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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福佳歌曲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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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Gabefung留言 | 贡献2007年6月10日 (日) 10:29 股歌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一首歌曲,重要性不明。而且歌词部分侵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8日 (一) 13:09 (UTC)[回复]

  • 重要性在於這是香港特區十周年慶典歌曲的改編,內容主要為諷刺回歸後十年的具爭議事情,而且歌詞方面,本人只是轉載而已。--路人炳
↑該用戶投票無簽名或不符合签名必须包含的部分,投票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如是註冊用戶請以「—~~~~」補充簽名後移除此標籤。
  • (○)保留這是見證了還有很多香港人對中共反感,見偽基百科的香港被中共吞拼十週年可得知。-- Rockman.netto 2007年6月1日 (二) 19:44 (UTC)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保留難道Youtube超過十萬人次,談及六四的改編歌沒有記載價值。如果中國方面用戶避了談六四就決定要刪,不如這樣,維基中文永久分裂好了,一了百了,反正應該有勇氣的人,自己都沒了。還有,自認炎黃子孫的MingHong請你講清楚什麼叫不懷好意,維基可不是暗土共的遊樂場,拜託。
我個人建議是,可以接受與始終與你合併為一條條目,但如果還有人要堅持刪去內容,我想有關人等,請交待用戶來自地區,以及政治傾向。對立心要學老共在維基搞政治消音的維基,我希望他們想想誰令中國用戶不能用維基。語氣重了,但不得不重。Martinoei 2007年5月30日 (三) 08:43 (UTC)[回复]
我暫把刪除模板移走,我要求結束投票,一個月後再定奪。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0:32 (UTC)[回复]
  • (○)保留,提出刪除的「百無一用是書生」,在不清楚香港法律的情況之下,抹黑此歌詞侵權;借問一聲?百無一用是書生你是香港居民嗎?你清楚香港法律嗎?請問這首歌詞侵犯了哪一條香港的法例呢?其餘人等則以「惡搞」這種「莫須有」的理由要求刪除,如果這樣的投票也可以成立的話,我們將和香港網民,直接向維基的管理層伸訴!反對政府的歌,就被你們叫做「惡搞歌」;那麼反政府的報紙,又是不是惡搞報紙?是否應把蘋果日報刪除?跟據香港的版權法,改編歌曲沒有侵權,此歌詞將會在香港出版,而我身為此詞的原作者,亦授權在此刊載林忌 2007年5月30日 (三) 22:43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意見,那麼林兄在不清楚維基百科規則的情況之下,抹黑別人「對你抹黑」,那我是不是也要借問一聲,然後學你blah…blah…的。先說明一下,本人不覺得一定要刪,但提醒林兄及Martinoei兄,如果贊成刪除者被你們認為是如何如何的立場,那你要人家怎麼和你討論?其次,刪不刪扯到言論自由就很怪了(雖然你們沒這個字眼但大概是這個意思),這也是陳年老問題了,每隔一段時間就有這種爭議,要說明的是,憲法學上是不是侵害言論自由,有一標準就是有沒有其他同等管道的代替手段,所以你可以放在自己的blog啊,維基百科你放了,最後可能還會被別人修得面目全非,自己的blog反而可以全面表達你的思想,除非你把維基百科當然自己的blog在玩,否則用這種理由主張保留真的是扯太遠了。未命名 2007年5月31日 (四) 18:17 (UTC)[回复]
  • (!)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是基於那一條香港法例,去提出侵權?他當初提出的理由,就是此詞侵權;是否言論自由,閣下在台灣可能感受不到,可是身在香港受到政府打壓的,可絕對沒有閣下說得那麼輕鬆。正如閣下所講,此條目保留不保留只是小事一件,可是我們堅決反對的,是超越香港法院的權力,在法律上作出未審先判。林忌 2007年5月31日 (四) 20:20 (UTC)[回复]
  • (!)意見,若果日後創建了始終有你條目,可以合併到那裡;又或者可以在回歸10周年條目中加入「社會反嚮」一段交代。雖然並非凡「惡搞」的東西就不可在維基百科建立條目(如「巴士阿叔」),但按目前情況而言,似乎沒有足夠的重要性建立條目。—Clithering of Kowloontête-à-tête2007年5月30日 (三) 18:03 (UTC)[回复]
  • 暫時(○)保留 -- 中文維基已處理過不少關於熱門話題的文章了, 近例有巴士阿叔高琳琳, 結果都是保留, 而高琳琳一文更刪除了兩三次後, 被不同人重建, 才得以留在這裡。我想, 這些事都長了我們的經驗, 遇到這些文章時, 與其刪除, 不如暫時保留, 一個月後重新拿來看, 就會比較知道這是短暫話題, 還是有重要性的文章。(昨日在Google 搜尋 "福佳始終有你" 時, 結果是3000多個, 今日已增至 8650個, 事實上這首歌在網上流傳得挺廣泛, 而從搜尋結果看, 亦已超越了 "香港始終有你" 。) --Kevin wong 2007年5月30日 (三) 18:46 (UTC)[回复]
  • (×)删除天上的雲彩 雲端對話 2007年5月31日 (四) 03:43 (UTC)[回复]
  1. 如果說惡搞就不收,那麼維基誌異還不整個刪掉﹖當然,維基百科並不是專守收惡搞的地方,但這首歌確實在香港網客當中引起很大回響。日後維基百科的用家總會需要找這些資料的,所以有收藏的必要。
  2. 不一定需要是獨立條目,如果有原曲香港始終有你、或者香港回歸十週年之類的條目,可以改列到那裡。這是民間對官方活動的其中一種反應。
  3. 還有,林忌本身就是改詞者(即這首歌詞的原作者),為何無權投票﹖
而且改詞就是重新創作,怎能算侵權呢﹖—圖門縣候補知縣 2007年5月31日 (四) 15:28 (UTC)[回复]
Mewaqua,你自己去Youtube看看才講什麼叫沒反響。支持刪除或反對刪除完全不用講理據,純粹自由心證,那不如不要去編維基。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5:34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 (:)回應,在 Youtube 連奪三十三個榮譽,四天之內收看了 142,013 次,報上蘋果日報、香港電台幾次報導、星期天有線財經資訊台的香港刺針梁文道的專訪,如果這樣都算沒有反響嗎?那麼皇仁的 10A 生數目,為何要保留在維基?Kevinhksouth,你師兄孫中山當年也勾結外國勢力,推翻滿清政府,他也別有用心,不如把皇仁和孫中山的條目也刪去了,好嗎?老梁有這樣教導過你嗎?你是哪一屆皇仁畢業的?你還是孫中山、廖仲愷、司徒華與湯家驊的師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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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 2007年5月31日 (四) 15:39 (UTC)[回复]

恕我直言,我本身正是傳媒人,香港的傳媒自我審查也不是沒人知的。如果只有《蘋果日報》和香港電台報導過,就不叫廣泛報導,此例一開,恐怕日後有關六四那些可以一律刪光光。請用邏輯來思考問題。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5:44 (UTC)[回复]
  • 其實很簡單,全世界不是只有香港,所以六四那些當然不會一律被刪光光;若其他事物只有在香港發生、出現的,會因為媒體自我審查、封鎖消息,因而知名度不足被提刪者其實也是沒辦法,當事人想要民眾產生共鳴,只有靠自己的宣傳,但絕對不是宣傳到維基百科上面來。就好像我知道明明台灣香港有比鼎泰豐好吃的包子,你不能說鼎泰豐都可以寫了,只要比鼎泰豐更好吃的,就算沒知名度,一定都可以寫;事實上,就算這家店是被鼎泰豐惡意競爭搞到沒人去吃、沒人知道也不代表足夠上維基百科。(最後再重申,其實我並不覺得一定要刪。)未命名 2007年5月31日 (四) 18:31 (UTC)[回复]
以類似的理由,胡戈的全部片子也可以刪掉了,因為其知名度和本片一樣,均是非常局部,只是一個是內地,一個是香港。 --147.8.194.48 2007年5月31日 (四) 19:46 (UTC)[回复]
六四事件是被廣泛報導過的,這點應該不用爭議,這例子比較起來不太好。另外,youtube上的所謂33個排名很多都是重覆的,這樣的列舉真的具有說服力?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31日 (四) 21:55 (UTC)[回复]
  • 暫時(○)保留 對於歌曲本身的性質,無論惡搞與否我相信並不足以影響應否保留在維基。問題在於其重要性。一方面如Martionei所言,只有《蘋果日報》和香港電台報導過未算廣泛報導。第二方面這首歌發佈日期在5/26日,只是數日時間未足以見到其重要性。上年巴士阿叔事件可是持續了超過一個月的。不過,我也注意到唔少香港的forum和blog有提及這首歌。所以我也recommend暫時保留,一個月再睇一睇是否值得保留。—gabefung 2007年5月31日 (四) 17:52 (UTC)[回复]
同意gabefung的見解。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31日 (四) 20:29 (UTC)[回复]
無共識保留的條件

