品为纺织品、药材及其他日用品,最主要的贸易港口为府城〈今台南安平〉、鹿港〈今彰化鹿港〉与艋舺〈今台北万华〉三地,俗称的‘ ㄧ府二鹿三艋舺’,就是形容此时期最兴盛的贸易港口。[5]
政治关系
政权的“正统”与认可
自两岸分治后,长期以来,两岸政府官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但“中国”的具体涵指则有所不同,这体现在两岸政府在国际上均曾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即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与的国际组织中,或与外国确立正式全面外交关系时,双方互不两立;这也体现在1992年双方政府代表在香港会谈中沟通产生的九二共识。
1949年,已在中国持续四年的国共内战局势明朗,当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政府自南京经广州、重庆、成都,辗转于12月迁往台湾台北市,海峡两岸进入对峙、分治的状态。
1949年至1960年间,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出现高度紧张与不稳定的局面,在政治上两岸互不承认对方的存在及合法性,纠结于在联合国席位间的中国代表权问题,并誓言收复或解放对方。在中国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中国法统的继承者自居,并将中华民国视为一个已经灭亡的政权;相对地,中华民国政府迁往台湾后则在1954年召集第一次国民大会第二次会议,议决在甫内战时所通过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继续有效,并将中国大陆地区视为叛乱团体所窃占的沦陷地区。
两岸在对解决对方问题的政策上偏重于武力及军事手段。中国人民解放军誓言“解放台湾”,在1949年发动金门战役登陆大金门岛;1955年攻打金门、一江山岛与大陈岛,引发第一次台湾海峡危机;随后在1958年发动金门炮战,引发第二次台湾海峡危机。在主动以军事方式寻求一统天下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以中国国民党及蒋中正为诉求对象在1956年提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并于1957年由毛泽东提议“第三次国共合作”,随后1960年由毛泽东与周恩来共同擘划一纲四目,即:祖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在北京,台湾当局为地方政府;台湾回归后,除外交归于中央外,其余军、政、人事“均委于蒋”。以上提议均为中华民国政府拒绝。
处于被动、缺少纵深的中华民国政府则是以防御为主。当然为了响应中华民国政府“反攻大陆"的政治口号,同时牵制韩战中的解放军。中华民国国军于1952年后相继发动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外海的南日岛和东山岛战役,均获得了一定的军事成果。在1954年又与美国签订《中美共同防御条约》对抗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攻击,但在1958年10月与美国所签订的联合公报中则向美国表示未来“非凭借武力”(not the use of force)光复中国,而是凭借三民主义,一般认为这是中华民国政府对美保证不将其卷入两岸军事纷争的表达。虽然如此,中华民国政府仍派出间谍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同时,中华民国方面也承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间谍渗透。
此段期间,美国并不否认中华民国对于台湾行使主权的正当性,却在国军节节败退中意图采取袖手旁观政策(Hands-off Policy,1949年12月23日美国国务院向远东地区使节发表之秘密备忘录),随后因韩战认识台湾战略地位之重要性转而提出台湾地位未定论,所产生的现象是:美国一方面维持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却又为避免台湾被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而称当时中华民国实际控制的台湾是主权未决。虽然美国与中华民国成为军事防御同盟,但为拉拢中华人民共和国避免其倒向苏联,美国并未放弃与中共保持联系,1954年6月起双方即在日内瓦展开领事级会谈。
这一时期海峡关系,与东西方阵营对抗情势相关。在一定程度上,美国和苏联的态度起了决定性影响。1950年1月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杜鲁门宣布台湾与韩国不属于美国的防区。1950年1月5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1950年6月27日(也就是朝鲜半岛开战2天后),美国改变立场并派遣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由此台湾被纳入美军保护范围。显然中苏条约的签订及朝鲜战争是美国太平洋战略及台海政策改变的原因。内外因素构成了后来台海形势发展的条件基础。
外交形势的转变
美国一方面借由《中美共同防御条约》防护台湾、澎湖的安全,另一方面也牵制住蒋中正反攻大陆将美国拖入战争的可能性,两岸关系从军事对抗走向外交角力。
自1962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即每年委由同为共产主义国家集团的友邦申请加入联合国,然而当时受到冷战对峙的影响,西方国家多数承认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席次代表权。一方面由于中华民国政府积极开展与新兴独立国家的关系,另一方面拜冷战对峙、众多西方国家追随美国脚步之赐,1960年代成为中华民国外交成果最为丰硕的黄金岁月,其间最大的外交挫败是1964年与法国断交,不过1969年时邦交国数目达到高峰-68个邦交国。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则在内有文化大革命,对外先后与苏联、印度交恶的状况下,导致外交呈现孤立倾向,只有24个邦交国,不过随后双方外交实力即开始发生逆转。
1969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间刚发生珍宝岛事件后不久,美国在波兰首都华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会谈。
