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社事件
雾社事件是台湾日治时期发生在台湾台中州能高郡雾社(今属南投县仁爱乡)的抗日行动。事件是由于当地泰雅族的一支赛德克族,因为不满台湾日治时期台湾总督府与地方政府的压迫而发起的反抗运动,领导人为莫那鲁道。
背景
1895年,台湾日治时期始政后,台湾总督府为了矿藏、樟脑、与木材,在山区大肆开发。樟脑是台湾总督府的重要财源,因此台湾总督府便积极的推行柔刚并济之“理番”政策。于柔的方面,雾社设置蕃人公学校或蕃童教育所图消弭出草等原住民习惯,刚的方面则是为了开发山地资源,修筑道路派驻军警等。
事件近因
为了于雾社大肆砍伐林木,台湾总督府优待入山工作人员,除正式警察外,其他入山劳工日人皆一律给以警察或隘勇名义;一日,因砍伐不当导致五个正在工作的原住民被压死,且有许多族人在搬运木头时被日人殴打。除此,根据日本警方1930年10月7日的纪录,在一场婚宴时,莫那鲁道长子塔达欧.莫那想跟与同僚一起路过的日警吉村克己巡查敬酒,当他拉着吉村的手时,吉村以“讨厌那个不洁的筵席而欲加以拒绝,要将被握住的手甩开”为由,以警棍对塔达欧.莫那殴打两次,其他原住民愤而群起围殴日警。尔后在比荷.瓦利斯和比荷.沙波的策动下,成了“雾社事件”的近因。
雾社事件是日本统治台湾期间最后一次激烈的台湾反抗行动。
事件过程
第一次雾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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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昭和5年(1930年)10月27日,台湾总督府为纪念北白川宫能久亲王阵亡(纪念碑设于基隆市)而举行台湾神社祭,雾社地区照例举行联合运动会,此时警备松弛。泰雅族赛德克雾社群(即德奇达雅群)之马赫坡、荷歌、波亚伦、斯库、罗多夫、塔罗湾等6部落反日的赛德克族等共约1200人(含非战斗员),趁雾社地区晚秋季节之破晓时分,由雾社群马赫坡社头目莫那鲁道首先发难,分队袭击附近的警察分驻所十三处。并同时进袭雾社警察分室、学校、邮政局、日本人官舍等。砍杀了各地警察及雾杜公学校举行秋季运动会的日本平民136名(其中有2人是著日人服装的台湾人被误杀),又杀伤了215人,并纵火烧毁警察驻在所,获得枪支180挺和弹药23037发。泰雅族人在雾社事件后,即切断各通往外地的电话线。
当时同为泰雅族人的警察花冈一郎、花冈二郎,则没有参加起事,反而选择带着家人自杀,充分说明日治时代原住民族身份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错置的悲哀。
后续镇压
此事件爆发后,震惊全台湾,台湾总督府立即下令紧急调派台湾各地之警察队与军队进攻雾社,台中州厅亦向台湾总督府请求派兵支援,除派屏东第八飞行连队之飞机,飞来雾社山区实施侦察和威吓飞行外,并调派台中州、台南州、台北州、花莲港厅之驻军往埔里、雾社挺进,镇压发起事件之原住民。
抗日六部落族人退回各部落后,分成二线,塔洛湾战线由荷歌社头目塔达欧.诺干率领,马赫坡战线由莫那鲁道率领,1930年10月31日与日人军警部队对决后,除马赫坡社外其他部落都被日人占领,反抗主力退到马赫坡社,其余散在各溪溪谷。等到11月2曰马赫坡社被军警占领后,起事原住民完全退入山中,大部分退至马赫坡、塔罗湾两溪溪谷,利用悬崖绝壁的有利地势与日方作战。