根據Wikipedia:刪除守則:「刪除或保留意見如果爭持不下,管理員應當考慮進行無共識保留,亦即頁面暫時維持現狀,管理員暫時關閉相關討論,並予以標識為「無共識保留」。這並不代表對現狀的認可,而是把爭議留給各方繼續討論,以達成共識。任何維基人可以在時機成熟時再次提出相關請求。」

其實刪除守則已為我們提供一個很好的方法,去處理這些糾紛。否則,又是你刪了,我重開,你再刪,我再開的局面。--Kevin wong 2007年5月31日 (四) 17:58 (UTC)[回复]

是的,不過目前還可再討論一下。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31日 (四) 20:29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保留,什麼叫做惡搞呢?惡搞的定義是什麼呢?把同一首曲編作另一個詞就叫做惡搞嗎?那麼Kevinhksouth 母校皇仁書院的校歌,也是同了英國學校的旋律,從來沒有任何報紙報導,又是不是惡搞?如果今天有人開了一個皇仁校歌的條目, Kevinhksouth 你也會說這是惡搞,要刪除嗎?
如果諷刺時事的算是惡搞,談歷史文化的也算惡搞,還是因為只有「網上版本」就算惡搞?那麼只有網上版本的維基百科本身,又是不是惡搞?
請不要把「巴士阿叔」拿來和「福佳」比,前者是一位阿叔用粗口鬧人,後者是一首非常嚴肅追求民主的歌曲;但是偏要有這麼多人,想著辦法要找理由令這個落選--由侵權、惡搞、一份全港銷量數一數二的報紙,一間全港收聽率數一數二的電台報導,也說報導不夠廣泛;難道你要告訴香港人,文匯大公新晚報這些十數份銷量數字和蘋果完全不能比的報紙報導,原來比起一份賣三十多萬份「大半版」的編幅,更「廣泛」嗎?請問維基所需求的報導,是要看報紙的數量,還是報紙的銷量呢?一個網上的百科全書,卻對網上內容進行杯葛,說網上內容是「惡搞」,真的很諷刺--林忌 2007年5月31日 (四) 18:58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 (!)意見,1.歌詞部份恐涉及侵害著作權:改編歌詞是否侵害原歌詞的著作權(著作人格權中的同一性保持權),此其一,改編歌詞本身即使未侵權,亦非採取開放授權,與維基開放授權政策相違,此其二,原作者是否同意他人再加以改編,此其三;2.重要性恐嫌不足,需要經過時間考驗;3.可供查證,無問題;4.「百科不收錄原文」亦請考量,刪除原文後是否仍可支撐起一個百科條目應有的架構,如無,應與其他條目合併;5.條目本身確有以上疑慮,本討論刪除宜就事論事,歌詞固然敏感,但因為提出刪除討論者的出身,上綱到箝制言論自由云云並不足採。謹提意見如上。--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5月31日 (四) 19:03 (UTC)[回复]
  • (!)意見 個人"對重要性恐嫌不足,需要經過時間考驗"這為同意。以巴士阿叔事件為例,重點不是在於其背後意義,而是事件持續了超過一個月以上,Youtube總收看次數在一個月內超過700萬次,比多份香港及海外報章和電視台"多次"報導,事件也也引申了大量by product, 如逾50個不同的修剪版本,處境劇,宣傳海報和廣告引用了事件的口頭禪等。而福佳這首歌,由發佈到現在還不到一個星期,就算曾經比蘋果和電台報導,也不足以見到事件的重要性。要知道自從巴士阿叔事件後,本地報章紛紛在網上搵新聞,而蘋果每日更是有一版專講網上最流行的消息新聞,所以"暫時"未能見到其真正的重要性。—gabefung 2007年5月31日 (四) 19:27 (UTC)[回复]
  • (:)回應,作為網上的百科全書,原來對網上發放的內容是採取歧視態度的嗎?必須要有七百萬的歌曲才可以刊在維基嗎?這是誰訂立的例?六月一日晚上十一時,香港電台第一台將會作出一個半小時的節目《講東講西》,去討論這首歌;六月三日早上十一時半,香港有線電視財經資訊台梁文道主持的節目,亦是專訪這首歌,不知道這樣足夠有「資格」列入一本「網上百科全書」嗎?還是由今天起,所有中文維基內,凡沒有「巴士阿叔」的知名度的東西,全部要刪掉呢?--林忌 2007年5月31日 (四) 19:49 (UTC)[回复]
  • (:)回應,「六月一日」和「六月三日」都是未來的事(以目前來說),首先這些都是將會發生的事,這些事都未曾在大氣電波中傳播我們又怎樣去確定其重要性?!身為當事人很理解你的控訴,但你有理解到事件的影響性尚未發揮到大家都感受到的地步嗎?你目前的說法是要將事件的影響力傳播開來而不是讓事情的影響性自由散播。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31日 (四) 21:37 (UTC)[回复]
  • (!)意見,香港的普通法和內地及台灣的大陸法不同;如果你們要用內地或台灣的法律來管理香港人的條目的話,這是否越界執法? 你們還尊重我們香港人的法律嗎?當事人要清楚,在我和 martin 發言之前,連續幾天,幾位建議刪除的人士,提出的藉口只有兩個 1. 侵權 2. 惡搞,而這兩個藉口都是邏輯上詞不著腳的; 當站不住腳之後,有關人士就提出「不夠廣泛」作藉口;一份全港數一數二的報紙,比起其他十數份的報紙加起來還要強;一段四天累積十四萬多 Youtube 收看的「廣東話」歌曲,你們完全不接受這些數據;告訴我,這是公平公平的方式嗎?
的確,保留不保留只是小事一件;但如果你們決定濫用手上的權力,去越界對香港的法律、傳媒作出干預的話;很簡單,我們只有發動香港人以及傳媒的力量,去要求把中文的 database 分離開去;你們的所作所為是因,我們的回應是果;請不要再顛倒邏輯,倒果成因。
林忌 2007年5月31日 (四) 19:15 (UTC)[回复]
這是一件好事,不過改編歌詞算是半原創的作品,是大家需要注意的。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31日 (四) 21:37 (UTC)[回复]
  • (○)保留根本上,就不應一開始便刪,刪除永遠是最後手段,而且一定深思熟慮,可以快速刪除的條文,事實上應該只有廣告同常人明眼都知的惡作劇。特別我要點名中國用戶的原因,因為百無一用是書生,已經不只一次,與維基人在政治立場有衝突,他被封為人肉金盾也不是第一天的事。Kevin Wong要的,也是我提出的訴求。中文維基有一部分叫中國中心問題,正式方針我是有份撰寫,我重新引用一次,我希望百無一用是書生,以及其他不明就裡的用戶,停止鬧下去,暫緩投票一個月沒有啥大不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對於來自中國大陸的參與者,不應認為維基百科全書就是「大陸的百科全書」。特別是在涉及香港、臺灣的條目,以及中國內戰以及之後的歷史、人文方面的內容是尤其應該注意。一些對於大陸讀者十分平常和以為是「常識性」的概念和觀點,有可能會使來自香港、臺灣等地區的讀者十分驚訝。在這種情況下,編輯者應該注明這個觀點是來自大陸的,而大陸以外的觀點可能會有所不同。」這是中文維基還未分家的理據,如果盡量不刪除方針,以及防止中國中心政策不能妥善忠實執行,算吧,繁體簡體維基分家,台港澳寫自己的,大陸自己寫飽佢。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21:01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 (:)回應,先指出一點這裡是「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而不是「wikipedia:快速刪除」,在刪除投票上管理員只會依照大家討論出來的共識結果去處理,不純粹是去或留,有時還會是移動、合併等。事實上刪除投票是一個很平常的提刪程序,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物我們本身不認識,也有很多我們認為不重要的事物,大家的文化差異、見識和價值的不同也是因素之一。請大家多作善意假定,對事不對人,盡量不要牽扯到其他事來。Stewart~惡龍 2007年5月31日 (四) 21:37 (UTC)[回复]
