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Sgsg留言 | 贡献2018年2月25日 (日) 09:32 建立内容为“{{Infobox PRCG |中共机构名称=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 |标志1=Danghui_R.svg |职位1=主任 |人员1=唐方裕 |职位2= |人员2=…”的新页面)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中共中央办公厅调研室
主要领导
主任唐方裕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共中央办公厅
机构类型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机构
行政级别副部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0000000019158Y在维基数据编辑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8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内设机构,负责特别会计工作。

沿革

抗日战争期间的1941年,由于受到中国国民党的严密封锁,中共中央在经济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号召各单位建立自己的“家务”。于是各单位开荒种粮、纺纱织布,并抽出资金和人力到国统区乃至香港做生意,从而为党积累了不少资金。1941年9月,为统一管理这些特别经费,中共中央决定设立中共中央书记处特别会计科(以下简称特会科),并且明确特会科主要负责管理中共地下党的活动经费、援外经费及中央会议所需全部经费。当时特会科的主要资金来源包括:(1)党的秘密企业(党员企业)所赚的钱;(2)各中央局上缴的黄金(因当时各解放区货币不统一,故只能上缴黄金);(3)作战的战利品;(4)中央及各中央局统一收取的党费;(5)抗日战争时期海外爱国人士及华侨捐助的款项。特会科主任为赖祖烈,直属任弼时领导[1]

1948年3月,中央前委中央后委机关开始向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转移。此次转移穿越陕西省山西省河北省的二十余个县。中央书记处特会科抵达西柏坡后,被安排到东、西柏坡两村口之间的一个大土棚子内,当时党的特别经费及人员都在该大棚子里。贵重物品都存在三眼窑洞里,其中最东边一眼窑洞存放古董如宝石、象牙等,中间一眼窑洞放置一台保险柜,内存重要钱款和账本,西边一眼窑洞存放从陕北运来的黄金。这些党的特别经费在关键时刻曾起过重要作用。例如1946年6月李先念领导的新四军第五师6万余人被国民党30余万军队围困在鄂东宣化店,中央领导指示特会科迅速筹备法币美元,后来用飞机空投到五师驻地,解除了五师的经济困境。1946年夏,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也随之迁至南京,并在上海设办事处,在北平天津、上海创办报纸,这些都使用了党的特别经费。毛泽东指示,经费开支要节省,一般情况下不能动用[1]

1949年1月初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明确提出:党的特别经费,以不搞为好。中共中央决定,党不再搞贸易和商业活动。1949年3月,中共中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从西柏坡迁往北平。为确保党的特别经费的安全,特会科未随中央一同进京,而是在1949年3月底才离开西柏坡赴北平,当时动用了七辆卡车。党的特别经费全部放进中国人民银行地下库房。进京后,党的特别经费就此完成任务,并分别处理:例如邓洁在北平经营的一批商店、电影院及计划在密云开挖的金矿,全部移交北平市;赖祖烈在北平做生意留下的金条银元,及几方存在东交民巷中国银行保险库的古印,折价出售给中国人民银行,钱存在特会科;在香港的华润公司五丰商行等,因香港仍为英国控制,所以只能交给中共香港工委管理。经过上述处理,党的特别经费中凡与商贸有关的部分均脱钩。特会科仅留下折价出售所得的款项、党员上缴的党费和毛泽东的稿费[1]

随后,特会科编入中共中央办公厅(简称中办),改为中共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由杨尚昆直接领导[1]。一直到“文化大革命”前,中办一直设有特别会计室。文革爆发后,中办的机构被搞乱,工作受破坏。1969年5月以后,中办特别会计室的业务划归中央办公厅管理处财务组[2]。1976年10月时,中办下设12个处室(部、馆、校)。1988年,中办机构改革,调整后设调研室、秘书局、警卫局、机要局、机要交通局、中直管理局、中央档案馆、毛主席纪念堂管理局、特别会计室、老干部局、人事局、机关党委办公室12个局级机构。1993年12月,中办机构改革,调整后设一个副部级机构(中央档案馆暨国家档案局),10个职能局:调研室、秘书局(其中法规室是副局级机构,设在秘书局)、警卫局、机要局、机要交通局、中直管理局、特别会计室、老干部局、人事局和机关党委[3]

机构设置

  • 办公室[4]
  • 业务一处[4]
  • 业务二处
  • 业务三处[5]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