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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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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天文臺定義

根據香港天文臺的定義,烈風(Gale)的定義是指風力達蒲福氏風級8級至9級,即每小時63至87公里,相當於每小時34至47海里或每秒18至24米的風力。較烈風風力高一級的,是暴風,而低一級的則是強風

影響

樹枝折斷,雨水被捲回半空,使視野更差。風從門窗之縫隙吹進時會發出高音的鳴叫。街上的垃圾桶、路障,不穩固的招牌或棚架等物件可能被吹倒。

相對的熱帶氣旋分級

在西北太平洋,其中心附近最高持續風力達烈風程度的熱帶氣旋,會被分級為熱帶風暴(Tropical Storm)。熱帶風暴中心附近最高持續風力達每小時63至87公里,對陸地影響為輕微。而近年對香港造成較大影響的熱帶風暴有:1992年的熱帶風暴菲爾(Tropical Strom Faye)和2004年的熱帶風暴圓規(Tropical Storm Kompasu),以前者對香港的影響較大。

相對的熱帶氣旋警告訊號

熱帶氣旋香港風力達烈風程度,香港天文臺會發出八號烈風或暴風訊號,意指風力會達每小時63至117公里。