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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純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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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純青
出生1875年
 大清臺灣省海山堡
逝世1956年
 中華民國台北市中山區
國籍 中華民國
職業政治家作家
配偶周復旦(生於1877年)
兒女長子 黃逢時(樹林紅酒、海山輕鐵)[1]
次子 黃及時(臺灣省進出口商公會理事長)
三子 黃得時(臺大中文系教授)
么子 黃當時(臺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
長女 黃秋濤
次女 黃秋英
么女 黃秋燕

黃純青(1875年—1956年),炳南幼名丙丁純青晚年晴園老人台灣清領時期海山堡出生(今新北市樹林區),瀛社詩人、墨家儒教支持者、企業家。總督府評議會員。

生平

明治39年(1906年)黃純青與謝旺、周居山、王旺等7名股東共同出資,以3千2百日圓資金,於樹林166番地成立「樹林製酒公司」,乃樹林地區最早以集資組合方式製酒者。他於日治時期歷任桃園廳樹林區長及臺北州海山郡鶯歌莊長長達33年,於1931年因台灣總督府限制台米外銷日本,而與總督府積極交涉,獲得勝訴。戰後之1946年當選中華民國第一屆臺灣省參議會議員。不過因為二二八事件退出政壇,前後擔任台灣通志館與台灣省文獻委員會的主任委員。

年譜

1875年 1月24日出生。

1883年 9歲,入樹林村塾,從秀才王作霖學漢學。

1892年 18歲,參加科舉鄉試。

1895年 21歲,乙未割臺時,曾參加唐景淞的臺灣民主國抗日軍。臺灣民主國潰散,抗日義軍蜂起之際和海山口(新莊)日兵站司令部,新莊憲兵屯所,三角湧警察署連絡,並與同志組自衛團為地方保安盡力。

1896年 22歲,與地方望族周居山之女周旦女士結婚。

1897年 23歲,擔任樹林區區長(第10區區莊長)。

1903年 桃園廳第17區,街庄長。參觀大阪博覽會

1911年 合資創樹林製酒公司,經營樹林製酒公司,任社長。

1914年 11 月 29 日,在樹林區長黃純青提議下成立「樹林同風會」,為台灣創設同風會之濫觴。

1920年 黃純青、周居山、黃逢時合議擴大經營,樹林紅酒株式會社。

1923年 海山郡役所鶯歌莊莊長。

1928年 台灣總督府以其多年連任公職,對地方自治,農村振興,及教育施設有功,奏請敘勳六等,授瑞寶章。

1931年 臺中林獻堂等乃起而組織「反對限制臺米移入內地期成同盟會」,全臺五州各有代表,純青與郭廷俊為臺北州代表,與之親往東京當局交涉,終使日人收回成命。

1941年 辭公職,舉家遷居臺北,卜宅圓山之陽,榜曰「晴園」。

1945年 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

1946年 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參議員。

1948年 擔任省參議員赴大陸考察團團長。

1950年 辭省參議員職,專任臺灣省文獻委員會主任委員。

1954年 任聯合國文教組織中國委員會委員、內政部禮俗委員會委員、省政府顧問等職。

1956年 12月17日因血管硬化症在台北市中山北路晴園過逝,享年82歲。

1957年 1月24日,在台北市濟南路開南商工學校禮堂舉行公祭,安葬於台北縣樹林鎮大同山麓。

黃純青曾與劉克明等創組詠霓詩社。嗣又參加瀛社,創設薇閣吟社心社,有《晴園詩草》上卷,得七言絕句138首,龍文出版社將其手稿影印發行,收為「臺灣先賢詩文集彙刊」之一部。1930年代支持中國白話文臺灣話文二次大戰時又提倡漢詩研究會。

黃純青支持台灣話文,1932年1月1日,在《南音》創刊號寫下〈粗品〉:

參考文獻

書目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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