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電單車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Wright.one對話 | 貢獻2005年4月25日 (一) 18:01編輯。這可能和目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異。

摩托車是使用引擎動力的通常二輪,少數三輪的車輛臺灣的交通法規稱摩托車機器腳踏車(英文motorcycle),一般人和交通標誌常簡稱機車,但也能稱作摩托車。(中國大陸不稱摩托車作機車。機車在中國大陸是指火車頭,在臺灣也能稱火車頭作機車。)香港摩托車電單車

歷史部分

摩托車發明於1885年。最早的發明是將引擎加裝在自行車(臺灣也稱作腳踏車)上。

機械部分

小知識 - 引擎系 - 潤滑系 - 供油系 - 點火系 - 進排氣系 - 全車懸吊系 - 氣水油冷系 - 傳動變速系 - 煞車制動系 - 電氣燈組系 - 盜難防止系 - 外觀整理系 - 修車經驗系 - 修車工具系 - 內外輪胎框系—《特技動作》

摩托文獻

旅遊文學 - 傳記 - 導覽指引 - 地圖集 - 維修手冊 - 學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