1971年1月,美国国务卿亨利·基辛格秘密访问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过9年申请加入联合国未果后,在1971年联合国大会召开前掌握可能支持通过入会案的足够票数。同年8月17日,美国驻联合国首席代表乔治·赫伯特·沃克·布希向联合国大会递交一封信及备忘录,正式要求联合国第二十六届大会将“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列为议程,不过美国对此一议题所提的方案是“双重代表权”,美国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有代表权”,但是“应当规定不剥夺中华民国的代表权”,中共并不同意此一提案,正当联合国大会辩论此一议题时,基辛格于10月下旬再度访问北京,美国提案的双重代表权未获联合国内多数国家支持。10月25日,经过表决赞成美国提案者共55票,反对者59票、15票弃权。中华民国驻联合国代表周书楷眼见大势已去,在请示台北当局奉可后,主动在大会上宣布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随后,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在联合国代表中国之权。
此时期台海两岸政府均坚守一个中国原则,在反对台湾独立及中国内部普遍认知的立场上,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此一原则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取代中华民国后在国际间更为巩固,即使有国家愿意双重承认北京与台北,两岸政府也不接受双重承认。美国于1972年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为此大受打击,至1976年与中华民国维持邦交的国家计23国,其余世界各国多转向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1972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日本及1979年的美国。尽管美国是最后一个与中华民国断交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其转向却早于1972年2月美国总统尼逊访问北京,在2月28日与周恩来发表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该公报内容言明“美国认识到台湾海峡两岸中国人均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对此一立场不提出异议”,仅管当时尼逊未言明“中国”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华民国,且前者尚未获美国外交承认,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在联合国内代表“中国”。随后1973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正式在对方首都设立联络办事处。1976年美军顾问团从金门、马祖撤离。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间的实质外交关系日渐增强、中华民国与美国间的实质外交层次则逐渐降低,终于在1979年1月1日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中美建交公报,断绝与中华民国的外交关系。建交公报中的用字遣词颇堪玩味,亦即建交公报虽与上海公报均提及一个中国原则,英文版本在提及美国立场时均系使用“美国认知(acknowledge)此一立场”,但建交公报中文版却译为“美国承认此一立场”,就此在法律上拥有不同意义的二个词,美国并未表示异议,有学者认为美国是为保留日后政策模糊的空间,以及减轻中华民国的不满。(李英明、张亚中,2000)
武力解决两岸问题的可能性
1985年,香港《百姓》杂志采访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提到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性时,胡耀邦坦率地说:"当然啦,国际上谁都知道我们暂时没有力量,确实没有力量",“这个暂时可能是四五年,也可能是七八年。”[6]
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过世后,李登辉继任中国国民党主席和中华民国总统,着手民主政治改革,同时也推动台湾本土化运动及台湾主体性方向的政策,并加强对外关系,引起中共不满。两岸政治继续处于对立、以至互不信任、针锋相对,甚至时有火药味的状态。1996年中华民国首次举行总统直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7]却对台湾试射导弹,造成台湾海峡导弹危机,使两岸关系跌入冰点。1997年,通过修宪冻省,亦即全面冻结省自治选举,简化省级组织以提高行政效率。1999年,李登辉提出“两国论”,引发北京当局不满。2000年中华民国第二任总统民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以严厉的口吻批评“谁要是搞台湾独立,你就没有好下场!”[8],结果在野民主进步党总统候选人陈水扁胜出,完成中华民国历史上首次政党轮替。主张台湾独立建国的民进党首次执政。2002年,陈水扁提出“一边一国”主张;2003年陈水扁提出“新宪说”。2004年陈水扁连任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台办发表《五一七声明》。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希望和平统一,但同时在台独事实发生或者和平统一无望的前提下,不放弃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来阻止台湾独立。
政治制度与理念的差异
自1950年起中华民国在台湾开始实施县市地方自治,使得非执政之国民党籍者仍可参与地方层级的选举,如吴三连与高玉树等台籍非国民党人士曾多次当选为台北市市长。台湾的民主化在中华民国政府决定于1987年开放组党结社、组织参加集会游行、从事政治活动、自由办报或出版刊物后有了更全面的进展。
1991年起的国会全面选举,使中央民意代表拥有更强的合法性,也象征台湾迈向民主国家。总统李登辉与国民大会在民主化与1994年中华民国省市长暨省市议员选举的耶尔辛效应压力下,于1995年修改并冻结部分宪法,而于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时不再适用中华民国宪法原来条文规定,改为适用《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新规定,一改先前由国民大会代表间接选举的方式。
1996年首次办理在台湾、澎湖、金门、与马祖举行之总统直接选举。有人认为这次选举让中华民国政府拥有更强的正当性[9];也有人认为中华民国政府对台湾没有领土主权,不能借由举办选举而就地合法[10]。
