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彪
楊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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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尉、錄尚書事 | |||||||||
國家 | 漢、曹魏 | ||||||||
時代 | 東漢末年至三國時期 | ||||||||
主君 | 漢靈帝、漢少帝、漢獻帝 | ||||||||
姓名 | 楊彪 | ||||||||
字 | 文先 | ||||||||
封爵 | 臨晉侯 | ||||||||
氏族 | 弘農楊氏 | ||||||||
籍貫 | 弘農郡華陰縣 | ||||||||
出生 | 漢順帝漢安元年 142年 | ||||||||
逝世 | 魏文帝黃初六年 2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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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答曹公書》 | |||||||||
楊彪(142年—225年),字文先,東漢末年弘農華陰人。楊修之父,楊震之曾孫。《後漢書》曰:「自震至彪,四世太尉。」楊彪正是楊寶在華陰山救黃雀的「銜環」典故所指的「四世太尉,德業相繼」的第四代。其父楊賜也官至太尉。
生平
早期經歷
楊彪少年時深受家學薰陶,最初被舉為孝廉,州里推舉其為茂才,公府徵辟,都不應命。漢靈帝熹平年間(172年-178年),因為廣泛學習舊聞,被公車征拜議郎,與馬日磾、蔡邕、盧植、韓說等著作東觀,補續《東觀漢記》,遷任侍中、京兆尹。光和二年(179年),黃門令王甫教唆賓客勒索敲詐郡國的財物共計七千餘萬,楊彪揭發了他的行徑,並把此事告知司隸校尉陽球。陽球於是上奏靈帝並誅殺了王甫,天下人無不滿意。後被征還為侍中﹑五官中郎將,又先後擔任穎川﹑南陽太守、侍中、永樂少府﹑太僕﹑衛尉等職[1]。漢靈帝中平六年(189年),楊彪代董卓為司空,同年冬,代黃琬為司徒[2]。
諫阻遷都
初平元年(190年),關東諸侯起兵討伐董卓,董卓恐懼,意圖遷都長安以避其鋒芒,於是大會公卿,說:「高祖定都關中歷經十一世,光武皇帝建宮洛陽,到現在也有十世了。按照《石包讖》的說法,應該將都城遷到長安,以應天人之意。」百官沒有敢說話的。楊彪說:「遷都改制是天下大事,所以盤庚五次遷都,殷朝人民全都怨恨。過去關中遭遇王莽之亂,宮室焚毀,人民塗炭,百人中都沒有一人存活。光武皇帝承受天命,改在洛邑建都。如今天下無虞,百姓樂安,明公您擁戴聖主,光大漢朝國祚,無故捨棄宗廟,拋棄祖宗園陵,恐怕百姓驚恐動盪,必定會有糜粥沸騰一般的動亂。石包室讖是妖邪之書,怎麼能夠相信採用?」董卓說:「關中肥沃富饒,因此秦朝得以吞併六國。而且隴右地區材木自己生產,得到很容易。另外杜陵南山下有武帝留下燒製陶器的爐灶數千所,合力經營,可以很快完成。百姓哪裡值得計較呢!若有阻礙,我以大兵驅趕他們,他們就不敢畏避艱難險阻。」楊彪說:「讓天下動亂很容易,安定下來卻很難,希望您考慮。」董卓變色,說:「你想要阻撓國家大計嗎?」太尉黃琬說:「這是國家大事,楊公說的話難道不能值得思考嗎?」董卓沒有回答。司空荀爽見董卓意圖堅定,擔心謀害楊彪等人,因而神情嚴肅地說:「相國怎麼會樂於此事呢?山東兵起,不能用一天消除,因此應該遷都來圖謀,這是秦、漢時候的形勢。」董卓怒意稍稍平息。荀爽私底下對楊彪說:「各位堅持爭論而不停止,禍患必定降臨,所以我不參加。」廷議結束後,黃琬又寫了駁斥遷都的議論[3][4]。
