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江學院
校訓:崇尚完美 追求卓越 | |
現任校長 | 楊斌 |
學校類型 | 公立 |
建立時間 | 2002年 |
所在地 | 中國,福州 |
學生數量 | 各類在校生17000多人(截止2007年) |
教師數量 | 教職員工1000多人。(截止2007年) |
校園面積 | 占地2500多畝 |
建築面積 | 37萬平方米 |
圖書館藏書 | 125萬冊 |
閩江學院(Minjiang University)坐落於福建省福州市,2002年經教育部批准,由原福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和原閩江職業大學合併組建的綜合性本科大學。正努力建設成為一所多科性應用教學型本科大學。
歷史沿革
合併為閩江學院的兩所院校
福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創辦於1958年,1961年撤併,1978年5月復辦,1981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為三年制師範專科學校。
閩江職業大學是1984年成立的一所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職業專科學校
建立閩江學院
2002年三月二十一日教育部根據《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的評議結果,批准同意在福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與閩江職業大學合併基礎上建立閩江學院,同時撤銷原兩所學校的建制。
校園環境
現有福州閩侯上街(大學城本部)、工業路、長樂路、洪塘4個校區,現已建有行政大樓、教學實驗樓、教學大樓、學術交流中心、學生公寓等建築群,擁有圖書館和實驗室等公共資源體系。建有廣場、文體活動中心、藝術長廊、閩籍院士長廊、校園石刻等景觀。
學校特色
校歌歌詞
我們是閩江的學子 我們是旗山的驕傲 肩負著時代的重託 搏擊世紀的浪潮 胸納百川 志傲千仞 登雲凌風我為高 踏著閩江的波浪 唱著旗山的松濤物競天擇 愛拼才會贏 奔向勝利的航標 我們是閩江的學子 我們是旗山的驕傲 博學多思求卓越 融匯中西領風騷 曇石丹青 船政豪情 祖國昌盛我折腰 踏著閩江的波浪 唱著旗山的松濤物競天擇 愛拼才會贏 奔向勝利的航標
學科院系
- 中文系
- 外語系
- 數學系
- 物理學與電子信息工程系
- 計算機科學系
- 旅遊系
- 管理學系
- 服裝與藝術工程系
- 藝術系
- 地理科學系
- 化學與化學工程系
- 歷史學系
- 法律系
- 公共經濟學與金融學系
- 音樂系
- 汽車系
- 成人教育學院
- 軟體人才培養基地(軟體工程學院)
- 愛恩實達學院(與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等校聯辦)
- 福州服裝學院(與西安工程科技學院合作)
附屬中學
閩江學院附屬中學創建於1987年,原名福州市第二十八中學,福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附屬中學,是福州市直屬完全中學、省三級達標學校、閩江學院教科研實驗基地。學校地處六一中路和群眾東路交界處,校園面積52多畝,建築總面積18322平方米,綠化面積6000平方米。現有初、高中46個教學班,2157多名學生和165位教職員工。
相關官方文件
- 教育部關於同意建立閩江學院的通知原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闽江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2]6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福建工程学院、闽江学院和莆田学院的函》(闽政[2000]函60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福州师范 高等专科学校与闽江职业大学合并基础上建立闽江学院,同时撤销原两所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江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福州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四、你省承诺的新校征地1700亩以及2001-2006年共投入5.26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五、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六、我部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相应的评估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 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福建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部關於同意建立閩江學院的通知原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闽江学院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闽江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2]68号)转发给你们,并 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1.闽江学院为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 暂定为6000人。学校编制、经费、管理等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2.撤消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职业大学建制,现有人员编制成建制转入闽江学院,并按办学需要和 发展规模,重新调整人员结构,核定编制。 3.闽江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福州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福州市承诺的学校征地1700亩以及2001至2006年 共投入5.26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4.福州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加强对闽江学院组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 加大投入,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尽快实现实质性合并,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 效益,切实把闽江学院办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校際交流
國際
- 與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合作辦學
- 與加拿大布魯克大學簽署交流合作協議
- 與波蘭科沙林市理工大學簽署《友好合作備忘錄》
- 馬來西亞思特雅大學
- 與法國勃艮第大學、南特大學合作
國內
- 哈爾濱工業大學與閩江學院合作辦學
- 與南京大學開展兩校多方位多層次合作
- 與西安工程科技學院合作辦學
- 與台灣中華大學簽訂校際友好合作協議
- 台灣逢甲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