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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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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海潇留言 | 贡献2018年5月11日 (五) 13:52 第一段"存在于中国之内"的讨论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優良條目中華民國因符合標準而獲列入優良條目。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如條目不再達標可提出重新評選
已撤銷的典範條目中華民國曾屬典範條目,但已撤銷資格。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撤銷資格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而重新符合標準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典範條目落選中華民國曾獲提名典範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链接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列表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新條目推薦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6年9月25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06年11月24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07年8月9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07年9月7日典範條目評選入選
2008年6月3日典範條目重審維持
2010年6月28日典範條目重審維持
2014年2月19日典範條目重審撤銷
2014年3月1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14年11月14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15年7月12日優良條目評選入選
2015年9月16日優良條目重審維持
2016年7月7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2017年1月24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2017年3月11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2017年4月14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2017年10月30日典範條目評選落選
新條目推薦 本條目曾於2014年7月17日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新條目推薦的題目為:
    當前狀態:典範條目資格撤銷後評選為優良條目;其後重新評選典範條目亦落選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中国专题 (获评优良級极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中国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中国领域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优良级优良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优良级
     极高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极高重要度
    Note icon
    本主题曾进行同行评审
    台灣专题 (获评优良級极高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台灣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台灣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优良级优良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優良级
     极高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已评为极高重要度
    国家和地区专题 (获评优良級未知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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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良级优良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優良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條目尚未接受评级。

    典範條目評選(第六次)

    中華民國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類:地理-國家,提名人:Ketsu1213留言2017年10月16日 (一) 07:02 (UTC)Ketsu1213[回复]
    投票期:2017年10月16日 (一) 07:02 (UTC) 至 2017年10月30日 (一) 07:02 (UTC)
    目前台灣的教科書確實會將首都標示於台北。--M940504留言2017年10月27日 (五) 03:46 (UTC)[回复]

    7支持,5反對:未達標準--Z7504留言2017年10月30日 (一) 08:18 (UTC)[回复]

    编辑请求

    请求已拒绝--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错! 2017年12月20日 (三) 05:32 (UTC)[回复]

    條目如寫成"许多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後使用的紀元方法只會出錯。


    外交条目中有病句 许多国家于1970年代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符合中文习惯。 应为:许多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2017年12月17日 (日) 11:28 (UTC)

    (-)反对並不覺得原敘述不符合中文習慣,無建設性的異動。--LHD留言2017年12月17日 (日) 11:36 (UTC)[回复]
    青岛浩子哥:我所知的中文和您相反,1970年代才常用,20世紀70年代則少用。-游蛇脫殼/克勞 2017年12月17日 (日) 11:51 (UTC)[回复]
    或许用得少,但绝没有少到必须要更改,且这样写也很合适。--Tiger留言2017年12月18日 (一) 09:44 (UTC)[回复]

    刪除第一段"憲法仍宣稱自己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

    憲法沒有提到唯一合法政權--Coco977留言2018年4月22日 (日) 20:18 (UTC)[回复]

    可改成「仍主張自己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Matt Smith留言2018年4月23日 (一) 00:16 (UTC)[回复]

    第一段"存在于中国之内"的讨论

    此处扩增处于中国之内,是完全基于客观事实的优化,况马英九先生一再提及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中国便是中华民国,故本次修改并无针对某一群体的用意,处于完全中立的立场,并在此请求保护第一段关于“存在于中国之内”说法的修改。删除该说法的编者有破坏中立原则之嫌,故请相关编者不要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