  • 本來好端端的討論被政治化了,但是誰政治化了這條目呢?根據記錄,是minghong的「不懷好意」,故主張(○)保留。但各位亦宜冷靜處事,先寫了回歸十周年或《始終有你》合併,相信大家都可以接受。為什麼不多走一步呢?—Whhalbert 2007年5月31日 (四) 22:17 (UTC)[回复]
  • (○)保留,支持Stewart的意見。—bstleetalk 2007年5月31日 (四) 22:27 (UTC)[回复]
  • (○)保留,支持Stewart的意見。--惡德神父(來告解) 2007年6月1日 (五) 00:52 (UTC)[回复]
  • 暫時(○)保留:Stewart的意見似乎是目前比較可行的辦法。--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1日 (五) 01:31 (UTC)[回复]
  • (!)意見:我頗為驚訝出現如此多的保留票。但無論共識如何,我想澄清一下部份鼓吹保留人士的錯誤理據,以正視聽:
    1. 很諷刺。到我發表這段意見之時,《香港始終有你》依然沒有人建立,大家卻將焦點只投放在惡搞版上。是否代表原版的重要性、知名度及影響力反而不及惡搞版?為何不考慮在原版中以章節形式簡單提及其衍生作品(惡搞版)?惡搞版以獨立條目存在但原版反而沒有條目存在又是否合理?
    2. 「網上版本的百科全書」絕不等如「必然收錄網上發放內容的百科全書」。維基百科只是前者,而後者相信更適合描述香港網路大典。維基百科絕對不是「網上發放的內容採取歧視態度」,只是該內容需要有一定的重要性、知名度及影響力,否則我隨便到一個討論區發表原創作品,也能收錄進維基百科嗎?維基誌異的那些,正好有足夠重要性、知名度及影響力,所以才得以收錄。我始終覺得,該文收錄於香港網路大典的理據有餘,收錄於維基百科的理據則不足。
    3. 傳統廣泛報道的論點上,有人竟認為《蘋果日報》是「一份全港數一數二的報紙,比起其他十數份的報紙加起來還要強」,真是令我汗顏。又有人提及到「香港傳媒自我審查」、「有關六四那些可以一律刪光光」,雖然我不想討論政治化,但既然有人執意提出這樣的論點,我也會反駁之。例如近期馬力發表六四的言論,除了《蘋果日報》,當日至少《明報》及《南華早報》也放在頭版上。別以為只有《蘋果日報》不會迴避六四的議題。
    4. 有人拿出巴士阿叔高琳琳作比較,理據都是站不住腳的。巴士阿叔得到香港報章、電視及電台的多日報道,甚至外國媒體也有報道,而巴士阿叔的說話更成為當時不少人的口頭蟬。因此,其重要性、知名度及影響力總算足夠,而且同被收錄於英文版本的維基百科。而高琳琳方面,沒有外國媒體報道,英文維基百科也沒有收錄,但至少得到香港傳媒的廣泛關注,大部份報章都有相關報道,而不是只有《蘋果日報》。高琳琳在中文維基百科上被三度提交刪除,最後總算勉強能夠保留。可是,該文的重要性、知名度及影響力連高琳琳也不如,以案例的角度來看,保留理據相當薄弱。
    5. 我想大家留意,支持刪除者不乏香港人,而且沒有任何一位支持刪除者是以政治原因來要求刪除。把話題扯到中國大陸的維基人、扯到中文維基箝制言論自由及進行政治審查,絕對是一種混淆視聽的行為。
    6. 有人開始對人不對事了,更以別人的母校及其校友作為攻擊對象,我感到十分遺憾。還有,想回應一個人的問題,校歌的重要性幾乎不會以獨立條目的形態出現,但可在學校條目中介紹,所以有人建立一個校歌條目,我一樣會支持刪除。
好了。暫時說到這裡。希望經過一些觀點的澄清後,能使各位對該文的存刪有一個更合理的判斷。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日 (五) 02:40 (UTC)[回复]
  • (!)意見:「很諷刺。到我發表這段意見之時,《香港始終有你》依然沒有人建立,大家卻將焦點只投放在惡搞版上。是否代表原版的重要性、知名度及影響力反而不及惡搞版?」對,Kevinhksouth 終於肯面對現實了,為何政府用了所有媒體宣傳的始終有你,在 Youtube 的收看率經過兩個月,也比你稱為「惡搞版」五天低七倍呢? 請回應;「有人竟認為《蘋果日報》是「一份全港數一數二的報紙,比起其他十數份的報紙加起來還要強」,真是令我汗顏」閣下可知全港報紙的銷量是多少?影響力是以報紙的數目計算,還是銷量計算? 你從來迴避數字的問題; 這證明了閣下要求把東西編去另一個地方,是如何的以偏蓋全呢?為什麼你不去讀皇仁舊生會中學呢? 為何在維基不斷宣傳香港網絡大典呢?你於後者身居何職呢?什麼叫「傳媒的廣泛關注」?定義是什麼? 香港電台個半小時的節目不夠嗎? 有線電視不夠嗎? 如南華早報將會報導此歌,報導後你是否切腹收聲?你仍未回應,皇仁校歌是否「惡搞」?為什麼福佳是惡搞,皇仁校歌則不是?閣下提出的理據之單薄,實在令皇仁的校譽蒙羞;因為這間母校不止是你的--你既然把皇仁的相片掛出維基,你就影響了皇仁的校譽,而我就是代表那些全情投入這首歌創作,那些閣下的師兄弟們討回公道。 看看這段最新的廈門大示威片段吧,由早上八時到下五時, 部份報導說:「參與遊行的人包括老中青, 朋友更看到孕婦在場. 本來警察封鎖了到市府的道路, 但遊行人士兩道衝破警察防線. 我的朋友更拾到一隻警察的鞋留作紀念!」這樣的新聞,商台冇報,港台冇報,這就叫做香港的言論自由了!跟據 Kevinhksouth 的準則,廈門大示威這件新聞,一定沒有資格放入維基百科。有些人長期以為清廷可以千秋萬載,有些人以為經濟增長會無了期上升,超英趕美甚至衝上火星,卻偏偏看不到,沒有一個更開明的政治體制,在社會各種不平衡的力量拉扯之下,必定會粉身碎骨。親眼用閣下的眼睛去看一看吧,為何愚昧的人們,永遠都要走在資訊與時代的背後。林忌 2007年6月1日 (五) 9:10 (UTC)
  • (:)回應 從Google搜尋結果看,香港《始終有你》那首政府歌,一兩天內早已被福佳超越了。如果你嫌沒人關注《始終有你》,不要等吃免費午餐,自己動手吧。
  • 我也同意這個討論很政治化,例如「鼓吹保留人士」這個字眼就很政治色彩。但今次很多人關注的,反而是話題作品的處理,這在巴士阿叔高琳琳徐步高均曾發生。--Kevin 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4:44 (UTC)[回复]
請勿人身攻擊。— 2007年6月1日 (五) 09:19 (UTC)[回复]

