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诉讼法上,用来确定当事人主张为真实的证明。
举证责任
须提出证据以证明己方主张为真实的义务称为举证责任,一般而言,举证责任的分配由主张对自己有利事实者负担。而证据欲证明者,称为待证事实。
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除举证责任外,证据另外包含两个层次的意义,即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能力指的是得为证据的资格;证明力(或称证据力)指的则是证据与待证事实间关系的强弱。
疑点
疑点归于被告,即是举证责任在原告,疑犯更容易脱罪。 相反,若果税务局怀疑某纳税人少报收入,举证责任在被告,即是追查逃税及入罪更容易。
种类
相关条目与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