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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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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航標兵

航標(亦稱航道標誌),通常指任何處於地面或海上,用來協助船隻定位、導航以及躲避危險區域的標誌,也有航標用來標識特殊用途海域而不具備導航功能。常見的航標如燈塔,浮標。

國際航標協會(IALA)制定了一套系統,根據航標的形狀、顏色、燈號來區分航標的功能。但基於歷史原因,全世界使用了兩套航標系統:

  • IALA B區:1980年初訂定完成,使用國家包括台灣、美洲國家,菲律賓,韓國和日本;此區之特色包含:右側標為紅色,左側標為綠色[1]
  • IALA A區:使用國家包括於歐洲、非洲及部份亞洲地區(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此區之特色與 IALA B區之右側標與左側標顏色相反。

國際航標協會(IALA)制定的航標系統分為三類:

  • 側面航標(Lateral Marks):用於明確航道的兩側。
  • 基點標誌(Cardinal marks)
  • 方位航標,亦稱象限航標,用於明確表示可航行水域的方位,避開危險水域。
  • 獨特標誌(Unique Marks):常見的用途有,標識危險水域,標識安全水域,或標識特殊用途水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