我覺得可保留或合併,故只回應後三、五、六點:

  1. 香港新聞界的自我審查,是存在的。亞視、東方的轉向是很好的例子,但在今次事件上明報的確有放頭條。問題是:在香港做新聞可以去到什麼程度?
  2. 提出刪除是來自北京的朋友,引起聯想亦非不可能。老實說,在維基有幾位朋友似乎以刪除為一種職志,也會令人感到不舒服。
  3. 我也不認同出到母校、校友作為要脅招數。學校是一種社會化的工具,但只是整個社會的一部份。別給太大的壓力了。

Whhalbert 2007年6月1日 (五) 02:56 (UTC)[回复]

  • (○)保留或應加入始終有你條目,那首原曲在香港電視日播夜播,這個版本在網上熱播。我個人認為,保留一條目的理據,不是有幾多份報紙報道或幾多本書曾經刊載,又或英文維基有沒收錄,而在於此事,對某地的民生、文化等等的影響。如果人人都用瞎子摸象的方法去評定某條目的存在價值,不如真的了解一下,此條目對於目標觀眾(香港人)的重要性。--Chainsawriot 2007年6月1日 (五) 03:05 (UTC)[回复]
  • (○)保留同意Chainsawriot 的意見,福佳對港人有一定程度的意義,而且在網絡流傳廣泛,是港產的internet phenomena, 其他地區人士假若要知道福佳是甚麼,可來維基查詢.nikitac2007年6月1日 (五) 03:46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合併可以先合併至始終有你。-小薯餅討論頁2007年6月1日 (五) 04:22 (UTC)[回复]
(○)保留暫時保留,視乎條目質素提升情況。-小薯餅討論頁2007年6月2日 (六) 16:07 (UTC)[回复]
(:)回應唯有包一容點,向他們解釋吧!-小薯餅討論頁2007年6月1日 (五) 06:35 (UTC)[回复]

  • 七票(×)删除,十二票(○)保留,一票(±)合併,歡迎繼續討論,但請勿將理性的討論政治化。—J.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7:27 (UTC)[回复]
  • (○)保留維基百科的人何時變了如此愛護「一國兩制」,對一篇有關反對中共治港的歌曲有異議?--Mungs 2007年6月1日 (五) 08:30 (UTC)[回复]
  • (○)保留對所提出的歌詞部份侵權問題有所保留,不作任何評讑。但建議須把歌詞注釋部份重新撰寫,以保持條目清晰及質素。--Takki --- Animax的天字第一號觀眾 2007年6月1日 (五) 08:44 (UTC)[回复]
  • (○)保留條目本身內容的確有待補充,但如果說因為意義不明而刪除的話,應當誰來訂定「有意義」的準則?至少我看到該條目有發展的可能性,就擱在一旁等待補完也是應有的量度。Kenka 2007年6月1日 (五) 09:51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意見:我對於有人繼續stereotype支持刪除者等同支持中共者,以及繼續作出人身攻擊,感到極度遺憾及失望,並希望有關人等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現時支持保留的聲音已佔多數,為甚麼還需要用到這些難堪的說話去打壓支持刪除者?為何你們不容許不同的意見?我衷心希望之後的討論能夠可以保持對事不對人、理性,以及懂得尊重他人。多言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1日 (五) 12:01 (UTC)[回复]
  • (!)意見:Kevinhksouth 兄,從你見到我說老梁,說孫中山,再看看最近的新聞, 你應該估到我為什麼這樣「激動」吧。如果你不開心,我願意向你陪罪,但亦希望你明白,那木綿樹旁的校舍代表了什麼;而你的一言一行都對這間百年老店有很大的影響。這是作為這個身份一生都要負擔的責任和代價--林忌 2007年6月1日 (五) 14:10 (UTC)[回复]
  • (○)保留,比《此終有你》更有感染力,YouTube 上好評如潮。→lamkiuwaiTalk2007年6月1日 (五) 12:25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中立 這文所描述的歌和社會現象有關,比"巴士阿叔"更有重要性,絕不是惡搞;所以這文其本上可以保留;即使是惡搞,大抵可放在維基誌異上;犯不著去刪。可是歌詞部份則要刪除,因為歌詞並不是自由版權--GFDL的, 如果原作者可以開放歌詞的版權, 那歌詞則可以貼在條目上, 否則歌詞部份予以刪除。奉勸以上人士,這場"提請刪除"是維基原則上的事,而把這次投票訴諸政治是不當的,大家請留意這點,不然再多的討論是沒意義的,更有機會破壞維基百科的質素--黑武士仲尼 2007年6月1日 (五) 14:09 (UTC)[回复]
  • (±)合併始終有你(×)删除歌詞。Eky- 2007年6月1日 (五) 14:30 (UTC)[回复]
  • 以目前的状况,似乎应该合并到香港始終有你里比较恰当了。另外,讨论应该围绕条目内容以及相应的wikipedia政策,请不要无端揣测他人意图,更不用泛政治化。wikipedia不是民主试验场,也不是政治论坛。更不是宣传某个事物的场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1日 (五) 14:33 (UTC)[回复]
(:)回應 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討論。至於侵權的問題我相信上文已經討論完了。--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Gabefung討論貢獻)於2007年6月1日 15:10加入。
  • (○)保留想問一下"歌词部分侵权"是哪部份? 侵了誰的版權? 有關歌曲引起當地作者當地(香港)極大迴響, 電台、電視及報紙都有報道,相信其重要性不差吧?(User:劍魔) 2007年6月1日 (五) 15:58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意見:我認為,歌詞如果沒有用有版權的音樂唱出來,應該可以算是一篇獨立的作品(好像一首新詩),不過沒有音樂性罷了。所以這篇歌詞的版權問題,如果林先生可以作者的身份在個人網站上,明確宣告歌詞以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GFDL)發布,或更進一步發放到公有領域,可說是已經解決了大半。但小弟看過閣下的Blogspot,都沒有找到類似的授權宣告。維基百科的嚴格版權規定,不是為了剝奪自由,相反的,是為了保護自由——保証任何人都可以把維基百科裡面的內容無限量的複製、發售,而不用擔心被控侵犯版權。純粹授權維基百科使用是不足夠的,如果林先生誠意希望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傳播這歌詞,應該把它發放到公有領域。林先生願意這樣做嗎?--Computor 2007年6月1日 (五) 16:12 (UTC)[回复]
(:)回應 以你網站所寫: "有關「福佳始終有你歌詞」以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GFDL)發佈。Copyright (C) 2007 林忌 每日一膠.荒謬的香港。Everyone is permitted to copy and distribute verbatim copies of this license document, but changing it is not allowed." 但是 GFDL的發佈要求是: "Same rights to copy, redistribute and modify a work and requires all copies and derivatives to be available under the same license. Copies may also be sold commercially, but if produced in larger quantities (greater than 100) then the original document or source code must be made available to the work's recipient."—gabefung 2007年6月1日 (五) 16:52 (UTC)[回复]
(:)回應:Hope that this time is okay. I have just updated the page. I have read a lot of documents. Copied manytimes from the Wiki GFDL site, but none of them fufilled the requirement.--林忌
(:)回應 最重要你要明白依家你現在的授權,不單止把歌詞可以讓人無限量的複製、發售,而且其他人可以更改後再發佈開去。:) —gabefung 2007年6月1日 (五) 17:54 (UTC)[回复]
(:)回應百無一用是書生,不知你虛偽夠未,人肉金盾?搞政治的是你,不是香港人。你的意圖不用測的,正如毛澤東說,根本是陽謀。我倒明,對中共情治人員,抽水技巧很有必要。如果想維基避免政治爭論,第一要務是如果沒有仔細解釋,不許百無一用是書生亂掛NPOV模板。Martinoei 2007年6月1日 (五) 18:23 (UTC)[回复]
請勿人身攻擊。— 2007年6月1日 (五) 18:37 (UTC)[回复]
(:)回應 再更新了一次, 英文版寫得明白太多....—林忌 2007年6月1日 (五) 14:17 (UTC)[回复]
  • (×)删除 我想問,現在投票(尤其是投刪除票)是不是必需提供意見?個人沒有興趣捲入爭論,只想投票,如不行的話那就請無視我的票,謝謝! -- 英仙座 2007年6月2日 (六) 03:19 (UTC)[回复]
  • 暫時(○)保留,我並不認同作辭者的政治觀點、也不認同上文對人作人身攻擊者,只根據以下數點:
  1. 版權問題:維基的伺服器位於美國,根據美國版權法有關諧仿的案例(請參見Suntrust 訴 Houghton MifflinCampbell 訴 Acuff-Rose Music, Inc.),這類衍生作品即使作商業發行,也不一定影響原有作品版權人的利益,不屬侵權,何況本歌以GFDL發佈。
  2. 知名度及重要性問題:同gabefung,如果日後未能證實其知名度受一定支持,再刪也不遲。
我理解百無一用是書生為維護維基付出的精力,也同意維基上有些文章長度過短、知名度存疑以致不堪入目;但本篇文章的行文和論述尚可接受,只希望今後編輯能夠在引文方面下點功夫(例如本文香港電台有線電視「相繼報道歌曲走勢」,究竟是在幾月幾日在甚麼節目內播出的?),認真參考WP:CITE上的指引。--Carlsmith 2007年6月2日 (六) 03:43 (UTC)[回复]
(:)回應請參考 http://plastichk.blogspot.com ,蘋果於五月廿八及六月二日報導,港台於五月廿九早上八時多晨光第一線,六月一日頭條新聞,講東講西,有線將於明天六月三日早上十一時半,我沒有權限去update—林忌 2007年6月2日 (六) 4:56 (UTC)
  • 我很清楚講,這不是人身攻擊,而是百無一用是書生,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他的人是有問題,由2004年到2007年亂刪文章不計其數,次次扮政治中立,實際幫老共講好說話,他已是香港不少博客點名攻擊對象。如果維基中文的一眾管理員是懦弱怕事的,好了,我就向Jimbo提出繁簡分家。如果對方文明做事,沒問題,我可以道歉,但這傢伙是2004年開始每天如此,如果維基中文可以縱容人肉金盾,大家還去抗議什麼中國防火牆。我這些討論串我擺明要討伐百無一用是書生,我不會刪,他可不要像縮頭龜般潛水。我要的結果是,百無一用是書生除非每次能提出具體而實際的論據,否則他沒有掛NPOV模板的資格。維基不需要人肉金盾去歪曲是非黑白。

