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仁
外观
陈瑞仁(英文名:Eric Chen,1956年6月2日—[1]),南投县竹山镇人,中华民国法务部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法务部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检察官。2009年,调任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教务组组长。2016年12月中旬,时任检察官改革协会召集人、新竹地检署检察官的陈瑞仁,经“检察官审议委员会”会议通过,借调出任法务部第一个智库“法务政策谘询小组”执行长。
学经历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在校期间曾任学校新闻社采访主任、总编辑。苏焕智、邱太三为大学同窗(1979年)
- 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1982年)
-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刑事诉讼学硕士。
- 中华民国司法官训练所第23期。
- 台东地检署检察官、士林地检署检察官。
- 检察官改革协会发言人。(1998年)
- 法务部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
- 法务部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检察官。
- 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教务组组长。
- 新竹地检署检察官。
侦办重大案件
- 陈瑞仁曾于1993年侦办与尹清枫命案相关之军机泄密案与军购弊案,1997年侦办林肯大郡案。2005年,侦办股市秃鹰案,起诉金管会检查局长李进诚等人,因而得名。
- 陈瑞仁负责侦办台湾2006年中华民国国务机要费案,于2006年11月3日公布调查结果和起诉书,认定总统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为共同正犯(共犯)[2]。
个人政治立场
陈瑞仁在2003年出席台大社会系一项名为“检察官执业有感”主题的演讲中自述,其父亲是光复后台大法律系第一届的学生,因为在大二时发生震惊中外的“228事件”,致其父亲弃法从商(陈瑞仁自述他的祖父也是商人)。
虽然陈瑞仁在政治上倾向民主进步党,但他声称:“我虽是深绿,但离开投票所的布幔,心中就没有颜色”。[3]
投入检察官改革运动
陈瑞仁同时担任中华民国检察官改革协会(检改会)发言人,经常以检改会要角的身份接受媒体访问,也多次发起检察官改革运动。
评价
- 台湾政治评论家江春男说:“以前有许多案子,经过大举搜索,喧闹一时,结果却不了了之。但陈瑞仁冷静而低调,不随名嘴起舞,专心搜集具体证据;他用冰点燃热情,让证据说话。这冰冷的起诉书所发生的影响,超越凯道上的群众嘶吼;它应该载入史册,作为台湾民主宪政的里程碑。”[4]
- 台湾作家及诗人杨渡说:“陈瑞仁的起诉陈水扁,不只是挽救了司法信誉,挽救了人心,更是让台湾重建社会正义的秩序。那是公正公平可以期待,特权无法横行的正义。”[5]
相关条目
注释
- ^ 陈亦伟. 攻心為上 檢方細處著手改變李慧芬成見. 中央社 (大纪元). 2006-08-15.
- ^ 陈瑞仁; 周士榆、康敏郎.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95年度偵字第23708號.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2006-11-03.
- ^ 王桦. 馬特別費案 台司法獨立再受矚目. 大纪元. 2007-12-16.
- ^ 江春男. 〈司馬觀點〉專欄:阿扁凍結了自己. 台湾: 苹果日报. 2006-11-06.
- ^ 杨渡. 為陳瑞仁喝采. 大众时代. 200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