二月五日,董卓指使司隸校尉宣璠以災變為藉口,上奏漢獻帝免除黃琬﹑楊彪等人職務。之後,二人得知伍瓊、周毖被殺後很害怕,到董卓那裡謝罪。董卓也因殺死伍瓊、周毖而感到後悔,於是上表推舉二人任光祿大夫[5]。十多天後,遷任大鴻臚。楊彪隨從漢獻帝入函谷關,轉任少府、太常,因病罷免。後又任京兆尹、光祿勛,再遷任光祿大夫。初平三年(192年)九月,接替淳于嘉任司空、錄尚書事,後因地震免。又被拜為太常。興平元年(194年),楊彪代朱儁為太尉,錄尚書事[6]。
盡節護主
興平二年(195年)三月,李傕遣其侄李暹率兵數千人包圍皇宮,想要劫持漢獻帝前往李傕大營。楊彪對李暹說:「自古以來,帝王沒有住在人臣家裡的,諸位做事,怎能如此!」李暹說:」將軍已經決定了。「於是楊彪隨漢獻帝出行。不久,漢獻帝派楊彪及諸位公卿前往郭汜營勸和,不料郭汜將楊彪和司空張喜、大司農朱儁、衛尉士孫瑞、太僕韓融等人扣留為人質。郭汜又大會公卿,議論責備李傕。楊彪說道:「群臣共斗,其中一人劫持天子,一人以公卿為人質,這可以嗎!」郭汜惱怒,想要動手殺之。楊彪說:「你尚且不侍奉陛下,我怎麼能獨自求生呢!」經中郎將楊密力勸,郭汜才沒有加害他[7]。同年,漢獻帝東遷,楊彪盡節護主,在最危急的關頭,幾乎遇害。漢獻帝回到洛陽後,楊彪代理尚書令[8]。
晚年沉浮
建安元年(196年),楊彪隨漢獻帝定都許縣。當時大宴百官,兗州刺史曹操上殿,見楊彪神情不悅,懼怕會被趁機圖謀,便未敢參加宴會,託病上廁所,趁機離開宴會返回大營。九月,楊彪因病被罷免。當時袁術在淮南稱帝,曹操因此以楊彪與袁術是親戚,想要勾結袁術廢獻帝為由,將其下獄。將作大匠孔融聽說後,連朝服都來不及穿就,就面見曹操說:「楊公四世清德,海內外共同贍仰。周書說父子兄弟犯罪都不相互牽連,更何況因袁氏就歸罪於楊公。易經稱『積德行善之家,恩澤及於子孫』,只是欺騙人罷了。」曹操說:「這是陛下的意思。」孔融則回答:「如果讓周成王殺召公,周公可以說自己不知道嗎?如今天下士人之所以仰慕明公您,是因為您聰明仁智,輔弼漢朝,舉薦正直之士,斥退邪妄之人,致使四方和樂。如今卻要殺害無辜之人,那麼海內旁觀側聽之人,誰也不會再肅敬待您了!我孔融還是魯國一男子,明天便拂袖而去,不再來朝。」[9]負責拷問的許縣令滿寵也對曹操說:「拷問楊彪沒有找到罪證。如果要處決他,要找到證據才能執行。此人有名於海內,若找不到證據而把他處決,會大失民心,請主公想清楚。」曹操無奈之下只得釋出楊彪[10]。
建安四年(198年),再拜為太常。建安十年(205年),被罷免。次年,楊彪的爵位被剝奪。楊彪見漢室將衰,於是詐稱腳抽筋退居不出。後來其子楊修為曹操所殺,曹操見楊彪問道:「您為什麼這麼瘦?」楊彪說:「很慚愧沒有金日磾殺子的先見之明,但我還懷有老牛舔犢般的關愛。」曹操為之改容[11]。曹丕稱帝後,想要讓楊彪出任太尉,先讓使者告訴楊彪。楊彪說:「我楊彪擔任過漢朝的三公,遭到亂世而不能對國家有所補益,現在年老多病,怎麼能夠再去新朝任職?」因而堅決推辭。曹丕拜楊彪為光祿大夫、特進,待以賓客之禮。又賜楊彪延年杖及馮幾,允許戴鹿皮冠,楊彪辭讓,只穿著布單衣和皮弁入見;曹丕又在楊府設置行馬,安排吏卒,來表示對他的優遇[12][13]。黃初五年(225年),楊彪去世,享年八十四歲[14]。