Martinoei 2007年6月2日 (六) 04:43 (UTC)[回复]


八票(×)删除,二十二票(○)保留,兩票(±)合併,一票(±)合併始終有你(×)删除歌詞,一票(=)中立歡迎繼續理性討論。請勿把討論政治化及對其他用戶人身攻擊。--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5:47 (UTC)[回复]

請理性討論,人身攻擊是絕對不被允許的。--Jnlin討論2007年6月2日 (六) 07:28 (UTC)[回复]
(!)意見,反對合併,這首歌曲不宜大篇幅地放在《始終有你》條目中,只能在該條目中略作介紹,否則會蓋過《始終有你》條目的主體部份。Stewart~惡龍 2007年6月2日 (六) 09:34 (UTC)[回复]
(○)保留吧!能夠引起這麼大回響的惡搞文章,這應該不是第一次了吧?而且寫得那麼好,我看不出要刪除的理由。-石添小草 2007年6月2日 (六) 09:37 (UTC)[回复]
(!)意見始终是一香港網上一件大事, 不能因影片的內容而刪除 p.s. 港台節目晨光第一線主持曾智華曽在2007年5月29日在"江湖傳聞"之環節內曾談及此短片, 時間是8.20 a.m. -8.30 a.m.左右 -saki 2007年6月2日 (六) 13:41 (UTC)[回复]
身為管理員卻拋身一起與對方搞人身攻擊更不可取。—Whhalbert 2007年6月3日 (日) 03:26 (UTC)[回复]

七票(×)删除,二十六票(○)保留,三票(±)合併始終有你,一票(=)中立。歡迎繼續理性討論,請勿把討論政治化,亦請勿對其他用戶作出人身攻擊。—J.Wong 2007年6月3日 (日) 03:40 (UTC)[回复]

  • (○)保留。絕對支持保留,現已引起這麼大的回響,應預計到這歌曲潛在的影響力吧。如果國內編輯是因為不明白這歌的影響力和重要性或內在的意思而刪除此文章的話,恐怕很多香港的事件都應刪除了吧,我說得對嗎?從另一角度去看,我們港台澳的人也很不明白國內的某些東西為何會在維基百科內記載,百科全書就是要讓大家認識更多,我將我所認知《福音始終有你》的相關,介紹給大家去認識,難道這有問題嗎?另外,我亦很同意Whhalbert的說法(老實說,在維基有幾位朋友似乎以刪除為一種職志,也會令人感到不舒服。),希望能關注這個問題。—Kklok 2007年6月3日 (日) 06:02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保留。不如從巴士阿叔事件開始看吧。巴士阿叔在這個時間大概也有這麼多人看了,為甚麼刪除呢?因為你的個人意見嗎? kYLE RaymonD GIGGS 2007年6月3日 (日) 07:31 (UTC)[回复]
  • (!)意見小生以現存的條文與當時的條文作比對,認為已作出很多改善。條目質素已提高,且達到條目中立原則。內容充實報導,並且依事實道出;再者條文已沒有侵犯,或條文偏重任何一方。再者由於得到香港最少三個媒體的報導,可見本條文的地位與巴士阿叔不相伯仲。因此小生會維持當時的決定,投予(○)保留一票。同時亦建議把此條文立作獨文條文,無須與始終有你一條文合併。--Takki --- Animax的天字第一號觀眾 2007年6月3日 (日) 09:22 (UTC)[回复]
  • (=)中立:香港的事情我不清楚,當然我也不是來討論這個主題。只是我想問管理員和行政人員,不管你們的看法如何(當然本人對此條目沒意見也沒感想),現在保留票是反對票的3倍以上,且討論時間應該快5天了。按照以往規定該條目是可以保留下來了,而你們一直不肯定案的理由為何?還要繼續討論作什麼呢?我很懷疑你們的動機所在。山本佑一 2007年6月3日 (日) 11:13 (UTC)[回复]
  • 暫時(○)保留,這首歌(或MV)的重要性和知名度還要經時間考驗,但不需要延遲投票。就算刪除了,如果有足夠重要性和知名度,則也會有其他人在刪除後重建。支持這首歌、這MV的人現在要做的是一邊爭取保留,一邊搞大它以使它更重要更知名。個人建議的方法有以下:
  1. 學《頭條新聞》所說,找人寫普通話版歌詞,找人唱普通話版,最理想的情況是,這MV可以在曾特首上北京前在北京廣泛流傳。以受到一眾愛共憤青猛烈抨擊為最好。
  2. 增加副產品。由歌詞衍生各種口頭禪、「金句」;由這MV衍生出各種改版。
  3. 把事情白熱化。在六四和七一播這首歌,盡一切辦法抄作這首歌這MV,引起各種關注、討論。訪問馬力對這MV的看法。
  4. 連帶事件。能掀起各種連帶事件是最好不過了。例如有人投訴MV或歌詞不雅,好像很難吧,因為明光社不會有興趣。
惡搞的東西不是應收錄在香港網絡大典。只是惡搞是互聯網上一個重要文化,很多網民都喜歡惡搞,因此,香港網絡大典收錄的條目很多都和惡搞有關。而且,香港網絡大典條目並不太應以惡搞形式編寫,因為這樣會使局外人嚴重看不明白。純粹想惡搞的話,偽基百科更適合。只希望香港網絡大典的條目能做幽默與認真並重。

Wikia計劃本身就是可以用來收錄不適合維基百科的內容,如果改編歌詞部份不適合放在維基百科的話,完全可以放在香港網絡大典。還有其他與這首歌相關的衍生創作或二次創作的內容、各種報導也可在合理範圍內記載於香港網絡大典。

以下為政治化內容:
  1. 希望Kevinhksouth明白,「別有用心」四個字就很政治化了,你已經觸動了一些香港人的心靈,「別有用心」是中共常用語。
  2. Martinoei,這裡每一個編輯都有資格掛NPOV模板,這是維基百科賦予的,你提出陰謀論(或陽謀論)應該以確切數據支持,不應該學中共那樣。我亦反對繁簡分家,這樣不方便華文用戶,也會使大家聽不到或不方便聽到其他人的觀點。容不下他人的觀點,阻撓人接觸其他人的看法,和中共無異。面對中共的阻撓,不應該回避退縮,我們還有堅持的本錢,我們應該把維基百科向全世界發揚光大,就算在中國大陸也一樣。—LungZeno(talk) 2007年6月3日 (日) 12:50 (UTC)[回复]
  • (!)意見 - 我看到林忌在「中文維基百科黑色的一天」討論串中聲稱「有熱心網友,把《福佳始終有你》的歌詞,在維基百科建立條目。原本我對此事不知情,可是卻被告知,有一名來自內地自稱「百無一用是書生」的網友,以此歌詞 1. 「侵權」 2. 「惡搞」為理由,要求刪除……結果有網友聲援,其戶口立即被封……」,真的有用戶因此被中文維基百科封禁了嗎?是誰?我感到費解,如果是事實,請相關人等拿出証據,如果不是,請作出澄清。--Mewaqua 2007年6月3日 (日) 13:16 (UTC),後有修改[回复]
  • (○)保留。這條目的刪除的原因是「重要性不明,而且歌词部分侵权」。論「重要性不明」,我相信不少次文化產物、甚至一些藝術創作也可能屬於重要性不明。至於侵权,我不清楚這是指歌词侵犯原作的版權,或是指條目會侵犯改词人的版權。如果是前者,恐怕次文化、惡搞文化的條目也要被刪。如果可以,希望也不要合併。--SunnyChow 2007年6月3日 (日) 15:23 (UTC)[回复]
  • (○)保留。中文維基百科已收錄過數篇類似惡搞的條目的了。--Hello World! 2007年6月3日 (日) 16:05 (UTC)[回复]
  • (±)合併始終有你。--Gakmo (Talk) 2007年6月3日 (日) 17:41 (UTC)[回复]