1930年11月5日,日军台南大队在马赫坡社东南方高地附近死伤颇重,遂增派部队配备机关枪、飞机,并以飞机投掷“毒气弹”(化学瓦斯弹),对躲藏在密林中的起义原住民进行攻击。日军使用毒气弹,证据之一为11月3日台湾军司令官寄予陆军大臣的“有关兵器送附之文件”中有“有鉴于叛徒的躲藏区域为有断崖的森林地帯,希望能使用腐蚀性投下弾及山炮弾并请尽快交付”的记录。
先前此地的原住民时常因为争夺猎地而彼此征战,就在雾社事件之前,莫那鲁道也曾经攻打过周遭的社;日军解除之前对出草的禁令,并利用马赫波社和他社争夺猎地的嫌隙,胁迫利诱雾道泽、土鲁阁、万大、马力巴、白狗诸等社的原住民,以提供赏金和枪支弹药为条件,命令诸社组成“味方蕃”袭击队以协助日人军警部队参与战斗。
由于,日军采取对平民与起义民间无差别的屠杀、攻击不设防村落(undefended towns, villages, hibitantions and buildings)、使用化武毒气等手段进行镇压,已经严重违反1899年海牙公约、1907年第二次海牙公约(The Hague Convention respecting the laws and customs of war on land)等规范作战手段、维护人道的国际法、国际战争法(The Laws of War)相关条文规定,因而引发国际,甚至日本国会的强烈谴责,后导致日本陆军、拓殖、总理大臣的辞职负责。
弹尽援绝
在粮食弹药皆有限的情况下,抗日族人退守马赫坡岩窟,不是战死就是在巨木下自缢。最后莫那鲁道眼见大势已去,持枪自杀。在内山岩窟的儿子塔达欧‧莫那不接受招降,与被迫前来招降的妹妹一起自缢。
事件结束后的统计:遭日军攻击致死者364名,自杀者225人,被拘禁者265名,另外有约500名原住民投降。日人出动包含台湾军司令部、守备队司令部、台北步兵第一联队等等军队,约1194名,另外还有1,306名警察部队。根据事后日方战报显示,军警共战死者28名、受伤26名,协助日军的原住民战死22名、受伤19名。在进行了为期四十余日的大小战斗后,始将事件弭平。
依据学者戴宝村〈莫那鲁道与台湾原住民的反抗运动〉一文的调查,莫那鲁道他们退到马赫坡后面的洞穴之后,日本人用炸弹炸不到那个洞穴,但是他们实在没有办法反抗,最后就全部自杀。泰雅族人都是以上吊的方式自杀,从当时日本人所拍下来的照片可以看到,一棵树吊了很多人,以至于树枝都弯曲下垂。有的妇女为了让男子没有后顾之忧而勇敢作战,就自己先自杀,十分悲壮。莫那鲁道后来看到大势已去,把妻子打死,就在山上洞穴自杀了。他的尸体没有完全腐化,有一半变成木乃伊,1934年才被寻获,送到台北帝国大学当作人类学标本,后来才被送回雾社安葬。
第二次雾社事件
1930年11月10日道泽群总头目泰目.瓦利斯被起义的原住民杀死,让道泽群怀恨在心。更由于雾社事件日人使用“以夷制夷”策略,胁逼此二部族组成“味方蕃”袭击队,投入战事,造成雾社各族群之间的仇怨扩大,但是因日本政府决定从轻处分雾社事件的参与者,造成道泽群愤恨不平,4月25日,道泽群的壮丁组成袭击队,攻击雾社事件余生者居住的容所,被杀死及自杀者共216人,达到报仇目的的道泽群袭击队员,共砍下101个首级,提回道泽驻在所向日警缴功。此保护蕃收容所袭击事件被称作第二次雾社事件。
日人对残余族人的处置
雾社事件发生后,台湾总督和台湾军司令商量是否派军队镇压,经过行政程序,最后决定派兵镇压。为了造成泰雅族的敌对,日本人鼓励他们出草,定出奖金以奖励亲日部落去杀害起事的部落:杀掉头目可得二百元;杀壮丁得一百元;杀妇女得三十元,作法非常残酷。
为了防范雾社地区族群之间的仇怨,造成日人治理上的一大难题,同时便于集中管理;6年5月6日,日人将雾社事件298名生还者,移居到北港溪与眉原溪交会处之川中岛。