文學形象
在著名章回小說《三國演義》中的楊彪,歷程大概依循正史而為。楊彪出場時為東漢太尉,與司徒王允等迎接失散的漢少帝和陳留王劉協,後為司徒,與太尉黃琬、司空荀爽共諫欲遷都的董卓,均遭罷免[15]。後任太尉,向漢獻帝獻計離間李傕、郭汜二人。二人交戰時,奉命同眾官前往郭汜營中勸和,為郭汜扣留,楊彪怒斥郭汜,郭汜惱怒欲殺楊彪,中郎將楊密勸阻,郭汜才放了楊彪與大司農朱儁,二人出營相抱而哭,昏絕於地[16]。漢獻帝返回洛陽後,楊彪建議漢獻帝依靠曹操。之後,因與袁術為姻親,曹操討平呂布後,將其誣陷下獄,經孔融力爭才得以倖免[17]。
注釋
- ^ 《後漢書》(卷54):「彪字文先,少傳家學。初舉孝廉,州舉茂才,辟公府,皆不應。熹平中,以博習舊聞,公車徵拜議郎,遷侍中﹑京兆尹。光和中,黃門令王甫使門生於郡界辜榷官財物七千餘萬,彪發其奸,言之司隸。司隸校尉陽球因此奏誅甫,天下莫不愜心。征還為侍中﹑五官中郎將,遷穎川﹑南陽太守,復拜侍中,三遷永樂少府﹑太僕﹑衛尉。」
- ^ 《後漢書》(卷54):「中平六年,代董卓為司空,其冬,代黃琬為司徒。」
- ^ 《後漢書》(卷54):「明年,關東兵起,董卓懼,欲遷都以違其難。乃大會公卿議曰:「高祖都關中十有一世,光武宮洛陽,於今亦十世矣。案石包讖,宜徙都長安,以應天人之意。」百官無敢言者。彪曰:「移都改制,天下大事,故盤庚五遷,殷民胥怨。昔關中遭王莽變亂,宮室焚蕩,民庶塗炭,百不一在。光武受命,更都洛邑。今天下無虞,百姓樂安,明公建立聖主,光隆漢祚,無故捐宗廟,棄園陵,恐百姓驚動,必有糜沸之亂。石包室讖,妖邪之書,豈可信用?」卓曰:「關中肥饒,故秦得併吞六國。且隴右材木自出,致之甚易。又杜陵南山下有武帝故瓦陶醋數千所,並功營之,可使一朝而辨。百姓何足與議!若有前卻,我以大兵驅之,可令詣滄海。」彪曰:「天下動之至易,安之甚難,惟明公慮焉。」卓作色曰:「公欲沮國計邪?」太尉黃琬曰:「此國之大事,楊公之言得無可思?」卓不荅。司空荀爽見卓意壯,恐害彪等,因從容言曰:「相國豈樂此邪?山東兵起,非一日可禁,故當遷以圖之,此秦﹑漢之埶也。」卓意小解。爽私謂彪曰:「諸君堅爭不止,禍必有歸,故吾不為也。」」
- ^ 《資治通鑑》(卷59):「琬退,又為駁議。」
- ^ 《資治通鑑》(卷59):「二月,乙亥,卓以災異奏免琬、彪等,以光祿勳趙謙為太尉,太僕王允為司徒城門校尉伍瓊、督軍校尉周毖固諫遷都,卓大怒曰:「卓初入朝,二君勸用善士,故卓相從。而諸君到官,舉兵相圖,此二君賣卓,卓何用相負!」庚辰,收瓊、毖,斬之。楊彪、黃琬恐懼,詣卓謝,卓亦悔殺瓊、毖,乃復表彪、琬為光祿大夫。」
- ^ 《後漢書》(卷54):「議罷,卓使司隸校尉宣播以災異奏免琬﹑彪等,詣闕謝,即拜光祿大夫。十餘日,遷大鴻臚。從入關,轉少府﹑太常,以病免。復為京兆尹﹑光祿勳,再遷光祿大夫。三年秋,代淳于嘉為司空,以地震免。復拜太常。興平元年,代朱儁為太尉,錄尚書事。」
- ^ 《資治通鑑》(卷61):「三月,丙寅,傕使兄子暹將數千兵圍宮,以車三乘迎帝。太尉楊彪曰:「自古帝王無在人家者,諸君舉事,奈何如是!」暹曰:「將軍計定矣。」於是君臣步從乘輿以出,兵即入殿中,掠宮人、御物。帝至傕營,傕又徙御府金帛置其營,遂放火燒宮殿、官府、民居悉盡。帝復使公卿和傕、汜,汜留楊彪及司空張喜、尚書王隆、光祿勳劉淵、衛尉士孫瑞、太僕韓融、廷尉宣璠、大鴻臚榮郃、大司農朱儁、將作大匠梁邵、屯騎校尉姜宣等於其營為質。朱儁憤懣發病死。……郭汜饗公卿,議政李傕。楊彪曰:「群臣共鬥,一人劫天子,一人質公卿,可行乎!」汜怒,欲手刃之。彪曰:「卿尚不奉國家,吾豈求生邪!」中郎將楊密固諫,汜乃止。」
