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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申請解除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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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Xiplus留言 | 貢獻2017年6月13日 (二) 04:46編輯。這可能和當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異。

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在下方舉報,由其他用戶討論是否除權。舉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否則大家難以處理舉報者的申請。

當管理員封禁任何一位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請同時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為之除權。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暫時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即在此處報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決定投訴成立與否請考慮以下原則:

  1.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
  2. 草率行事:如果用戶粗心大意多次誤用或亂用權限,或別人要求他迴避(因涉利益衝突)時他還執意行事,雖然他未必是惡意,但可能證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運用手上的工具,也應該除權。
  3. 執於己見:因為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
  4. 沒有悔意:每個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戶的態度,是否真心改過,會否謹言慎行,會否重犯等也是考慮除權的因素。

對於先前已生效的除權有異議的用戶也可以到下方要求進行覆審。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下方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又如果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既得權限,也請於下面提出申請。用戶也可以自行移除自己的回退員、巡查員、大量信息發送、巡察豁免以及IP封禁豁免的權限,如此做的用戶在移除操作結束後的兩個月內無法再次申請該權限。管理員會在對用戶授權時酌情考量該用戶的權限變化情況,遊戲上述自行除權規則的用戶可能會招致封禁。

任何用戶都可自由地於下列申請中發表意見,管理員當應盡量考慮各用戶的意見。

管理員可就事情輕重作以下處理︰

  • 駁回: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 提醒︰用權欠妥,易惹爭議,未違方針,則僅需提醒;
  • 警告︰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
  • 停權︰暫且除權;應按輕重訂下期限,期限一至,則恢復其權;
  • 撤權︰撤銷權限,但可再申請;
  • 禁止申請︰禁止申請權限,不過務須訂下期限。

提報時請複製下框內容並按需求填寫,置於相應提請部分最下方:

*{{User|提報的用戶名}}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
*:理由:
*:~~~~

提示:全域IP封禁例外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禁,因此獲全域IP封禁例外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全域回退員持權比本地回退權更多,但無abusefilter-log-private權限,不應除權;全域管理員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濫用權限

逾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

已封禁或除權用戶覆審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提示:用戶可自行於特殊:用戶權限移除回退權、巡查權、大量信息發送權、巡察豁免權以及IP封禁豁免權而毋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