中国大陆的政治制度与法律体系被普遍地认为由中国共产党完全掌握,依多项专业指标均属独裁政体。也因如此,广义维持现状仍是台湾人民在解除戒严后长期且稳定的民意趋向。
基本上,泛蓝(国民党、新党、亲民党)坚持“一中宪法”,其中的基本教义派较倾向两岸终极统一。而泛绿(民进党、时代力量与台联)的想法则认为台湾与中国大陆在主权上应该各自分立,其中的基本教义派较倾向台湾应该独立为一个国家。
根据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在2014年3月所作的的民意调查,支持统一者合计仅有11.1%,支持独立者则为22.3%,广义上维持现状者则占88.6%。[11]
共产党政策 | 国民党政策 | 民进党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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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语 | 一国两制、九二共识 | 一中各表、九二共识 | 维持现状、一中一台 |
意涵 |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12]。 |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同属一个中国[13]。 | 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依现状国号为中华民国,在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下维持台海现状,台湾的前途命运由台湾两千三百万人民公投决定。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中华民国宪法 | 基于台湾前途决议文的中华民国宪法,未来可能废除中华民国宪法制订新的台湾独立国家新宪法 |
两岸政府关系 |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台湾当局) | 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一个中国,两个政府 | 特殊的国与国关系(两国论) |
目的 |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14] | 搁置争议,避免直接涉及政治上的问题,发展互惠互利的区域经济以及促进民间交流。[15]。 | 遵循民主与自由的宪政秩序;施行成长均衡的经济财政;建立公平开放的福利社会;创新精进的教育文化;全球国际的国防外交;以台湾的名义来争取加入联合国;反对中国用文攻武吓胁迫台湾[16]。 |
交流体系
2013年10月6日第二十一届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印尼峇厘岛举办前,萧万长担任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特使,与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会晤,台湾首次让陆委会参与APEC会议,两岸事务协调工作也被认为是两岸关系进展大突破。
2014年2月,台湾陆委会主委访问大陆,并与大陆国台办主任在南京会面(第一次张王会)。同年6月,国台办主任回访台湾,与陆委会主委再度会面(第二次张王会),是自国共内战后首次有两岸部长级官员会面。
2015年11月7日,习近平在访问新加坡期间与马英九进行国共内战后首次的两岸领导人会面。
经贸关系
今日海峡两岸关系的互动主要体现在经济上。两岸的双边贸易方面,2011年台湾对中国大陆出口1240.5亿美元,进口452.8亿美元,顺差达787.7亿美元,是长期以来台湾的最大贸易出口和顺差地区,占了台湾全年贸易出口的40%。[17]
自中华民国政府于1987年开放中国大陆探亲以来,两岸民间交流一直在不断发展,日益频繁。1991年,在北京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在台北成立了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两岸“三通”问题(通商、通邮、通航)中,通商与通邮已经解决,而通航问题却依然旋而未决,而一直得不到较好解决的障碍,主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己方经济利益、中华民国在陈水扁总统卸任前也坚持中华民国的经济利益,再者则是航权谈判无法避开敏感的政治问题;因此一直到马英九执政才有进展。
在两岸人员往来方面,中华民国人士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需持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颁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该证件可在香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关申请,基本上绝大多数台湾人——甚至包括一些主张台湾独立的人士——都可以取得台胞证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士(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进入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则依然有严格的限制;在2008年马英九上台前只接受已经拥有香港、澳门或第三国的永久居留权,或是经第三地访问中华民国的团体游客。
而台资企业,使用第三地投资方式,低调进入中国大陆市场;或是经由中华民国政府同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目前台资在中国大陆外资的统计数据上并不是第一,但在经济学人文杂志报导上有许多人都认为台资应该是中国大陆最大的“外资”。[来源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早期对于台商投资采取完全开放态度,以外商甚至一些在地方高于外商的待遇对待台商。(但是在2004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表态不欢迎具有“台独”背景的“绿色台商”在中国大陆投资,并对一些台商点名批评。[18])这样的经济交流方式,使得许多台商或是人士携家带眷,前往中国大陆工作或是“投资”,增进彼此的交流。不过台湾人和中国大陆人彼此的观念还是差异很大,需要时间来消除彼此的差异。基本上,台商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在一开始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分有利的,台商给予中国大陆其他国家无法给予的技术转移、并解决了许多地区的就业问题,有一些产业完全依靠台商的起头作用才能在中国大陆建立。[来源请求]