維基分裂的主張

如果中國用戶不想中文維基分裂成台港澳維基,以及中國維基的話,請留意這首歌已是香港一個重要文化現象,或容有編輯必要,但如果濫放刪除標示,我是準備提出維基分裂的主張。 現在需要是搞好中立性,以及按時充實資料。Martinoei 2007年5月29日 (二) 15:17 (UTC)[回复]

我不評論將此條目提交刪除請求是否恰當,但在條目中掛上提刪模板,是提交刪除的程序之一(使其他人知道這個條目正被提交刪除討論),因此並不存在「濫放刪除標示」的問題(請參見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另外,在討論結束前也不應移除該模板。--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31日 (四) 14:58 (UTC)[回复]
我本來已經覺得提交刪除討論,簡直被濫用了的機制。我已經提出暫緩投票,刪除亦是最後手段,但那位大陸人有聽嗎?你封禁我戶口的話,我立即退出,簡單。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5:15 (UTC)[回复]
不要以「退出」來威脅大家,放上刪除模版正是討論是否刪除這條目的開始。無疑,這作品會引起部份人的共鳴(包括我在內)。但是,既然有人提出異議,就應該用理據說服,而不是以強硬的態度來「如果你們不......我就......!」以主觀的角度來看,這樣對爭取支持票也很不利。- 小薯餅討論頁2007年6月1日 (五) 04:27 (UTC)[回复]
2004年討中國中心原則時,我早預到有這一天,當時我提出要特別提醒要小心中國用戶的自大作為,當時決定移除有關部分正是百無一用是書生。這傢伙是點名討伐對象,等著瞧好了。人肉金盾不除,這件事很難解決。Martinoei 2007年6月1日 (五) 07:30 (UTC)[回复]
請勿對其他用戶作人身攻擊。— 2007年6月1日 (五) 13:53 (UTC)[回复]
我認為要特別小心的是用戶Martinoei - 黃世澤, 看看現在誰是自大好了, 也請去google查查黃世澤先生的資料. 。[香港網民] 2007年6月5日 (二) 13:26 (UTC)

我想問,大家掛模板前有任何討論麼?沒有!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4:49 (UTC)[回复]

提交者是以「重要性不明」為由提交刪除的。這似乎並不需要在事前作甚麼討論就可提交了。--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5月31日 (四) 14:58 (UTC)[回复]
我想問儘量不刪除原則去了那個星球?重要性不明有仔細解說嗎?如果可以如此亂搞,我不如退出維基吧。Martinoei 2007年5月31日 (四) 15:13 (UTC)[回复]
對了,我也忘記有{{importance}}這個模板了(有人在那個刪除討論提出先行掛上這個模板的建議),而我也已經表示贊同了。--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1日 (五) 01:35 (UTC)[回复]

中立性

歌詞內容正掛上NPOV模板,即等於說歌詞內容有「改善」空間,這是很有趣的問題。《馬賽曲》宣揚復仇和法國中心,犯了地域中心;《義勇軍進行曲》說「中華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這是準確性有誤吧。我們... 怎可能提出修改一篇作品的原文呢?--Kevin wong 2007年5月31日 (四) 17:48 (UTC)[回复]

請掛上中立性有爭議的人提出原因。— 2007年6月1日 (五) 01:26 (UTC)[回复]

……這的確是有問題。--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1日 (五) 01:35 (UTC)[回复]

應該是把個人對歌詞的觀感,投射至文章以上。已留言給User talk:Wong128hk等待回應,但因為模板問題太明顯,故先行移走NPOV。--Kevin 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4:26 (UTC)[回复]

當然歌詞是沒有改善的空間,但歌詞的進釋是可以改變的。註解時,並不應該像歌詞一樣再去反映對香港政府的不滿。只應簡略註明某些字詞,如IQ唐=唐英年等。和在這首歌列出的事件發生時,又是否只有不滿呢。我們應該盡量列出當時港人的觀點。否則,這不是有違中立性嗎?或許本人有機會放錯了模板,如是,敬請原諒。—J.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06:28 (UTC)[回复]

「註解時,並不應該像歌詞一樣再去反映對香港政府的不滿。」這一說法扭曲了翻譯中關於「信」、「達」的原則。翻譯並非要鼓吹或宣傳內容,而是以信達原則,將作者的意思準確地呈現,例如,作品是讚揚政府,翻譯人不論對政府多不滿,譯文也不應滲入個人觀感。把個人觀感投射至翻譯之上,正是J. Wong意見中最大的癡瑕。--Kevin 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11:11 (UTC)[回复]

歌詞

其實真的有需要放歌詞嗎?—gabefung 2007年6月1日 (五) 10:27 (UTC)[回复]

有助文章完整性,讓人一目了然地看到為何歌曲會引起關注(又或爭議)。--Kevin wong 2007年6月1日 (五) 18:35 (UTC)[回复]
作者同意放在這裡。—khris 2007年6月2日 (六) 13:53 (UTC)[回复]
請在此頁列名版權信息,否則歌詞會被刪除。 -- 謝利孟 2007年6月5日 (二) 07:34 (UTC)[回复]
(!)意見:放到維基文庫好了。 -- 謝利孟 2007年6月5日 (二) 07:52 (UTC)[回复]

我错看成福娃始終有你了……

能解释“福佳”是什么意思吗—67.15.183.5 2007年6月1日 (五) 13:50 (UTC)[回复]

文中有這句:「仆街諧音,但創作人說是福運之意」,信不信則見仁見智。—J.W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5:00 (UTC)[回复]
P.S. 「仆街」是一粵語髒話。--Moonian♨一盅兩件貢獻 主要 全部 2007年6月2日 (六) 05:07 (UTC)[回复]
即「仆倒在街頭上」的意思,是用來罵人的。--minghong 2007年6月2日 (六) 07:26 (UTC)[回复]
唔係指「仆街」,作者解釋:

福佳一字根據原作者林忌,乃代表「福」和「佳」的意義,這兩個字在中文都非常吉利,非常適合各類既「福」亦「佳」的人士使用;就正如立法會議員馬力認為,「屠城」一字需要用科學去解釋一樣,「福佳」和「屠城」的解釋方法類同--如有異議者,不妨向馬力議員,或民主建港聯盟投訴。[2]

--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2007年6月7日 (四) 09:53 (UTC)[回复]

明明就是廣東地痞罵人的粗話,還騙誰。一看歌詞就知道是香港的地痞流氓寫的,不堪入目。 --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2:57 (UTC)[回复]
首先你要尊重香港是一個自由社會,不要給人亂套帽子。另外,請看討論頁的規則「請不要將討論頁當成討論這個主題的論壇。」— bananasims對話 2007年6月7日 (四) 13:44 (UTC)[回复]
那份垃圾蘋果日報不是也常常亂套帽子嗎?你這是在搞雙重標準?--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3:49 (UTC)[回复]
別人歸別人,自己歸自己,人家錯了不代表自己可以犯錯。個人觀感的意見,請到相關的討論區發表焯見。 -- 謝利孟 2007年6月7日 (四) 13:53 (UTC)[回复]
這歌詞就是惡俗,寫這種惡俗東西的也不會好到哪裏去。這是事實。 --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3:57 (UTC)[回复]
這是什麼道理、什麼邏輯?寫下「爹親娘親不夠毛主席親」這種大逆不道說話的人,心一定是黑色的。那些描述壞人心理的作家都是黑五類好了。 -- 謝利孟 2007年6月7日 (四) 14:03 (UTC)[回复]
隨便你亂類推好了。--220.246.178.149 2007年6月7日 (四) 14:10 (UTC)[回复]
沒有說蘋果日報沒有亂套帽子,而且不是每位香港人也支持蘋果日報。你這様說人雙重標準也不是又亂套帽子嗎?而且討論頁是改善主題用。建議結束此討論— bananasims對話 2007年6月8日 (五) 01:43 (UTC)[回复]

又是一個左派在亂扣帽子,香港有這種人真是暈死了,乾脆把IP用戶封禁。--甚麼是愛情???(有事找我?) 2007年6月8日 (五) 12:17 (UTC)[回复]