事件影响
事件前雾社是总督府理番政策的重点地区,尽管如此还是出现了大规模的反抗。因此总督府修正了台湾原住民的歧视政策,并且加速皇民化教育。对原住民做思想教育的同时,也尝试将原住民迁移到平地定居,过着农耕生活。昭和14年1939年,日人兴建了万大水库,耕地遭到淹没,日人又将族人集体迁到北港溪中游台地,取名为中原社。原居雾社地区的赛德克族人,全部被移居到北港溪流域。
依据旅居日本的台籍写作家卢千惠于2004年10月27日投书的〈永志台湾英雄莫那鲁道〉一文中,提及:事件发生后,日本帝国议会的议员河野密,亲自来台调查真相,并发表文章于1931年三月号的《中央公论》,认为事件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原住民因为缺乏手段和方法,所以无法表达真相。
(二)事件的多数当事人,不论原住民或是日方警察,因为在事件中消失,无法判断事件的是非。
(三)事件后,最早进入雾社的记者受到限制,无法报导真相。致使雾社事件到现在还是“谜”。
卢千惠认为,在强大的国家主义体制下,国会议员河内密不信任总督府单方面的证言,还亲自来台湾找寻真相为公义发声。
由于莫那鲁道是身高180公分,高魁、智武双全的头目,受总督府招待观光日本后,曾说过:“日本人比浊水溪的石头还多,他们有专门杀人的学校,每日制造机关枪、大炮、炸弹……”。莫那鲁道知道抗日没有取胜的机会,分析给他的族人听。
可是,他们不愿意永被奴役,选择拼死的决心,表达活就要活得有尊严。因此,莫那鲁道率领三百名愿为尊严玉碎的原住民,共赴惨烈的义举。这雾社事件不只在台湾岛内,在日本、朝鲜、以及国际社会引发很大的论难。日本国会曾以严词质询拓务、陆军、总理大臣、总督石冢英藏引咎辞职。后任的总督太田政弘,短期间内即提出善待原住民的政策。
现在
国民政府将日本人殉难记念碑拆毁,改立原住民纪念碑。现在的雾社(属南投县仁爱乡)当地设有雾社事件纪念公园。台湾公共电视台曾于2004年制作电视系列剧“风中绯樱”,则叙述这段故事。
由于,将此段历史称为“事件”有中立史观、偏日本史观之嫌,因而有一些台湾历史学家撰文要求将“雾社事件”更名为“雾社起义”,以彰明台湾本土史观。
由于历史纪录上双方都有刻意残杀无辜者及妇孺的恶行,因此也有同时谴责双方的声音。
为纪念雾社事件,发扬殖民时期台湾原住民英勇气节,台湾中央银行在2005年7月发行以莫那鲁道为肖像的硬币以兹纪念,面额为20元。正面图案为台湾原住民抗日英雄莫那鲁道半侧面肖像。
教科书的记载
1995年日本高中19种版本教科书,只有1、2种版本记载雾社事件,其余均未提起。课文内容翻译如下:
“1930年台湾台中州雾社居民(高砂族)爆发统治者对课役(劳役)与歧视的不满,杀死日本人百余名。后因军队出动而被镇压下来。”
参考
- (繁体中文)迷雾中的传奇
- (繁体中文)雾社事件
- (繁体中文)台湾总督府法务部编:《雾社事件》。1930年,台湾总督府。
- (繁体中文)师玉厚:《第二次雾社事件》。警察日记。
- (繁体中文)邓相扬(台湾原住民与平埔族资深田野调查报告学者):《埔里平埔族古文书》、《埔里盆地平埔族语言消失的原因》、《碧血英风》、《泰雅素颜》、《雾重云深》、《雾社事件》、《风中绯樱》。学术著作。
- (繁体中文)卢千惠:〈永志台湾英雄莫那鲁道〉。2004年10月27日中国时报。
- (繁体中文)河野密:〈调查雾社事件的真相〉。1931年三月号《中央公论》(日文刊物)。
- (繁体中文)廖守臣,1984,泰雅族的文化 部落迁徙与拓展。台北:世界新专观光宣导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