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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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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领导人,或称台湾当局领导人台湾方面领导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新闻媒体为了描述中华民国国家元首所想出来的一个名词。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新闻媒体使用的标准词汇,运用此一称呼反映出中共当局的认知,即“在台湾的中华民国不是国家”,以达政治正确的宣传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国以来,便不承认1949年以后将中央政府所在地迁移至台湾中华民国政府,亦不承认其最高领导人之正式官衔“中华民国总统”。在中国大陆经营的境外电视台,如凤凰卫视,则一般以“台湾领导人”这一较为折衷的称谓来指代中华民国总统。

但由于台湾仍然使用“中华民国”的国号,因此透过选举而得出的领导人在法律上正式的官衔全名是“中华民国总统”,而并非“台湾总统”。

假若中国大陆媒体说台湾总统,等于是承认台湾独立;但若说中华民国总统,等于承认两个中国。因此,中国大陆采用“台湾地区领导人”来代替中华民国总统:用“地区”说明台湾不是一个国家,用“领导人”不等同于“总统”。不过中国媒体也不会称之为“台湾省省长”,因为这样称呼等同将中华民国总统降级为省级领导人,这样称呼可能会分离一些传统系中国国民党人士。

根据北京当局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媒体一般不能使用“中华民国”字样描述台湾当局。但如果新闻中无法避免正式称谓,则需在其官衔或机构名称加上引号,如“中华民国总统”、“总统府”等[1][2]

争议事件

2007年5月,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育昇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海峡两岸》专访时,用“台湾领导人”取代“中华民国总统”,被台湾人民批评,吴育昇辩称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认为是自己的措词遭央视扭曲。马英九直言吴育昇发言不当,强调自己是选“2008年中华民国总统”,而不是“2008年台湾领导人”。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