- ^ 《後漢書》(卷54):「及李傕﹑郭汜之亂,彪盡節護主,崎嶇危難之閒,幾不免於害。語在董卓傳。及車駕還洛陽,復守尚書令。」
- ^ 《後漢書》(卷54):「建安元年,從東都許。時天子新遷,大會公卿,兗州刺史曹操上殿,見彪色不悅,恐於此圖之,未得燕設,託疾如廁,因出還營。彪以疾罷。時袁術僭亂,操托彪與術婚姻,誣以欲圖廢置,奏收下獄,劾以大逆。將作大匠孔融聞之,不及朝服,往見操曰:「楊公四世清德,海內所瞻。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以袁氏歸罪楊公。易稱『積善餘慶』,徒欺人耳。」操曰:「此國家之意。」融曰:「假使成王殺邵公,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纓緌搢紳所以瞻仰明公者,以公聰明仁智,輔相漢朝,舉直厝枉,致之雍熙也。今橫殺無辜,則海內觀聽,誰不解體!孔融魯國男子,明日便當拂衣而去,不復朝矣。」操不得已,遂理出彪。」
- ^ 《三國志》(卷26):「故太尉楊彪收付縣獄,尚書令荀彧、少府孔融等並屬寵:「但當受辭,勿加考掠。」寵一無所報,考訊如法。數日,求見太祖,言之曰:「楊彪考訊無他辭語。當殺者宜先彰其罪;此人有名海內,若罪不明,必大失民望,竊為明公惜之。」太祖即日赦出彪。」
- ^ 《後漢書》(卷54):「四年,復拜太常,十年免。十一年,諸以恩澤為侯者皆奪封。彪見漢祚將終,遂稱腳攣不復行,積十年。後子修為曹操所殺,操見彪問曰:「公何瘦之甚?」對曰:「愧無日磾先見之明,猶懷老牛舐犢之愛。」操為之改容。」
- ^ 《三國志·魏志·文帝紀》注引《魏書》:「己亥,公卿朝朔旦,並引故漢太尉楊彪,待以客禮,詔曰:「夫先王制几杖之賜,所以賓禮黃耇褒崇元老也。昔孔光、卓茂皆以淑德高年,受茲嘉錫。公故漢宰臣,乃祖已來,世著名節,年過七十,行不逾矩,可謂老成人矣,所宜寵異以章舊德。其賜公延年杖及馮幾;謁請之日,便使杖入,又可使著鹿皮冠。」彪辭讓不聽,竟著布單衣、皮弁以見。」
- ^ 《三國志·魏志·文帝紀》注引《續漢書》:「彪見漢祚將終,自以累世為三公,恥為魏臣,遂稱足攣,不復行。積十餘年,帝即王位,欲以為太尉,令近臣宣旨。彪辭曰:「嘗以漢朝為三公,值世衰亂,不能立尺寸之益,若復為魏臣,於國之選,亦不為榮也。」帝不奪其意。黃初四年,詔拜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朝見位次三公,如孔光故事。彪上章固讓,帝不聽,又為門施行馬,致吏卒,以優崇之。年八十四,以六年薨。子脩,事見陳思王傳。」
- ^ 《後漢書》(卷54):「及魏文帝受禪,欲以彪為太尉,先遣使示旨。彪辭曰:「彪備漢三公,遭世傾亂,不能有所補益。耄年被病,豈可讚惟新之朝?」遂固辭。乃授光祿大夫,賜几杖衣袍,因朝會引見,令彪著布單衣、鹿皮冠,杖而入,待以賓客之禮。年八十四,黃初六年卒於家。自震至彪,四世太尉,德業相繼,與袁氏俱為東京名族雲。」
- ^ 《演義》第六回
- ^ 《演義》第十三回
- ^ 《演義》第二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