前民进党不分区立委林浊水认为:陈水扁总统时期大幅放宽两岸经贸政策,但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故意阻扰之、企业界及泛蓝整天以“锁国”攻击之;因此反而让陈前总统成为“反西进代言人”,替民进党开拓了许多选票(这些选票是大多是两岸经贸开放的受害者,例如因为产业西进增加的失业劳工及许多薪水无法上涨者)[19]。
两岸周末包机开始后,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网址运行图上重新加了台湾航线。台湾航线以两岸航线的形式来记载。
2014年爆发了反对两岸服务贸易协定的太阳花学运,反对海峡两岸依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简称ECFA)第四条所签署的服务贸易协定。2011年3月,两岸的经贸业务主管部门开始展开服务贸易磋商并达成共识。2012年8月9日举行的两岸两会第八次高层会谈上,双方同意在达成关于该协议文本和市场开放项目的共识后正式签署。2013年6月21日,两岸两会在中国大陆上海市举行第九次高层会谈并签署该协议,也向外界公布了开放清单。
在台湾,由于以年轻族群为主的人士担忧该协议签订前对民间沟通不足,因而导致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存查争议与太阳花学运的发生,也使该协议在台湾社会造成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法律关系
关于海峡两岸的法律关系,目前彼此皆不承认对方为一个拥有完全主权的国家,此从两岸的宪法皆可观之,中华民国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经国民大会之决议,不得变更之。”宪法增修条文前言便规定:“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亦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由上述宪法条文皆可看出两岸皆认为对方属于自己一部分。日前总统马英九在就职百日接受墨西哥媒体专访是亦说道:“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当然是独立之主权国家,中国大陆地区亦为我中华民国领土。”[20]不过此种看法目前在台湾已略有松动,曾有人提出释宪要求大法官解释关于固有疆域的定义,然而司法院大法官于释字328号解释却以此为“重大之政治问题”来回避解释固有疆域的意义[21]。
而两岸人民的关系方面,目前中华民国政府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11条之规定,制定有“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加以规范,其他尚有“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大陆地区配偶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期间工作许可及管理办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等办法来处理两岸间的人员来往及经贸交流等问题。
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所做出之民事判决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74条之规定,必须要在不违背台湾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况下,声请台湾的法院裁定认可后,才可以取得执行名义。需关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单方面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希望以法律制约台湾的自主空间,若台湾进行法理台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依法军事阻止台湾独立。
文教体育关系
媒体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台办在1996年开始设立关于台湾媒体赴中国采访的法律,此法比中国对其它国家媒体有更严格的限制,台湾方面开放TVBS、年代电视台、中天电视台、东森电视台及三立电视台等五家电子媒体、《联合报》、《中国时报》二家报纸及中央通讯社等共八家台湾媒体,以每月轮派记者方式驻北京采访。中华民国则于2000年11月公布《大陆新闻人员进入中华民国台湾地区采访注意事项》,此法对中国媒体的采访也有比对其他媒体更为严格的限制。开放中国中央级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中国新闻社派员驻台湾,采定点方式访问,时间也是每月一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后,中华民国政府认为多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报导偏颇,加上中华民国新闻媒体和网站都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拦截封锁,让中华民国资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法流通,于是中华民国政府于2005年4月10日终止新华社及《人民日报》两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派员驻中华民国采访。2008年6月31日,马英九就任总统后,中华民国陆委会委员会议通过恢复让《人民日报》、新华社两家大陆媒体在台驻点案。行政院新闻局也宣布同时放宽大陆媒体赴台驻点记者在台停留时间,从现行的1个月放宽到3个月,并且将首度开放5家大陆地方性媒体申请在台驻点。[22]目前,大陆媒体在台湾可设立最多10家驻点,台湾媒体在大陆可设立最多13家驻点[23]。
音乐交流
由于两岸语言文化相近,在音乐文化上也有交流。早期的流行歌手受到中国大陆民众的广泛支持与喜爱。例如在早期两岸对峙严峻之时,邓丽君的甜美嗓音即风靡中国大陆,曾经与邓小平合称老邓小邓,也就有白天听老邓,夜间听小邓的说法。
随后诸如蔡琴、张惠妹、周杰伦、五月天等歌手也受到欢迎。台湾的闽南语歌曲在中国大陆也有很大市场,《爱拼才会赢》曾在中国大陆大卖[来源请求],2005年福建省媒体选出十大闽南语歌曲,十首都来自台湾地区。[来源请求]
而早期,中国大陆也有王靖雯(后改名王菲)、那英等歌手进军台湾,在台湾演艺圈也占有一席之地。
电视电影、综艺节目交流
综艺节目方面,台湾蔡康永与小S的康熙来了一直在中国大陆网上拥有高的点击率。
