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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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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大清
1644年—1911年

1911年
國家 大清
首府太原府
歷史 
• 成立
1644年
• 废除
1911年
前身
继承
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山西省 (中华民国)
今属于
 中國山西省

山西省,为清朝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督抚沿革

1644年,设宣大总督,驻大同镇,山西布政使司山西巡抚,驻太原府。1658年裁撤宣大总督,1661年,设山西总督,驻太原府,1666年,裁撤山西总督,山西陕西总督管理山西。1675年—1680年、1725年—1726年一度再设山西总督。山西总督裁撤後,山西只有巡抚,没有总督。

行政区划

清朝下轄九府、十直隸州,共計十二廳、六州、八十五縣:

1741年,设归绥道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前任:
大明山西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山西省 繼任:
 中華民國山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