股歌

既放了這首,不如放埋改編自《義勇軍進行曲》,描述內地炒股風的股歌。—khris 2007年6月2日 (六) 13:56 (UTC)[回复]

是的,條目質素十分重要,我並不是要求不斷加入類似條目而不顧質素,只是認為兩者影響性相若而已。—khris 2007年6月4日 (一) 07:07 (UTC)[回复]

音樂與政治

這個話題對於日後研究在香港的音樂與政治的互動相當重要,請管理員高抬貴手,切勿刪除。 — Quest for Truth 2007年6月6日 (三) 18:03 (UTC)[回复]

討論早已完結, 答案是保留。--Kevin wong 2007年6月7日 (四) 06:13 (UTC)[回复]

"....上傳至YouTube後,兩週內已有逾30萬人收看,遠較政府原曲《始終有你》的3萬多為多"

這句話不太邏輯,有人上youtube是為了看正版的MV嗎? 兩個視頻缺少可比性,讀起來怪怪的,麻煩改改.—Anoia 2007年6月7日 (四) 12:29 (UTC)[回复]

    • 我就是香港以外的人,我也在youtube看了原曲。不過我說的不是要從youtube上刪除原曲,而是“”一句話。福佳在youtube上很紅,條目中也需要一句話顯示福佳很紅,不過“”一句話比較范圍太狹窄,讓人認為福佳的點擊量是始終有你的十倍,百倍,很正常。—Anoia 2007年6月10日 (日) 06:56 (UTC)[回复]

福佳的檢討

此對話來自互助客棧, 以作存檔

本討論已經结束。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早前刪除福佳始終有你一文引起的反彈,已超出維基範圍。在博客、在偽基、在香港網絡大典,都可看到這次提名的餘波。我在想,現在維基處理刪除文章時,是否過於機械式,而沒有顧及社群的反彈情緒呢?

如果根據刪除守則, 既然刪除引起很大爭議,已說明它應當「無共識保留」,我原本認為可以馬上結束刪除討論, 把討論遷至討論頁,但據說是因為英文維基不會這樣做,所以這樣做法被回退了。

有留意事件發展的人都知事後發生了甚麼事了。現在看來,如果越早遷移這種具爭議的討論,不但能減少外界以為維基有政治審查,最重要是,勿讓一兩人因為這些提名,而成為群體攻擊的對象。

試想,如果我們在討論頁問:「這篇文章有12345內容,是否適合維基收錄呢?」又或問也不問,就為文章掛上刪除模板,繼而在刪除討論中要求刪文,當事人的感受和旁觀者的反應應該很不同。前者是有商有量,後者是較苛刻。

不是說苛刻一定是壞事,只是機制是死的,面對的人卻是活的。如果不變通一下,風波就沒完沒了。--Kevin wong 2007年6月4日 (一) 19:46 (UTC)[回复]

今次提刪被曲解為政治審查,實屬不幸,只因該惡搞作品恰巧有政治色彩。可以看看提刪者的原因,首先是版權問題,維基百科對版權相當敏感,而絕大部份50年內的歌詞因版權原故均未容許轉載在此。而條目提刪之時,歌詞還未符合GFDL的要求,被維基人以版權為由提刪絕對可以理解。第二是惡搞收錄的尺度,可以看到維基百科內外每個人的尺度並不一樣,有很多站外人士視收錄為天經地義的事,卻不知道維基百科考慮是否收錄時要考慮重要性、知名度及影響力等各方面。我和部份維基人對惡搞收錄的尺度較高,例如影響力更廣泛的巴士阿叔曾幾何時我反對保留,因此我們才會不建議該條目獨立存在。至於後來湧現的保留票,絕大部份是來自香港的,不知道他們對待惡搞收錄的門檻是向來這樣的較低,還是待己以寬、只對香港的惡搞作品持較寬鬆標準。這點我不便評論。但無論如何,我認為投票期7日後才「無共識保留」是合理的,否則便莫視及不尊重支持刪除者提出的原因,阻止繼續討論。未到投票最後一天,也不能確保保留是一面倒的意見,屆時隨時有一些新的對保留不利的理據出現。雖然現在事情已塵埃落定,而在投票結果中保留也成為共識,可是我不覺得提早結束投票較好。對於具爭議性的刪除討論,提早結束可能會引起反效果,不像現在投票期結束才有結果,絕大部份人都會心服口服。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01:35 (UTC)[回复]
有些問題與刪除無關的,例如歌詞。雖然開始時,作者沒有用上GFDL的維基術語(作者最初看來傾向(CC:Attribution-NoDerivs 3.0 Unported),但這最多只影響是否收錄歌詞,與刪除整篇文章是兩回事。這類問題既然與刪除無關,應移入討論頁。
另一些問題,再問下去則沒意思,例如它的重要性。撇除(×)删除遠遠落後的問題外,從一開始就大家都嗅到這次刪除的爭議性。在這情況下,即使(○)保留(×)删除多一點,也不代表可以50:50的投票方法,決定文章去向。刪除守則已說得清楚。 
七天是很機械式的,當兩天、三天、四天已可看到巨大爭議時,一力支持刪除的人,個人上應有量度和胸襟去包容這篇文章的存在;更重要是在處理站務的角度上,應有一點政治智慧,避免不滿之情醞釀和爆發。
我不反對把香港熱門的話題拿到刪除版,只是,可以收手時,就得收手了。
這不但是對保留者的情緒作疏導,也避免因為刪除者繼續失言。例如,要是早點關閉討論,你未必會說他人是「別有用心」,而其他人也不會為那句「別有用心」而作出更大的反彈。--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02:13 (UTC)[回复]
熱門與否實在是見仁見智。以我為例,每日閱讀《明報》,很多時候也會閱讀《星島日報》、《經濟日報》及三份免費報紙,也會看無線及亞視的新聞報道,以及無線的時事節目。然而,我從來未有在這些媒體中的任何一個接觸到「福佳」,絕對不能與巴士阿叔高琳琳比較。我可能真是閱報的數量太少了(支持保留者中有人說過《蘋果日報》比其他所有報紙加起來還要具影響力),可是在我的角度去看,其熱門程度還不至於一定要保留在維基百科。至於「別有用心」,我承認有點兒失言,但僅限於「並不是在最適當時間及場合發表」而已。我始終認為,將維基百科任何討論肆意政治化的分子形容為「別有用心」,是絕對沒有錯的。他們意圖混淆視聽,博取同情,影響投票的客觀環境。我也不願評估有多少支持保留者只是以「反對政治審查」一類政治性原因來投保留票,而沒有真正仔細考慮清楚該條目是否真正合乎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02:37 (UTC)[回复]
不是你的错,是“别有用心”这个词被中宣部用烂了,用得叫人看到就想吐。--Hawyih 2007年6月5日 (二) 03:41 (UTC)[回复]
原來如此,我以後不敢用這個詞語了,可是一時間想不到有甚麼同義詞可以代替,總是覺得「別有用心」是最貼切的。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5日 (二) 12:18 (UTC)[回复]
當你開始猜度別人是用心時,也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了。最糟的刪除討論,就是不再討論文章的價值、提升空間、重要性、保留價值,轉以用胡鬧心理學去說別人的動機,例如,對方是否要借維基宣傳自己?對方是否其心可誅,要分裂維基。那些討論真是很無聊,參與雙方都無聊。--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35 (UTC)[回复]
可是假如如我所說,很多人因為受到誤導而以不恰當的原因作出不正確的決定,那麼那個討論還有參考價值嗎?假如有人故意誤導,我站出來提醒一下大家注意並非錯誤的事。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6日 (三) 11:59 (UTC)[回复]
(!)意見:说到“反弹”,我想不得不提到前些时候美国媒体的报道事件。该报道声称中文维基宣传“另一种历史观”,且不论该指控是否属实,是否有任何理由证明他所秉持的历史观就是正确的呢?要求我们的观点必须与他们一致,这不是强行统一媒体口径么?岂非与麦卡锡主义无异?当然这名撰写者并不一定代表某个政治集团的意见,他也可能只是哗众取宠而已。但我认为上次我们的反应是太过软弱了,只是自我辩白,而没有对对方进行反击。而且事后也没有作出相应的反制措施(比如对更多条目进行重审等等,总不能认为他指出的那几个条目就是问题的全部)。以后这种麻烦很可能还会出现;被大媒体当成靶子,那可要比这里讨论的事件要严重的多。--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7年6月5日 (二) 02:53 (UTC)[回复]
对于条目是否应该收录,每个用户我想都用自己不同的标准。可能我的标准严格一些,或者说传统一些,有的用户可能宽松一些。大家的看法不一样是很正常的,是好事。而wikipedia的目的,我始终认为就是提供一部内容开放的百科全书而已。这里没有政治审查,也没有反政治审查。我们不应该因为某些政治敏感问题,就闭口不言,或者就不能提交自己认为应该删除的文章去讨论。对于任何一种政治势力的妥协或倾斜,都是一种违背NPOV的表现。要记住,我们是中立的。对于用户对wikipedia的不同理解,推荐大家看看Conflicting Wikipedia philosophies,看来我倾向于Deletionism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5日 (二) 03:26 (UTC)[回复]
在站務談NPOV是很不妥當,站務是必然有立場的。例如,維基是人人可以編輯的百科,而非十八歲以上人士才可以編輯,這是一種立場。維基希望大家善意假定,這亦是一種立場,說得玄一點,NPOV本身也是立場。
今次提出處理爭議文章的檢討時,看來亦毋須將「爭議文章」等同成「政治文章」。巴士阿叔高琳琳徐步高都有莫大爭議,但統統無關政治。
問題在於,日後再遇上爭議文章時,應怎樣討論呢?
我本身是反對在「應否刪除?」或「應否保留?」這些具引導性的問題下,去討論爭議文章的去留。 --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29 (UTC)[回复]
可悲的事,事情過後總是這麽冷冷清清;後續的力量總是少了。zzz……很睏 找我 2007年6月5日 (二) 19:31 (UTC)[回复]