电视剧方面,台湾知名剧集包青天在乐视上有单一的频道播映。而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后摆脱教条形式的历史戏剧作品在台湾民间也颇受注意,诸如《宰相刘罗锅》、《走向共和》(又称满清末代王朝)、《雍正王朝》等。近年来,两岸电视娱乐的互动更为频繁,中国大陆拍摄的以《甄嬛传》与《步步惊心》为代表的电视连续剧在台湾地区的收视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与娱乐轰动。而台湾地区拍摄的偶像剧在大陆地区也颇受年轻人关注与喜爱。
文学、小说交流
文学方面,活跃于两岸的有席慕容、蒋勋、李敖、白先勇等人。
中国大陆的网络语言“河蟹”、“粪青”、“光棍”等也被部分台湾人使用。
体育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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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与港澳
重要大陆事务法规
-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 入出国及移民法
- 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
-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
-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
- 台湾地区公务员及特定身份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
- 试办金门马祖澎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
-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贸易许可办法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金融业务往来及投资管理办法
比较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民国 | 备注 |
---|---|---|---|
面积 (平方千米/平方英里) |
9,596,961/3,696,100 [a] | 36,193/13,974[26] | 相差约265倍 |
人口 |
1,350,695,000 (2013)[27] | 23,373,517 (2014)[26] | 相差约57.8倍 |
人口密度 (平方千米/平方英里) |
139.6/363.3 | 644/1,664 | 相差约4.6倍 |
首都暨中央政府所在地(人口) | 北京市 (21,516,000) | 台北市 (2,701,514) | 相差约8倍 |
最大城市(人口) | 上海市 (23,019,148) | 新北市 (3,935,072) | 相差约5.8倍 |
中央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 中华民国政府 | 两岸政府互不隶属,且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28],各自主张代表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华民国政府主张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并主张一国两府和一中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张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主张两岸统一和一国两制。自2008年起两岸官方交流皆建立在汪辜会谈形成的政治基础-九二共识之上,并透过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进行官方接触和交流。 |
政治领袖 | 国家主席:习近平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 |
总统:蔡英文 副总统:陈建仁 行政院院长:林 全 立法院院长:苏嘉全 |
两岸领导人于2015年11月7日在新加坡会面; 法理上两岸领导人皆是各自领导所归属的政权的最高领导人,并且为两个政权的最高元首,皆为广义上的中国国家元首,但基于一个中国原则,两岸领导人不互称官衔,分别表述为“大陆领导人”和“台湾领导人”。 |
官方语言 | 普通话 | 中华民国国语 | |
官方文字 | 规范汉字(简体中文) | 正體中文(繁体中文) | |
民主指数 | 3.14专制政权(2015年) | 7.83部分民主(2015年) | |
GDP (国际汇率)(百万美元) | $9,325,300[29] | $473,971[30] | 相差约19.7倍 |
GDP (购买力平价)(百万美元) | $12,383,000 [29] | $903,469[30] | 相差约13.7倍 |
人均GDP (国际汇率)(美元) | $8,280[29] | $22,083[30] | 相差约2.7倍 |
人均GDP (购买力平价)(美元) | $13,224[31] | $46,036[30] | 相差约3.4倍 |
基尼系数 (越高贫富差距越大) | 47.4 (高)[32] | 34.2 (中)[33] | |
人类发展指数 | 0.719 (高)[34] | 0.882 (极高)[35] | |
外汇储备(百万美元) | 3,341,000[36] | 406,062[37] | 相差约8.2倍 |
国防预算 - 占GDP百分比 | $2160亿(2014)- 2.1% (2012) | $88.88亿(2013) - 2.3% (2012) | 相差约24.3倍 |
参见
国共谈判史 |
---|
- 台湾海峡两岸大事年表
- 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民国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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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安全加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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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考文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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