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公共圖書館系統
外观
此條目應避免有陳列雜項、瑣碎資料的部分。 (2017年4月19日) |
中華民國的公共圖書館劃分為4個層級,分別是國立公共圖書館(不包括國家圖書館)、直轄市立公共圖書館、縣(市)公共圖書館、鄉(鎮、市)立公共圖書館。
目前國立公共圖書館有2所,直轄市立公共圖書館有6所,縣(市)級圖書館有16所,皆由縣政府(文化處或教育處)或文化局管理;鄉(鎮、市)立圖書館339所,分館115所,全國公立公共圖書館總共562所(2007年數目)。2006年館藏總數2771萬冊(件、種),其中包括:圖書2645萬冊、期刊4.7萬種、報紙4,352種、非書資料96.7萬件、電子資源2.6萬種、其他21.7萬種,圖書館工作人員總數為1萬餘人[1]。
國立公共圖書館
- 國立臺灣圖書館,為中華民國三級機構,屬中華民國教育部,位於新北市中和區,1所總館無分館,圖書館藏書181萬冊。
-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為中華民國三級機構,屬中華民國教育部,總館位於臺中市南區;由1所總館和3所分館組成,整個圖書館系統藏書137萬冊。
地方公立圖書館
直轄市立公共圖書館
- 臺北市立圖書館,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機構,由1間總館、44間分館、11間民眾閱覽室、3間借還書工作站、5間書閣、7間智慧圖書館及8座全自動借書站,合共79處組成,整個圖書館系統藏書808萬冊,其中總館藏書50萬冊。
- 新北市立圖書館,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附屬機關,共有1座總館與102座分館(其中一般分館60座、親子分館2座、圖書閱覽室33座、親子圖書閱覽室3座、智慧圖書館2座、青少年圖書館1座、文史館1座),整個圖書館系統藏書629萬冊,其中新建的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藏書80萬冊。
- 臺中市立圖書館,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附屬機關,由營運中之43所分館及2所文化中心圖書館組成。臺中市政府已規劃在水湳經貿園區與建臺中城市文化館,並將於該處設立臺中市立圖書館。整個圖書館系統藏書441萬冊,而新建的臺中市立圖書館總館落成後,預計藏書70萬冊。
- 臺南市公共圖書館事業主管單位,為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臺南市公共圖書館系統由文化局轄下的4所圖書館,以及除了北區以外的36區區公所管理的38所區圖書館組成。臺南市政府並有興建新的臺南市立圖書館館舍以替代老舊的現今館舍的計畫。整個圖書館系統藏書343萬冊,而臺南市立圖書館新館舍落成後,藏書預計至少達到50萬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