在這件事情上,個人反而覺得是部份支持保留的人沒有胸襟氣度去包容支持刪除的人的意見。支持刪除的人反而比較理性。--Jnlin討論2007年6月5日 (二) 03:48 (UTC)[回复]

一個因為重要性而起的刪除討論,最後竟然搞到「自我審查」、「人肉金盾」等等莫名其妙的理由都出爐,甚至連提出者身處的環境都可以成為關注的焦點,這長期而言是對中維不利的一件事情。寫條目的人有必要在條目之中呈現條目的重要性,要讓人一看即知為甚麼這值得維基百科收錄,此乃天經地義之事;有人責怪提刪者「中國中心」,倘如是,則中國中心之人又何必去檢查其他的條目?從發言看來,有些主張保留者卻表現得更「地域中心」:「香港的條目」、「香港的法律」都跑出籠,別人一碰就是成了中國政府的爪牙。要知道,民主是靠實踐的,有人嘴裡喊著民主,所作所為卻比文革中要把人鬥垮鬥臭的紅衛兵還厲害,這是個滑稽的年代,荒謬的年代,人吃人不是新聞,人愛人才是!--Theodoranian|虎兒 =^-^= 2007年6月5日 (二) 16:07 (UTC)[回复]

同意虎儿兄,如果能够就事论事该多好啊。经常提出删除请求当然会得罪人。不同人也会对是否删除表达意见, 但是扯到大陆人提删就是人肉金盾似乎就是在搞人身攻击了。自己的条目被提删,当然会不高兴,但是做人身攻击就过分。 如果没有人提删,我们真的“海纳百川”,估计就没有这么多人参与了。--用心阁(对话页) 2007年6月5日 (二) 16:37 (UTC)[回复]
爭吵總是孤掌難鳴,雙方也有檢討的空間吧。如果仍是將責任歸於一方,而忽略維基的氣氛和環境是否有助和諧討論,似乎也說不過。--Kevin wong 2007年6月5日 (二) 17:29 (UTC)[回复]
既然檢討是雙方的,那麽請提出對制度改善的意見,並實行。刪除投票並不代表刪除;最後刪除與否還是靠共識。不過如何可以從對事不對人搞出某人的操守?希望大家善意推定這是某些人對wikipedia的誤解。提出相關操守意見的朋友請提出理据。總之,請勿破壞長久以來由衆多維基人辛苦營建出來的中立、理性討論氣氛:這是維基百科優於某些論壇和百科之處;也是維基人慕名而至的原因。改一下虎兒的銘言:「越激烈的討論,要用越善意的理性包紮。」,以上。zzz……很睏 找我 2007年6月5日 (二) 19:20 (UTC)[回复]
當條目在建立時,只有蘋果日報有獨立報道。現在已經可以算是廣泛報道(港台、商台、信報)。條目建立時,事情尚在developing,而且有潛力發展(當然,潛力不是簡單可看出來,這更加強調以下論點)。我也反對以提刪作為討論的原則。認為一個條目知名度、重要度不足,可以加入{{知名度}}模版,同樣可以作出討論。要是三十天後,條目無改進才提刪未遲。方針已經說明,重要度是不足以構成刪除。要是以這種大多數提刪意見就刪除一條正在develop的條目,當事情發展過後又要再行建立,是浪費社群力量。我認為這種以「知名度、重要度不足」作為即時刪文理由的風氣不可長。應該針對條目的問題,加上不同的模版,要求社群改善條目。我重申:提刪永遠是最後的手段!我建議早日翻釋這個英文方針:http://en.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Notability_%28web%29 chainsawriot 2007年6月6日 (三) 01:19 (UTC)[回复]
把一个尚在发展,还没有引起多少关注的事物写入wikipedia,不是一个好做法。wikipedia作为全球排名前十的网站,其影响力已经不可小觑。把一些现在看起来不重要、不知名的事物写入wikipedia,正好为他们做了宣传和推广,而这并不是wikipedia的目的。或者这样看,这个事物是否因为被记录在wikipedia而促进了他知名度的提高?如果是的话,wikipedia和广告商也就没区别了。wikipedia只是记录知识,而不是推销知识。而且这样做也会严重影响wikipedia的中立性。我们应该等到事物有了一定知名度和重要性以后,才把他写入wikipedia。—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6日 (三) 07:09 (UTC)[回复]
又請問你,根據我上面引述的英文方針(未有中文翻譯),只要一件網上事物有第三方報道(例如媒體,沒有提及次數),而且有一定知名度,就可收入Wikipedia。那麼在福佳條目建立初期已有蘋果日報報道。這個「没有引起多少关注的事物」是就閣下所處的社會環境及閣下視野而引致,例如你沒用在電視傳媒聽過陳松青,但在香港他是名人。我再三想提醒你,你現在的行為,就像先判一個人死刑,再要浪費社群去為這個人打官司救命。社群的力量應該用於增加條目數量及質量。你就算真的如此相信自己對知識重要性及知名度的慧眼,你對某一條目的重要性有所質疑,請你先加知名度模版,給社群三十天改進條目,到時再沒有任何知名度才提刪未遲!你這樣子的行為,在英文維基稱為Lazy Deletionist。chainsawriot 2007年6月6日 (三) 07:38 (UTC)[回复]
有時候一些不知名的事物可能在某界別或地區已有其影響性產生,面對這種情況我偏向先保留,畢竟刪除比保留容易。另一方面,希望大家注意當投刪時多注意查證的工作,以及是否除了刪除外沒有其他改善方法,刪除投票是一個比較多人關注的地方,但卻不是一個為了引起大家關注、致使大家作不必要爭議的地方。Stewart~惡龍 2007年6月6日 (三) 17:56 (UTC)[回复]

連爭吵都上報了

蘋果日報今日的有關報道 今日見到的—翔風·艾倫·獲加有事找我*^-^* 2007年6月7日 (四) 00:54 (UTC)[回复]

《蘋果日報》果然是《蘋果日報》,不分是非黑白地將所有主張刪除者的人都標籤成「保皇黨」,而對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以及有哪類內容可能不適合收錄一無所知。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6月7日 (四) 01:46 (UTC)[回复]
哪來保皇黨呢?很心淡,看到媒體這樣不負責的言論。另外,謝謝翔風提供連結。Stewart~惡龍 2007年6月7日 (四) 01:49 (UTC)[回复]
在維基上玩標簽也是大不乏人,當大家開始用政治語言去講這次事件時,討論已在發臭。支持刪除的人會認定對方「別有用心」,又或用放大鏡把這些當成代表言論,反對刪除的人(可能包括蘋果)自然也認定另一方的人是「別有用心」。--Kevin wong 2007年6月7日 (四) 06:1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